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关于教材征订管理的暂行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关于教材征订管理的暂行办法
教材征订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对执行教学计划、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起着重要作用。为确保高水平的优秀教材进入教学课堂,进一步提高课前到书率,确保学生上课人人有教材。本着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指导思想,经多方协商,达成各部门均要积极主动、相互配合、支持的共识。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目前教材使用的实际情况,就教材征订特制定以下暂行办法:
一、教材版本的选用原则
1、要结合学科、专业的调整,优先选用最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前沿的新教材、《征订目录》中所列的统编教材;理工类、财经政法类各专业使用近三年出版新教材的比例应达到50%;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规划教材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信息科学、生命科学等发展速度快、国际通用性强、可比性强的学科和专业可直接引用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原版教材,努力做好每学年的春、秋季教材选用工作。
2、课程名称、学时、基本要求相同的课程应使用同一种教材。
3、要进一步加强教材版本选用的审核工作:各专业教研室应成立不少于三人的教材选用指导小组,对每学期选用教材进行论证、确定,并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未经专业教材选用指导小组论证、学院领导审核的教材一律不允许选用及进入课堂。
二、教材征订的数量
1、1—2年级按《教学计划》中所列各门课程教材的征订数量按学生实际人数统一征订。
2、3—4年级按《教学计划》中所列各门课程的教材实行学生自愿订购,各门课程的教材征订数量由年级辅导员负责统计、填写。
3、《教学计划》中所列面向“全校开出的选修课程” ,开课教师提供订购册数的建议,由教材服务中心参考上届订购的数量确定本年度订购的具体册数。
三、教材选用及订购程序
1、由开课学院(系、教研室)负责所开课程教材的选订工作。
2、3—4年级各门课程的教材名称及教材版本由专业任课教研室统一填写《合肥工业大学3-4年级××学年第××学期教材征订单》后上交学院,由开课学院将此征订单转交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责成学生年级辅导员负责教材数量的统计,签字后再转交开课学院。各学院以开课教研室为单位将各教材的征订单一式三份集中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经教学研究科审核后转交后勤服务集团(教材服务中心)负责统一订购、供应。
3、教材征订时间:为保证课前到书,各专业教研室要严肃对待教材征订工作,认真组织好春(上年的11月12日前)、秋(当年的4月30日前)季教材征订工作,以免漏订造成教学事故。各专业教研室的征订单务必在春、秋季规定的时间内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能保证课前到书,责任由学院承担。
四、其它
1、教务处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专家评议选用教材的质量,对不按“教材版本的选用原则”订购教材的单位,学校将予以通报,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各专业教研室教材征订计划一旦落实,不允许不领教材和退、换教材,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换教材,则需要学院说明理由,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办理。
3、自编教材的胶印原则:使用自编教材必须字迹、图案清晰、错误少,并经专业教材指导委员会审查通过方可使用。需要胶印的教材必须在开课的前三周将样本与征订单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4、教材领用卡:任课教师凭开课通知单和“教师教材领用卡”(教师教材领用卡已重新制作,各学院到教学研究科统一调换)到教材服务中心领取备课用书,一门课程只允许领取一本(一套)教材,使用年限二年。特殊情况需要增领或补领者,经学院说明理由教务处同意后方可补办。
教务处 学工部 校团委 后勤服务集团
2004年月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