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流程]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教育培养
(一)确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团员入党推荐表)
1.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对象,经党小组(共青团员可经团组织)推荐,由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本人填写正式入党申请书,由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并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2.“推优”不是评选优秀团员,而是有重点地对申请入党的团员在团组织内进行评议。注意,若推荐对象已是积极分子就可直接推荐为发展对象。
(二)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党校结业证书/证明)
1.组织参加培训或听党课。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没有经过培训或虽经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对入学前参加过党校学习并取得有效结业证书或者证明的要予以承认,不必再次参加培训。
2.吸收参加党的一些活动。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的一些活动,了解他们的心得体会,思想反映。
3.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锻炼。有意识地分配给积极分子一些工作和任务,或要求他们组织一些活动,提出具体要求,观察其表现。
4.要求他们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应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思想汇报的内容包括: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的体会;对国内外形势和党的中心任务、党的号召的认识;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时自己的思想认识;本人的学习、生活、工作情况以及自己要求进步的决心和信心等。党组织应结合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和本人的学习、工作等情况,给予及时的教育和帮助,提出意见和要求。
(三)定期考察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1.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考察至少一次。考察的主要内容:
(1)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和入党动机;
(2)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3)业务学习、工作表现和完成任务情况;
(4)群众基础;
(5)能否严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
(1)通过与入党积极分子谈心,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每学期把考察意见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上;
(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对入学前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新生,可参考原单位的培养考察情况,进行重点培养,原则上必须经过三个月以上的考察培养才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