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安全组织机构的通知
02-07
高速公路养护工区
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
各股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范》,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高速公路养护工区安全生产,真正做到安全生产零事故。经高速公路养护养护工区研究决定,成立高速公路养护工区安全生产领导组,负责全线养护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安全领导组组成: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速公路养护工区综合股,办公室主任由 同志兼任。另设专职安全员一名,由 同志担任。
电话:
二、领导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养护工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传达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履行本工区安全生产职能。
2、督促、指导养护承包单位养护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施工队伍对安全政策和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遇重大事故及时向工区领导报告。
3、组织、指导、督促养护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4、组织实施并完成建管处安排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督促、指导养护承包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按时填报事故报表及有关材料,并做好安全台帐。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养护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6、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分析总结安全工作,推广先进工作经验。
7、制订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二0一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