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垫还协议(参考版)
信用卡垫还协议
信用卡垫还方(以下简称甲方):
信用卡持有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信用卡垫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信用卡垫还
1.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垫还信用卡,该信用卡详细资料如下:
①发卡行: 卡号: 额度:RMB 有效期: 。 信用卡对账日和还款日(由乙方填写对账日: 还款日: )
②发卡行: 卡号: 额度:RMB 有效期: 。 信用卡对账日和还款日(由乙方填写对账日: 还款日: )
③发卡行: 卡号: 额度:RMB 有效期: 。 信用卡对账日和还款日(由乙方填写对账日: 还款日: )
④发卡行: 卡号: 额度:RMB 有效期: 。 信用卡对账日和还款日(由乙方填写对账日: 还款日: )
⑤发卡行: 卡号: 额度:RMB 有效期: 。 信用卡对账日和还款日(由乙方填写对账日: 还款日: )
2.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负责提供如下准确资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②.手机号码 及家庭固定电话号码 ,实际住址 。
二、费用结算
首次甲方一次性预收取乙方 叁 个月费用,按季结算,乙方应提前半个月续费。每月费用为信用卡额度的百分之 。若乙方未按时续费,则协议自动失效。
三、在协议期间,信用卡临时增额部分,甲方不予垫还,必须由乙方先自行还清临时增额部分。
四、在协议期间,乙方不得申请注销信用卡或降额度。如有注销、降额,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三日内缴清甲方垫还金额与费用,否则甲方每月按所降额度的10%收取乙方违约金。
五、在协议期间,甲方分多次帮乙方还清当月账单,也分多次消费。如银行有电话确认信息,乙方必须配合确认是本人自行消费。如造成甲方垫还资金无法及时回收,甲方每天垫还资金的15%收取乙方违约金。
六、在协议期间,甲方保证做到每月15次以上的消费频率,三个月后致电银行提升固定额度。提额部分甲方收取乙方5%的费用后,乙方可以取回现金自行使用。
七、在协议期间,乙方的信用卡应交由甲方保管,由甲方设置密码,方便管理。甲方有义务保管好乙方的信用卡,如有丢失,甲方负责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有效期: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手机号码:
固定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