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会计
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
贷:吸收存款——某单位活期存款户
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银行对6个月以上(不含6个月)的定期存款应按季预提应付利息。 会计分录:
借: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应付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户
会计分录:
借:吸收存款——某单位定期存款户
应付利息—单位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户
贷:吸收存款——某单位活期存款户
如果到期后单位要续存,按照结清旧户、另开新户办理。
借:利息支出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
(1)积数计息法
积数计息法一般用于存取次数频繁,其余额经常发生变动的存款账户计息。
利息=积数(日积数)×利率(日利率)
积数=存款余额×天数(存期按日计算)
积数计息法包括余额表计息法和乙种账页直接计息法两种
余额表计息法
例:某公司3月21日至6月20日活期存款账户累计积数为1800 000元,由于错账冲正应加积数90 000元,月利率0.6‰
结息日计算,累计应计息积数1890 000元
应计利息=1890000*(0.6‰/30)=37.8元
会计分录:
借:利息支出 37.8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某公司 37.8
(2)逐笔计息法
1)计息期为整年(月),计息公式为:
利息=本金*实际天数*年(月)利率
或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2)计息期为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计息公式:
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实际天数按照“算头不算尾”原则确定)
例:S银行接到开户单位H公司的借款申请,经信贷部门审核,同意贷给该客户期限为6个月,利率7%的短期贷款650 000元。
借:贷款——短期贷款——H公司——本金 650 000
贷:吸收存款——H公司 650 000
例:2013年1月6日,商业银行向A企业发放一笔8000万元,A企业实际收到款项7560万元,贷款合同年利率为10%,期限4年,利息按年收取,A企业到期一次偿还本金。 借:贷款——A企业——本金 80 000 000
贷:吸收存款——A企业 75 600 000
贷款——A企业——利息调整 4 400 000
例:某商业银行2010年1月1日向S公司发放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利率5%。该公司以一栋豪华别墅(评估价600万)作抵押。《贷款合同》约定,到期不能归还贷款,银行可直接拍卖抵押物。2011年1月1日,贷款到期,S公司因财务状况恶化,无法偿还贷款本息。银行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拍卖价为580万元,需支付拍卖公司手续费30万元。(假设该拍卖公司为银行的开户单位)
2010年1月1日,发放贷款时:
借:贷款——抵押贷款——S公司 5 000 000
贷:吸收存款——S公司 5 000 000
收入:待处理抵押品——S公司 6 000 000
2011年1月1日,该公司无法偿还贷款本息:
借:贷款——抵押贷款——S公司逾期贷款 5 000 000
贷:贷款——抵押贷款——S公司 5 000 000
拍卖抵押物取得收入:
借:吸收存款——拍卖公司 5 500 000
贷:贷款——抵押贷款——S公司逾期贷款 5 000 000
应收利息 250 000
吸收存款——S公司 250 000
付出:待处理抵押品——S公司 6 000 000
例:工商银行某支行2006年12月31日,各项贷款余额为:正常100 000万元、关注50 000万元、次级10 000万元、可疑5 000万元、损失1 000万元。按银行内部规定,分类计提比例分别为2%、25%、50%及100%,年初贷款损失准备的余额为4 500万元。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并编制会计分录。
根据计算结果编制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25000000
贷:贷款损失准备——专项准备 25000000
2012年1月1日,甲银行向某客户M发放一笔贷款1亿元,期限2年,合同利率10%,按季计、结息。假定该贷款发放无交易费用,实际利率和合同利率相同,每半年对贷款进行减值测试一次。按下述资料分别编制会计分录。
(1)发放贷款时:
借:贷款——本金 100 000 000
贷:吸收存款——客户M 100 000 000
(2)2012年3月,6月,9月,12月分别确认贷款利息2 500 000元。
借:应收利息 2 500 000
贷:利息收入 2 500 000
实际收到利息时:
借:吸收存款——客户M 2 500 000
贷:应收利息 2 500 000
(3)2012年12月31日,综合分析与该贷款有关的因素,发现该贷款存在减值迹象,采用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方式确认减值损失10 000 0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 000 000
贷:贷款损失准备 10 000 000
借:贷款——已减值 100 000 000
贷:贷款——本金 100 000 000
此时,贷款的摊余成本= 100 000 000- 10 000 000
=90 000 000
(4)2013年3月31日,从客户收到利息1 000 000元,且预期2013年度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末很可能收不到利息。
收到利息,会计分录:
借:吸收存款——客户M 1 000 000
贷:贷款——已减值 1 000 000
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为基础应确认的利息收入=90 000 000*10%/4=2 250 000(元) 借:贷款损失准备 2 250 000
贷:利息收入 2 250 000
(5)2013年4月1日,经协商,甲银行从客户取得一项房地产(固定资产)充作抵债资产,该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85 000 000元,至此甲银行与客户的债权债务关系了结,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发生税费200 000元;甲银行拟将其处置,不转作自用固定资产,在处置前暂时对外出租。
借:抵债资产 85 000 000
营业外支出 6 450 000
贷款损失准备 7 750 000
贷:贷款——已减值 99 000 000
应交税费 200 000
(6)2013年6月30日,从租户处收到上述房地产的租金800 000元。当日,该房地产的可变现净值为
84 000 000元。
收到租金收入,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80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800 000
确认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1 000 000
贷: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1 000 000
(7)2013年12月31日,从租户处收到上述房地产租金1 600 000元,甲银行当年为该房地产发生维修费用200 000元,并不打算再出租。当日,该房地产的可变现净值为83 000 000元。
确认抵债资产租金,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 60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 600 000
确认发生的维修费用,
借:其他业务成本 200 0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00 000
确认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1 000 000
贷: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1 000 000
(8)2014年1月1日,甲银行将该房地产处置,取得价款83 000 000元,发生相关税费1 500 000元。
处置抵债资产,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83 000 000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2 000 000
营业外支出 1 500 000
贷:抵债资产 85 000 000
应交税费 1 500 000
一、P75现金支票的核算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本金
贷:库存现金
二、P76持票人和出票人在同一行处开户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户)------本金
贷:吸收贷款-----活期存款(持e票人户)-------本金
三、P79银行汇票的核算
1. 银行汇票的出票
转账交付,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申请人开户)------本金
贷:汇出汇款
现金交付,
借:库存现金
贷:汇出汇款
2. 兑付
(1) 持票人在代理付款行开立账户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持票人户)-----本金
(2) 持票人未在代理付款行开立账户
① 银行受理持票人的提示付款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应解汇款
② 转账支付
借:应解汇款
贷:清算资金往来
③ 支付现金(个人)
借:应解汇款
贷:库存现金
3.结清
(1)汇票全额付清
借:汇出汇款
贷:清算资金往来
(2)汇票有多余款
借:汇出汇款
贷:清算资金往来
吸收存款-----活期存款(申请人户)------本金
(3) 汇票退票
借:汇出汇款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申请人户)------本金或库存现金
四、P95汇出行的核算
书上的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汇款人户)-------本金或库存本金
贷:清算资金往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PPT上的汇出的核算
• 转账交付的
借:吸收存款——汇款人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
• 现金交付的
借:库存现金
贷:清算资金往来
• 汇出行收到款项后,如果汇款人在本行开户的: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吸收存款——汇款人户
• 如果汇款人未在本行开户的,先将汇款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等待汇款人取款。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其他应付款
例1:2011年4月15日,新华商场持一份银行承兑汇票到建设银行申请贴现,该汇票金额为180000元,于4月10日出票,9月15日到期,由异地某商业银行承兑。经信贷部门审核同意,当天办理贴现手续,年贴现率为4.5%。计算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并编制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
借:贴现资产——银行承兑汇票——面值 180000
贷:吸收存款——新华商场 176490
贴现资产——银行承兑汇票——利息调整 3510
例2:某商业银行受理远大公司为贴现申请人的一份金额为150000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经向付款人托收,未获付款,今向远大公司收取票款,但该单位存款不足,仅能支付80000元。该银行收回贴现票款时,应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
借:吸收存款——远大公司 80000
贷款——远大公司逾期户 70000
贷: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面值 150000
例3:建设银行XX支行接受开户单位兴达公司转账支付10000元,为其签发银行汇票一张。
半个月后建设银行XX支行街道代理付款行传来的报单及第三联解讫通知,本行签发的银行汇票结算凭证实际结算金额7000元,多余金额3000元转入原存款户。建设银行XX支行分录为:
(1)转账支付: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兴达公司)——本金 10000
贷:汇出汇款 10000
付出:空白重要凭证——银行汇票 10000
(2)汇票结清:
借:汇出汇款 10000
贷:清算资金往来 7000
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兴达公司)——本金 3000
(一)同城同业拆借的核算
1、资金拆出的核算
(1)拆出行交中央银行支票,中央银行办理
借:A商业银行存款—拆出行户
贷: B商业银行存款—拆入行户
(2)拆出行处理
借:拆出资金—XX行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备付金户
(3)拆入行处理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备付金户
贷:拆入资金—XX银行户
2、到期归还的核算
(1)拆入行主动归还
借:拆入资金—XX银行户
利息支出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备付金户
(2)央行处理
借:B商业银行存款—拆入行户
贷:A商业银行存款—拆出行户
(3)拆出行处理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备付金户
贷:拆出资金—XX银行户
利息收入
厦门A银行拆借给厦门B银行5000000元资金,期限为7天,该品种的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为3.84%,到期时厦门B银行将本息一并归还。要求做出厦门A银行和厦门B银行的拆借与归还的账务处理
(1)厦门A银行。
拆出时:
借:拆出资金 50000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000000
归还时: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003733
贷:拆出资金 5000000
利息收入——同业往来收入户 3733
(2)厦门B银行。
拆出时: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000000
贷:拆入资金 5000000
归还时:
借:拆入资金 5000000
利息支出-----同业往来收入户 3733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00373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核算
1、取得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等)
例:甲保险公司按照监管机构的核定范围与额度,于2011年3月16日以存出投资款购入A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股票20 000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每股买入价为9.5元,其中0.4元为A公司于3月1日宣告但尚未分派的现金股利,登记日为3月20日,股利发放日为4月5日。甲保险公司另付税金和手续费1500元。
甲保险公司会计分录: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A公司股票——成本 182 000
应收股利——A公司 8 000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1 5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91 500
2、资产负债表日
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账务处理:
(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
做相反分录
3、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售价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应计入投资收益;
同时原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余额也应转入投资收益。
账务处理: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记)
投资收益(或借记)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或相反的分录
4、要点:
(1)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2)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3)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4)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处置时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为投资收益。
例:S证券公司在2012年10月购入一批隆昌公司的股票,成交总价500000元,税费合计1500元,2012年末该股票公允价值为510000元。2013年中报截至日,该股票公允价值为505000元,2013年9月,S证券公司出售该股票,实际收到金额520000元。
1)证券公司购买股票时,应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隆昌公司股票——成本 500 000
投资收益 1 500
贷:结算备付金——公司 501 500
注:结算备付金是指证券公司为证券交易的清算交割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 “结算备付金”科目应设置“公司”和“客户”两个明细科目。
2)201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隆昌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1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 10 000
2013年6月30日: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 5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隆昌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5 000
3)2013年9月出售时:
借:结算备付金——公司 52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隆昌公司股票——成本 500 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隆昌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5 000
投资收益 15 000
同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 5 000
贷:投资收益 5 000
S证券公司持有D公司股票100000股。D公司于2010年5月15日宣布分派现金股利,每股0.15元。证券公司于2010年5月20 日,收到D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5000元。 2010年5月15日(宣告日)
借:应收股利 15 000
贷:投资收益 15 000
2010年5月20日(派息日)
借:结算备付金——公司 15 000
贷:应收股利 15 000
例:石鼓公司自营买入A公司股票,市价总计100000元,交易费用为1000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000
投资收益 1000
贷:结算备付金——自有 101000
例:石鼓公司持有的F公司股票账面价值为15000元。2013年12月31日,其公允价值为15600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6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0
例:保费收入是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销售保险产品取得的收入,包括保险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确认保费收入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等
贷:保费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代发行证券手续费收入等
例:某商业银行期末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兑换”科目的美元户余额为借方余额4000000美元,期末汇率1美元=6.08元人民币;日元户余额为贷方余额300000000日元,期末汇率100日元=6.04元人民币。期末“货币兑换”科目人民币户的余额为贷方余额10000000元。
汇兑收益=10000000-(4000000x6.08-300000000/100x6.04)=3800000元
借:货币兑换——人民币户 3800000
贷:汇兑损益 3800000
例1: 2011 年1 月1 日,甲保险公司与王某签订一份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1 000 000元,保险期间为1 年,保费为1 000 元。合同规定,甲公司自2月1 日零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合同签订当日,甲公司收到王某缴纳的全部保费并存入银行。(将来生效)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1 月l 日收到保费1 000 元
借:银行存款 1 000
贷:预收保费 1 000
(2)2 月l 日确认原保费收入1 000 元
借:预收保费 1 000
贷:保费收入 1 000
例2:2011 年1 月1 日,甲保险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一份工程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4 000 000元,保险期间为2011 年1 月1 日零时至2012 年12 月31 日24 时;保费总额为4 000 元,分两年于每年年初等额收取。合同生效当日,甲公司收到第一期保费并存入银行。(当天生效)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11 年1 月1 日收到保费2 000 元,确认原保费收入4 000 元
借:银行存款 2 000
应收保费 2 000
贷:保费收入 4 000
(2)2012 年1 月1 日收取保费2 000 元
借:银行存款 2 000
贷:应收保费 2 000
例3: 2012 年11 月1 日,甲保险公司确认丁公司投保的A 财产保险合同保费收入48 000 元;11 月31 日,甲公司保险精算部门计算确定A 财产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为44 000 元;12 月31 日,甲公司保险精算部门计算确定A 财产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为40 000 元。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11 月1 日确认原保费收入48 000 元
借:银行存款 48 000
贷:保费收入 48 000
(2)11 月31 日确认未到期责任准备金44 000 元
借: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44 000
贷: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44 000
(3)12 月31 日调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4 000元
借: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4 000
贷: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4 000
例4: 2013年4月12日,甲保险公司确定应赔偿张某投保的家庭财产保险款80 000元,款项尚未支付。2013年4月30日,甲公司为该保险事故确认的未决赔款准备金金额为85 000元。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赔付支出80 000
贷:应付赔付款80 000
借:未决赔款准备金85 000
贷: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85 000
*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较短的时间内(通常为保险事故发生当月)即能够结案定损的,保险人不需要先确认未决赔款准备金,再予以转销,而可以直接将确定支付的赔付款项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2013 年5 月15 日,甲公司某被保险人发生交通事故死亡;5 月20 日,甲公司确定应赔偿该保险受益人保险款120 000 元;并于当日支付。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赔付支出12 000
贷:银行存款12 000
例5: 2015年1 月31 日,乙公司与客户刘某签订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360 万元,自2015 年2 月1 日零时合同生效,保险期间为1 年;刘某于合同生效当日一次性交纳保险费0.72 万元,乙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并确认了保费收入。该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属于乙公司与E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 公司)签订的溢额再保险合同约定的业务范围。该再保险合同约定: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险自留额为100 万元,E 公司的分保额最高限额为300 万元,分保手续费率为25%。2015 年7 月10 日,被保险人刘某发生车祸死亡,乙公司确定该事故属于全额赔偿责任范围,于事故发生当月确认了赔付成本360 万元。2015 年7 月29 日,乙公司向刘某家属支付了保险赔款,该保险事故结案。
乙公司分出保费、摊回分保费用、摊回赔付成本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15 年2 月,确认分出保费及摊回分保费用。
借:分出保费 5200 贷:应付分保账款—E 公司 5200 借:应收分保账款—E 公司 1300 贷:摊回分保费用 1300
(2)2015 年7 月,确认应摊回的赔付成本。 借:应收分保账款—E 公司 2600000 贷:摊回赔付支出 2600000
例6: 2015 年12 月2 日,甲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A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 公司)签订一份成数分保财险再保险合同,将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原保险业务向A 公司办理分保。合同约定,分保比例为10%;分保手续费以分出保费作为计算基础,分保手续费率为25%;合同起期日为2016 年1 月1 日,保险责任期间为1 年。2016 年1 月1 日,甲公司就该再保险合同规定业务范围内的S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确认保费收入12 万元;1 月31 日,甲公司就S企业财产保险合同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1 万元;3 月18 日,S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至3 月31 日尚未结案定损,甲公司就该合同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7 500 万元。
甲公司确认应收分保准备金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16 年1 月31 日,确认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借: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1000 贷: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1000
(2)2016 年3 月31 日,确认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借: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7500000 贷: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 7500000 例7:2014 年12 月20 日,甲公司与G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 公司)签订一份事故超赔再保险合同,将由台风引发的保险赔款向G 公司办理分保。合同起期日为2015年1 月l 日,保险责任期间为1 年。2015年1 月3 日,甲公司向G 公司发出的分保业务账单中标明的一次性预付保费金额为2 280 万元。2015 年12月31 日,由台风引起的索赔案件基本结案定损,甲公司计算出应向G 公司摊回的赔款金额为4 560 万元,同时按照实际年度毛净保费计算出应向G 公司支付的实际保费金额为2 500 万元。
甲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2015 年1 月3 日,确认分出保费: 借:分出保费 22800000
贷:应付分保账款—G 公司 22800000 (2)2015 年12 月31 日 调整预付保费:
借:分出保费 2200000
贷:应付分保账款—G 公司2200000 确认摊回赔款:
借:应收分保账款—G 公司 45600000 贷:摊回赔付支出 4560000
实验一:会计科目及借贷记账法
某商业银行某月初有关账户资料如下:现金100 000元,活期存款60 000元,贷款294 000
元,贵金属30 000元,利息收入23 000元,利息支出21 000元,同业拆入60 000元,应付利息2 000元,实收资本100 000元,盈余公积200 000元。本月发生以下银行业务:
(1) 发放给某化工企业A流动资金贷款一笔,金额为50 000元。
借:贷款-A 50 000
贷:吸收存款-A 50 000
(2) 某机械制造厂B归还所借流动资金贷款40 000元,利息1440元,由其存款账
户支付。
借:吸收存款-B 41 440
贷:利息收入 1 440
贷款-B 40 000
(3) 收兑黄金一份,价格为1 000元,以现金支付给客户。
借:贵金属-黄金 1 000
贷:库存现金 1 000
(4) 向中央银行借款60 000元,归还某商业银行的拆入资金。 借:拆入资金 60 000 贷:向中央银行借款 60 000
(5) 预提某化工企业存款利息3 000元。
借:利息支出 3 000 贷:应付利息 3 000
(6) 将100 000元盈余公积转增资本金。
借:盈余公积 100 000
贷:实收资本 100 000
实验二
1、根据余额表计息法计算6月20日应结计的利息。
2、根据乙种账计息法计算6月20日应结计的利息。 3、编制银行利息入账的会计分录。(假设利息税税率为5%)
三、提交实验结果
5月份计息余额表
2012 年 5 月
6月份计息余额表 2012 年 6 月
累计计息积数=账户每日余额合计数=186500(元)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息=186500×(0.36%÷360)=1.87(元)
乙种账格式 ××银行 活期存款账
累计计息积数=15000+6000+28000+28000+18000+66000+17000+8500=186500(元) 应计利息=186500×(0.36%÷360)=1.87(元) 银行利息入账的会计分录
借:利息支出 1.87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本金 1.87
借:利息支出 0.09(1.87×5%)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利息所得税 0.09(1.87×5%)
实验四:支付结算业务及其核算方法
(三)甲银行2012年10月9日发生的业务资料:
1、收到本行开户单位A提交的进账单及本行开户单位B签发的转账支票一份,金额10 000
元,经审核合格。
借:吸收存款-单位A 10000 贷:吸收存款—单位B 10000
2、从票据交换中心提回一张由本行开户单位C签发的转账支票一份。该支票的出票金额为8000元,出票人存款账户余额为6 000元,其它无误。
转帐:借:活期存款——单位C 80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8000 收罚金;借:活期存款——单位C 5100 贷:营业外收入 5100
3、收到D单位提交的进账单和他行签发的本票一份,金额9 000元,经审查无误。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9000 贷:活期存款—单位D 9000
4、从票据交换中心提回由本行签发的本票一份,金额5 000元,经审查无误。
借:开出本票 5000 贷:同城票据清算 5000
5、收到E单位提交的进账单和第二、三联银行汇票,汇票出票金额为100 000元,实际结算金额为95 000元。经审查无误办理转账。(汇票由异地同一系统银行开出)
借:汇出汇款 100000 贷:清算资金往来 95000 贷:吸收存款—E单位 5000
6、收到异地同一系统银行寄来邮划借方报单及第三联汇款解讫通知。该汇票半月前由F单位申请开出。经审查,其出票金额为10 000元,实际结算金额为9 900元。
借:汇出款项—F单位 10000 贷:辖内往来 9900 贷:活期存款—F单位 100
7、收到异地同一系统银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和所附商业承兑汇票一份,金额为30万元。经审查,购货人G公司在本行开户而且承诺付款,其存款账户余额为50万元。
借:汇出汇款 300000 贷:清算资金往来 300000
8、收到开户单位H公司提交的银行承兑汇票一份,金额为25万元,要求申请承兑,承兑期限为2个月。经审查无误后予以承兑,按万分之五收取承兑手续费。设到期日承兑申请人H公司只能划转20万元。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单位H 125 贷:手续费收入 125
9、公司提交电汇凭证一份,金额20 000元,要求汇给北京市西单宾馆304室的推销员王某。
借:清算资金往来 20000 贷:吸收存款—王某 20000
10、收到北京同系统银行电汇凭证一份,金额15 000元,收款人为张某,系采购资金,要求留行待取。
借:清算资金往来 15000 贷:应解汇款—张某 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