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07-12
[文章编号]1002-6274(2001)01-0055-04
简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蔡玉霞
(中共山东省烟台市委党校,烟台264000)
依法治国以现代民主政治的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其产生的基础和运行的前提,而依法治国方针的实行,在很大程度上还离不开现代法律文化的支持和保障。法律文化的涵义,十分丰富。一般而言,以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和司法改革为中心的法律制度建设;以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方面的组织机构,改善其生存、工作条件为中心的法律设施建设等等,都是法律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且都在支持和保障依法治国方针的贯彻实行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由此可见,法律文化是对一定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的具体描述,是一个复杂而有序的系统。它与现代文化创新具有密切关系。因为文化与法律不但有着多种渊源,而且可以依据一定的标准划分出许多不同的层次,这些不同的渊源和层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而共同参与构造成为蔚然大观的文化生命形态。这就使现代文化创新与法律文化创新之间具有了一种天然的联系,也使二者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互动作用。
一、中国法律文化的渊源
中国法律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悠久的法律文化之一,对世界法律文化尤其是对东南亚各国的法律文化产生了长期的深远影响。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源流及其演变:尧舜禹时代是中国法律文化的发祥时期,贯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