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计划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碾底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计划
为了确保我矿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根据国家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 16号)文件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2012]1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我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计划。
一、基建建设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计划
1、基建建设安全费用提取
依据我矿批准的初步设计,基建建设项目总投资为64987.12万元,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第一款矿山工程为2.5%提取,计划提取基建建设安全费用:1624.67万元,
2、基建建设安全费用使用
按照我矿批准的初步设计基本建设项目类型使用。
1)用于一通三防方面(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的不低于50%,支出812.34万元。
2)用于其它方面(劳动防护,教育培训,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新设备推广应用等)支出812.33万元。
二、安全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计划
1、安全费用提取
按照《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晋煤销字[2012]30号)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60元/t提取。
2、安全费用使用
1)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
2)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估)、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相关措施要求
1、安全措施费用于工程建设的安全防护及一通三防工程施工,不得挪作他用。
2、安全费用必须用于安全生产相关支出,做到专款专用,户储存。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现场的专职安全人员对安全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检查。
4、施工时每项费用做好详细的清单,以供控制费用的支出和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