惩戒学生的艺术
惩戒学生的艺术
惩戒或体罚学生是当前教育界困饶教师、家长的敏感话题,尽管教育部门三令五申,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但伤害学生的事件仍常有发生,屡禁不止。原因何在?我认为,这里面存在很多困惑和矛盾:对教育者而言,面对现在的独生子女,在他们犯错误,甚至是较严重的错误时,究竟该不该受到惩戒或体罚?惩戒和体罚是不是一回事?该如何进行惩戒?很多教师和家长是含糊不清的。我认为,惩戒,尤其是积极性惩戒是教育的一种必要方式,关键是要将讲究惩戒的艺术。
一、什么是惩戒?
要解决我们教师和家长的困惑,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惩戒?惩戒和体罚是不是一回事?
简单地说,惩戒是一种警示人们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做了以后会有什么后果的行为。惩戒就是一种警示、告诫行为。当社会上的人违法犯罪时,国家会运用“惩罚”的手段去维护社会的秩序,维护社会的规则。对孩子而言,惩戒就是为了告诉孩子,有些事情是不可以做的,如果你做了,就会受到一定的惩罚,最终达到警示孩子以后不再犯错的目的。
惩戒,可以把它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积极性惩戒,也就是说,这种惩戒对孩子的影响是积极的,是在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保护孩子的自信心、自尊心的基础上,以教育好孩子为根本目的的惩戒。惩戒只是教育的手段,教育才是目的,不是为了惩戒而惩戒孩子。著名的积极性惩戒的实例很多,如,陶行知的“四快糖果的故事”;前美国总统里根小时侯打破邻居家的玻璃而被父亲惩戒的故事,都属于积极性惩戒。
另一种就是消极性惩戒,也就是说,这种惩戒对孩子的影响是消极的、非人道的,它是以伤害孩子的人格,刺伤孩子的自尊心,伤害孩子的身体和情感为根本目的,甚至付出严重代价的惩罚,是单纯的简单的为惩戒而惩戒。它包括:心罚即精神虐待、体罚、变相体罚、经济惩罚等等。近年来,媒体报道的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和反响的大多是属于消极惩戒。对于消极惩戒,很多书籍、报刊也谈论很多,这里不再一一论述。
所以,很显然,惩戒和体罚并不是一回事,体罚只是惩戒的一种消极方式,它是以损害受罚者的身心健康为根本目的的惩戒。作为教育者,提倡对学生进行积极性的适度的惩戒,而严禁消极的无度的惩戒。对于积极性惩戒,是不是真的必要呢?毕竟,惩戒人或被人惩戒都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我们接着分析。
二、惩戒现象存在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不管是积极性惩戒,还是消极性惩戒,既然存在,就有其存在的理由和根源。
从西方社会来讲,人们相信一种“原罪说”,也就是认为人生下来就是“有罪”、“不干净”的,人的内心有一个很可怕的,与人的本性同在的东西,叫做EGO 。EGO 像一个魔鬼,会使人的自我无限膨胀、变形,使人变得自私自利、冷酷无情,会使人为了满足私欲而不惜损害他人,于是就出现了“犯罪”、“犯法”、“犯错误”。而为了“遏制EGO 的膨胀”,在后天的社会生活中,就需要社会的法律、学校的校规、家庭的规范等等,来“遏制EGO 的膨胀”,来惩戒“犯罪”、“犯法”、“犯错误”的人。
对我们东方人而言,是“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性善论”,认为人生来就是清白的、善良的,只是由于后天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环境的丑恶东西的影响,才会逐渐变坏、变得自私自利、损人利己,以至犯法、犯罪、犯错误。
所以,不管是西方的“原罪说”,还是东方的“性善论”,都说明人活在尘世间,都不可避免地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就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纪律条约、规章制度去限制、规范,甚至惩戒相应的行为。对成年人如此,对孩子亦如此。“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做父母老师的都会犯错误,更何况成长中的孩子?成人犯了错误都要受到一定的处分、处罚,甚至受到
法律的制裁;孩子犯了错误,尤其是严重的错误,也应该受到一定的惩罚,以告诫其不再犯错。
从实践中看,现在的独生子女有一个显著而普遍的特点。一方面自以为是,以自我为中心,处处要求别人按自己的意图做事情;当自己的不合理需要没有得到满足,就会大发脾气,甚至殴打大人。如果大人非但不批评,甚至发笑或即刻满足他的要求,或者即使是批评,也没有什么力度,久而久之,孩子心中就会有一个概念:犯了错误(如拿了别人的东西、欺负小同学等),家人只会说一说,不痛不痒。以后再遇类似的事情,就还会犯同样的错误。长此以往,这样的孩子就可能形成横行霸道、恃强凌弱的小霸王,甚至出现攻击性行为,长大以后,你能保证他不违法犯罪?如果对孩子的错误不严格管理,不采取一些措施进行惩戒,不让其从内心深处学会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学会对自己的过失负责,不从犯小错误开始“防微杜渐”,那我们国家的未来,将会有多少在雷池边缘行走的人?
另一面,我国的独生子女自我意识又很弱,自我评价也缺乏强烈的自信为基础,也就是说,现在的独生子女自我定位差,没有清晰的自我意识,没有坚定的自我评价。很爱面子,很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把老师的评价看成是最高的评价、不可更改的评价,以至于受到老师的批评或惩戒时,就受不了,就要破罐子破摔,要到电视台暴光,要离家出走等等。这也就造成现在的教师不敢管、不愿教育惩戒学生。如果我们的教育者基于此种认识,为了平安无事,对学生的种种过错行为“睁一眼、闭一眼”,那可是教育的悲哀了。
从国际国内形势看,中国加入WTO 后,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更加频繁,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对人才的要求不再仅仅是懂知识、会应用,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重要的是要学会交流,学会合作。对现在的独生子女而言,当其犯了错误时,尤其是恃强凌弱、横行霸道时,不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甚至惩戒,他将如何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如何能学会交流合作?长此以往,其人格便会逐渐变得狂妄自大、自傲自闭;这样的性格影响到成年的社会生活中,他将如何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立足?所以,要想让孩子在以后的生活中站稳脚跟,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并实现自身价值,就必须从小学会“自己对自己的过失负责”,学会承担责任,学会接受惩戒,在惩戒的过程中成长、成熟。
《中国教育报》进行了“关于惩戒认同度”的调查显示:91%的教师、83%的学生、65%的家长认为惩戒是一种教育,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的教育者,甚至学生都认为惩戒是一种教育方式,关键是如何把握惩戒的度的问题。
三、积极性惩戒的艺术
既然惩戒,尤其是积极性惩戒不可避免,那如何才能既教育好犯错误的孩子,而又不伤害其自尊、侵犯其合法权益呢?也就是如何把握分寸与尺度,选择适度而恰当的惩戒呢?笔者提出以下策略与同行们交流商榷。
1、利用警示栏,公开将受到惩戒的行为。
要避免对犯错误的孩子使用惩戒,教育者首先要做到的是:警示在前。可以依据《中小学生道德行为准则》将一些不可饶恕的行为,以“警示栏”的形式公布出来,贴在墙上醒目的地方。即使不用警示栏,但也要用明确无误的语言告诉孩子什么是可以接受的、提倡的好的行为,什么是不可以接受的,做了会受到惩戒的行为。这种性质的警示栏在一些学校是有的,但在家庭里却不一定有。不管有没有,作为教育者,都应把将会受到惩戒的不良行为,如偷东西、打架、骂人、损坏公物、撒谎等,提前警示、告诫给孩子,让其真正理解并牢记住。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孩子还会出现以上不良行为,就必须施以惩戒—即进行积极性惩戒。
2、控制好情绪,避免在气头上惩戒孩子。
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孩子,不管犯什么样的错,作为教育者,都要注意控制好情绪,要等自己冷静下来后再考虑惩戒的事情。尤其是面对12—18岁这一年龄段、身心正在发生复杂而微妙变化的少男少女们,面对他们,诸如不交作业、逃学、早恋等较严重的问题时,要
冷静、冷静、再冷静。千万不可冲动地以说教,甚至用“武力”解决问题。生活中很多例子已经表明,面对自尊脆弱的独生子女的这类问题,如此做非但不能解决问题,还会适得其反,加大加深师生间、亲子间的鸿沟和矛盾。
3、学会分析前因后果,避免不分青红皂白,“一棍子打死”。
良好而稳定的情绪是教育惩戒好学生的根本保证。待情绪平静后,就要对事情的前因后果进行冷静的分析,分析孩子犯错误的动机是什么?分析事情的性质是什么,造成了什么后果?一般来说,孩子的动机有四类:一是好心办坏事。如为了帮助小同学不受欺负,竟用石头把别人砸伤了。动机是好的,但行为方式不对。二是没有明显的动机。如不小心把某个东西摔坏了,属无意行为。三是由于贪玩或控制不了自己而造成的不好后果。如和小朋友在房间里玩耍、跳跃,把沙发给跳断了。四是有明显的动机去“明知故犯”,如有预谋的偷盗行为。根据不同的动机给不同的事情定性,看有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此将“动机”、“性质”、“后果”三者联系起来分析考虑,再施以不同的惩戒。这样的惩戒才会适度,才能服人,并起到应有的作用。
4、慎重选择惩戒方式,避免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
惩戒要有力度,要起到教育孩子的目的,而又不损害其身心健康,就必须慎重选择惩戒方式。其根本原则是尊重保护与惩戒并重。尊重其人格尊严,保护其自信心。如值日劳动、取消参加活动课或体育锻炼的权利、到“禁闭室”或房间里“隔离反省”,都是适度而恰当的惩戒方式。而当孩子受惩戒时,教育者要让孩子明白惩戒自己是善意的,惩戒孩子是因为爱孩子,父母不会因为惩戒就不爱孩子了,不能让孩子把父母的惩戒理解为“恶意”的行为,否则就会在心底产生抵触和反抗,从而失去惩戒的积极意义。
5、教育者要学会自己承担责任,甚至进行自我惩戒。
如前面分析,做为人,都不可避免犯错误。当教育者自己犯了错误时,必须坚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原则。当孩子犯错误时,教育者要坦然地向孩子说明,错误的发生是否与自己有关,如有,则要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甚至进行自我惩戒。如果把一切责任都推给孩子,只惩戒孩子,则会使孩子在心里对大人的惩戒产生怀疑,从而使惩戒失去其公正性和严肃性,达不到真正的教育目的。所以,教育者要学会自我反省、自我教育、自我惩戒,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和示范。只要孩子的本质不坏,教育者惩戒自己,更会对孩子起到不可估量的“惩戒”的作用。
6、让孩子学会对自己的过错负责,并坦然对待惩戒。
谁都会犯错误,但不是谁都会改正错误。受惩戒不要紧,要紧的是改正错误。关键不是惩戒,而是接受教训、改正错误。作为教育者,一定要让孩子懂得:承认错误并不是一件丢人的事,勇于承认错误是很勇敢、很负责的行为,不能因为“怕”“爱面子”就文过饰非,或执迷不悟。要让孩子学会内省和反省,学会承认错误,并对自己的过错负责,坦然地对待惩戒,如此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信任。
7、提倡赏识激励教育,能不惩时尽量不惩。
依据现在“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和独生子女自尊脆弱的心理特点,在能够以赏识教育、激励教育、尊重教育等人性化教育对待孩子时,就不要使用惩戒,不管是积极性惩戒还是消极惩戒。因为,惩戒的度确实很难把握。《中国教育报》“关于惩戒认同度”的调查表明,有2%的教师、54%的学生、82%的家长认为惩戒的度很难把握。一旦情绪不稳,方式不对,就容易适得其反、弄巧成拙。
总之,积极性惩戒是提倡的。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孙云晓有一话,“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关键是要把握好分寸与尺度,要讲究惩戒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