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信息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信息管理应适应项目管理的需要,为预测未来和正确决策提供依据,提高管理水平。综合部应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优化信息结构,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
2、综合部应及时收集信息,并将信息准确,完整地传递给使用部门和专员。
3、项目信息应包括项目经理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数据,表格,图纸,文字,音像资料等。
4、综合部应配备信息管理员,项目信息管理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
5、综合部应负责收集,整理,管理本项目范围内的信息实行交响曲分包的项目,项目分包人应负责分包范围的信息收集整理,承包人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人的全部信息。
6、项目信息收集应随工程的进行,保证真实,准确,按照项目信息管理的要求及时整理,经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项目信息的内容
1、 综合部应收集并整理下列信息:
⑴ 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制度
⑵ 市场信息
⑶ 自然条件
2、综合部应收集并整理下列工程概况信息:
⑴ 工程实体概况。
⑵ 场地与环境概况。
⑶ 参与建设的各单位概况。
⑷ 施工合同。
⑸ 工程造价计算书。
3、综合部应收集并整理下列施工信息:
⑴ 施工记录信息。
⑵ 施工技术资料信息。
4、综合部应收集并整理下列项目管理信息:
⑴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信息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信息。
⑵ 项目进度控制信息。
⑶ 项目质量控制信息。
⑷ 项目安全控制信息。
⑸ 项目成本控制信息。
⑹ 项目现场管理信息。
⑺ 项目合同管理信息。
⑻ 项目材料管理信息,构配件管理信息和工,器具管理信息。 ⑼ 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信息。
⑽ 项目机械设备管理信息。
⑾ 项目资金管理信息
⑿ 项目技术管理信息。
⒀ 项目组织协调信息。
⒁ 项目竣工验收信息。
⒂ 项目考核评价信息。
三、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1、经签字确认的项目信息应及时存入计算机。
2、综合部应使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目录完整,层次清晰,结构严密,表格自动生成。
3、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 应方便项目信息输入,整理与存储。
⑵ 应有利于用提取信息。
⑶ 应能及时调整数据,表格与文档。
⑷ 应能灵活补充,修改与删除数据。
⑸ 信息种类与数量应能满足管理全部需要。
⑹ 应能使设计信息,项目结算信息,项目统计信息等有良好的接口。
4、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应能连接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与下属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与商务合作层,项目经理部与上市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与监理机构等;应能使项目管理层与上市公司管理层及商务合作层信息收集渠道畅通,信息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