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行医承诺书
04-02
通化县中医院
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承诺书
为进一步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精神,贯彻国家和全省医疗管理暨纠风工作部署,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根据吉卫发[2014]18号《印发〈关于开展廉洁文化进医院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本人郑重向组织承诺:
一、自觉遵守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职业道德,以《医务人员道德规范》修身养性。
二、坚持以人为本、诚信服务、精益求精、满意放心的服务原则,尊重患者及家属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热情服务,不推诿刁难病人,工作中杜绝“生、冷、硬、顶、推”等不良态度和行为。
三、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和医院的医德医风规章制度。
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拒绝开单提成。
五、不接受任何医药企业及单位、人员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属的吃请、馈赠的“红包”及物品。
六、不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不为自己及亲友“搭车开药”或搭车检查。
七、未经批准,不擅自在外开展有偿诊疗活动。
八、不向患者出具假证明、假诊断书,隐瞒医疗缺陷和差错等弄虚作假行为。
九、不在工作期间饮酒,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我诚恳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组织上的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