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律要求
12-21
关于严格会议纪律的规定
为严明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保证会议的质量和效果,特作如下规定:
一、会议安排原则: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行会议。
二、严格参会制度:参会人员应准时到场。
三、加强会议纪律:
(一)会议召集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与会人员提前5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者按违章予以处罚;
(二)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会的人员,应提前向会议召集领导报批。未经报批的从严追究;
(三)进入会场前,与会人员应按通知要求着装,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会议期间要集中精力、认真听会,不得交头接耳;
(四)会议期间严禁吸烟;
(五)坐姿端正,不随意走动,不打瞌睡,不玩手机,不接打电话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手机关机或设置静音状态,手机每响一次或在会场接打电话一次罚款100元。
(六)与会人员不得泄露会议机密,并妥善保管会议材料;
(七)发言人员会前要做充分准备,要做到发言思路清晰、 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表述明白;
(八)未经会议召集领导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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