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三方合同书
“中国水产供应商”互联网资源及端口
转让三方合同书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执有的“中国水产供应商”互联网资源及端口100%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收购甲方的“中国水产供应商”互联网资源及端口100%的股权。在转让过程中乙、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任何资源和端口,现就转让三方达成的转让事宜明确如下:
第一条 转让的网络资源
本合同转让的网络资源为甲方合法执有“中国水产供应商”互联网资源及端口,资源见附表。
第二条 转让前提
上述转让的网络资源以其现有的架构功能(以合同为准),可运营状况作为交易前提条件,乙方声明其对这个交易前提的认知是自愿的、清楚的、明了的,不存在受到甲方或丙方(中介方)第三方诱导、蒙骗的情况。
第三条 转让价款
本合同所有转让的网络资源整体价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该价格为税款后价格(这里税费指的是包括甲方个人所得税在内所有税收和中介费用)。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1、乙方须于合同签订后按合同总金额的50%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本合同签署后,7至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转让价款 元(大写: 元整)。
第五条 转让的网络资源交付
乙方付清合同价款后,甲方在丙方(第三方公司)协助监督下把现有资源过户到乙方名下,并向甲方移交网络资源相关证书、文件资料及后台管理账号密码。交付完后,乙方出具接收完成声明书。在交付前,甲方须保证资源的安全性、合法性、真实性;交付完结成后,甲方不再负责有关资源的所有情况。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确保转让的网络资源的独立于合法执有;
2、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在丙方(第三方公司)的协助下,把现有资源过户到乙方名下,即完成支付;
3、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额合同款后,无权再对转让资源的后续运营和处置进行干涉。三方成功交割此网络资源后,一切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承担乙方因拥有此网络资源及使用此网络资源导致的任何损失。交割完成后,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足额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2、独自承担转让资源后续运营与处置风险。
第八条 违约处理
1、本合同签署后,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即时支付第一笔款项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则视为乙方拒绝继续交易,甲方并继续拥有转让的网络资源所有权。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第二笔款此项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则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超过15个法定工作日仍未能付清合同全部款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不予退回50%预付金。
2、在乙方足额支付首期合同款后,如果甲方另将转让的网络资源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另作他用,则为甲方违约,须按合同定金的一倍赔偿乙方损失(出现本条款第1点情形除外即出现乙方拒绝交易或者超过法定15个工作日未能付清全部款项的情形时,甲方有权将转让的网络资源转让给第三方或另作他用)。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未明确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经签约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3、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附上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等须加盖鲜公章。
3、税收发票复印件附合同后。
4、交易地点为中国四川省成都市或资阳市。
5、转让交易所有文字资料及合同书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
文字表述。
6、转让合同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体系,国际司法和其他法律体系本合同均不认可。
甲方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银行账户:
开户行:
户名:
年 月
丙方单位:
授权代表(盖章):
电话号码:
年 月
乙方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公司代表(盖章):年 月 日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