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测绘应急保障预案
广东省测绘应急保障预案
为健全我省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利用测绘资源,提高测绘应急保障能力,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高效有序的测绘保障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家测绘应急保障预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所规定的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紧急事件。
测绘应急保障,是指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的测绘保障活动。应对突发事件测绘保障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依靠科技、整合资源的原则。
二、应急范围
(一) 保障任务
测绘应急保障的核心任务是为国家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高
效有序地提供地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公共地理信息服务平台等测绘成果,根据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实际需要开展遥感监测、导航定位、地图测制等技术保障服务。
(二) 保障对象
1、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
2、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省政府有关部门;
3、重大突发事件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4、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5、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其他相关单位或组织。
(三)应急响应分级
除突发事件有重大特殊要求外,根据突发事件救援与处置工作对测绘保障的紧急需求,将测绘应急响应分为两个等级。
1、Ⅰ级响应
需要进行大范围联合作业;大量的数据采集、处理和加工;成果提供工作量大的测绘应急响应。
2、Ⅱ级响应
以提供现有测绘成果为主,具有少量的实地监测、数据加工、地形图测制及专题地图制作需求的测绘应急响应。
三、组织体系
(一) 领导机构
成立省级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组织我省测绘应急保障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任组长,主管测绘工作的副厅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测绘管理处、财务处和厅属测绘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二)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测绘管理处,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承担测绘应急日常管理工作。测绘管理处处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机构
厅属测绘单位为我省测绘应急保障主要工作机构,承担重大测绘应急保障任务。
省国土资源档案馆主要负责现有馆藏测绘成果的整理和提供。
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主要负责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处理与加工、应急地理信息服务平台运行、维护与更新等任务,负责应急测绘技术保障、应急航摄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及其数据加工处理。
省国土资源厅测绘院主要负责较大规模的应急数据采集、处理和加工任务,提供实时、高效的定位服务。
省地图出版社主要负责公开出版发行的应急地图产品的储备与提供、根据应急测绘保障的需求实施专题地图制作等任务。
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要负责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工作的质量监管和成果检验任务。
其他厅属测绘单位根据总体部署,承担相应测绘应急保障任务。
(四)地方机构
各市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成立本级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和办事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筹、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调集整理现有成果、采集处理现势数据、加工制作专题地图,并及时向省级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提供。
(五)社会力量
具有测绘资质的各级测绘企、事业单位作为省测绘应急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总体部署,承担相应测绘应急保障任务。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启动
广东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或者收到国家一级、二级突发事件警报信息、宣布进入预警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提出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由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响应指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各有关部门、单位。
各有关部门、单位接到指令后,应迅速启动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并根据职责分工,部署、开展测绘应急保障工作。
(二)应急响应
1、Ⅱ级响应
(1)基本要求
承担应急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设备、后勤保障应及时到位;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迅速与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沟通,与事发地的市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保持信息联络畅通。
(2)成果速报
在Ⅱ级响应启动后4小时内,组织相关单位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应急指挥机构提供现有适宜的事发地测绘成果。
(3)成果提供
立即开通测绘成果提供绿色通道,按相关规定随时受理、提供应急测绘成果。
(4)专题加工
根据救援与处置工作的需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局部少量的航空摄影等实地监测;收集国家和省权威部门专题数据;快速加工、生产事发地专题测绘成果。
(5) 信息发布
如确有需要的,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适时发布事
发地应急测绘成果目录及能够公开使用的测绘成果。
2、Ⅰ级响应
(1)启动Ⅱ级响应的所有应急响应措施。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请假的,必须立即返回工作岗位;确实不能及时返回的,可先由主持工作的领导全面负责。
(3)根据省应急指挥机构的特殊需求,及时组织开发专项应急地理信息服务系统。
(4)无适宜测绘成果,急需进行大范围联合作业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采用卫星遥感、航空摄影、地面测绘等手段获取相应测绘成果。
(5)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分别负责综合协调、成果提供、数据获取、数据处理、宣传发动、后勤保障等工作,并将应急工作进展及时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响应终止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政府宣布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或者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后,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响应。响应终止通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继续配合突发事件处置和恢复重建部门,做好事后测绘保障工作。
(四)涉密测绘成果管理
应急测绘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申请使用人应按规定及时补办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测绘法律法规做好测绘成果的保管使用工作。对不具备长期保管条件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事发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其在任务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将所领用的涉密测绘成果进行销毁处理并报备。应急测绘成果仅用于应对突发事件测绘保障,不得另作他用。
五、保障措施
(一)制定测绘应急保障预案
各市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有关测绘单位应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测绘应急保障预案,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组建高素质测绘应急保障队伍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要求建立测绘应急保障专家库,根据实际需要协调有关专家为测绘应急保障决策及处置提供咨询、建议与技术指导;各单位遴选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的技术骨干组成测绘应急快速反应队伍。
(三)测绘应急保障资金
根据测绘应急保障工作需要,将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所需资金纳入厅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对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
果进行监督。
(四)做好测绘应急保障成果资料储备工作
全面了解掌握测绘信息资源分布状况,完善测绘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完善各类基础信息齐备、综合性较强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收集、整理突发事件的重点防范地区的各类专题信息和测绘成果,根据潜在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制作各种专题测绘产品,确保在需要应急测绘保障时,能够快速响应,高效服务。
(五)建设应急地理信息服务平台
在全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基础上,根据省委、省政府、省应急办、省三防办及公安、安全等有关部门的特殊要求,开发、建设、完善应急地理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测绘应急保障的效率、质量和安全性。
(六)完善测绘应急保障基础设施
规划建设全省性测绘应急技术装备保障系统,并建立突发事件测绘应急服务装备快速调配机制。加快测绘应急生产装备和设施更新,联通政府内网,改造与扩容测绘专网,提高测绘应急保障服务能力。
(七)加快测绘应急高技术攻关
深入研究应急测绘信息快速获取、处理、服务技术,实现“3S”与网络、通讯、辅助决策技术集成。
(八) 确保通讯畅通
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全省测绘应急保障工作通讯录,并适时更新。
六、监督与管理
(一)检查与监督
应急响应指令下达后,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所属单位测绘应急保障执行时间和进度进行监督,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测绘应急保障任务。
(二)责任与奖惩
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测绘应急保障的第一责任人。测绘应急保障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对在测绘应急保障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对在测绘应急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宣传和培训
通过有关媒体,及时对测绘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报道。定期对测绘应急保障人员进行新知识新技术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
(四)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省国土资源厅将定期组织对各地区各单位测绘应急保障预案及实施进行检查评估。
七、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