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与法律常识复习题2013.6.6
一、职业道德部分
1、 道德的本质是什么?
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首先,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着各种道德体系的性质。其次,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决定着各种道德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再次,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经济关系主要表现为阶级关系,因此,道德也必然带有阶级属性。最后,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
2、 道德的功能和作用主要有那些?
功能:1.认识功能。2.调节功能。3.教育功能。
作用:首先,道德能够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其次,道德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再次,道德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3、 简述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1.从本质上看,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是一致的,两者都属于同一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并为相同的经济基础所决定;两者的指导思想是一致的;两者都体现相同的阶级意志和共同的历史使命。 2.从历史上看,不论哪一个统治阶级,都是一方面借助本阶级的道德来为他们的法律规范及实施进行辩护;另一方面,又借助本阶级的法律来维护和推行他们的道德。3.从内容上看,两者都是社会规范,都是引导和约束人们行为的规矩。它们互相渗透、互相包含。
4.从作用上看,两者互相补充。道德对法律的创制具有指导作用;对法律的实施具有保护作用;对法律的漏洞具有弥补作用。
4. 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
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们相辅相成。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是健全法制、厉行法制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律在培养人们的社会主义道德中具有重要作用。
5、以德治国的含义是什么?
就是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为落脚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规范。
6、为什么要坚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
1.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需要。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需要。
7、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表现在那些方面?
1.以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为重,强调对社会、民族、国家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2.推崇“仁爱”原则,追求人际和谐。3.倡导言行一致,强调恪守诚信。4.自强不息和追求高尚的精神境界。5.提倡身体力行的基本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
8、如何正确对待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
正确对待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既不能全盘肯定、全面照搬,也不能全盘否定、全面抛弃。要按照是否有利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否有利于建设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是否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有利于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标准,做好取舍和创造性的转化工作。
9中国革命道德传统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 追求真理的精神。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3.艰苦奋斗、勤俭创业的精神。4.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精神。
第二课 弘扬社会主义道德
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四个方面,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2、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1.勤奋好学,学以致用。2.坚定理想,爱岗敬业。3.积极进取,奋发有为。
3、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意义是什么?
1.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2.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3.是推动思想道德建设的需要。
4、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是什么?
“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以人民群众的思想水平和共同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以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为人民服务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5、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原则、重点是什么?
以坚持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
6、什么是社会公德?
社会公德是人们用以维护公共生活秩序,调整人们之间关系,为人们所公认并自觉遵守的公共生活行为准则。
7、社会公德规范的重要内容是什么?
1.维护公共秩序。2.文明礼貌。3.诚实可靠。4.助人为乐。5.爱护公物。6.保护环境。7.遵纪守法。8.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风尚。
8、如何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风尚?
1.正确使用网络工具。2.健康进行网络交往。3.自觉避免沉迷网络。4.养成网络自律精神。
9、什么是家庭美德?
是指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它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
10、家庭美德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尊老爱幼。2.男女平等。3.夫妻和睦。4.计划生育。5.勤俭持家。6.邻里团结。
第三课 职业道德概述
1、 什么是职业道德?职业道德的本质是什么?
所谓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生活中应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其本质是:第一,职业道德是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第二,职业道德是职业活动对职业行为的道德要求,与职业活动的要求密切联系。第三,职业道德是调节职业活动形成的各种职业关系的手段。
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对职业道德产生了什么效应?
从积极方面看,首先,市场经济能提升职业道德本身的价值,强化职业道德的作用力度。其次,市场经济有能力为职业道德状况的根本改变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再次,市场经济能促使人们的观念更新。
3、 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包括那几方面的内容?
1.职业性2.从属性。3.强制性.4.继承性。5.实践性6.多样性。
4、 职业道德具有那些社会功能?
1.促进职业活动的健康进行。2.对社会道德风尚产生积极影响。3.职业道德是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4.职业道德可以促使人们自我完善。
5、 什么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
是社会主义职业活动中从事各种职业的劳动者所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6、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本质是什么?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和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制度之上的。2.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3.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批判地继承了历史上优秀的职业道德传统。
7、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构成要素有那些?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规范体系,是由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义务、职业良心、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作风和职业信誉等要素构成。
8、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有什么社会作用?
一、对经济建设有促进作用。二、对文化建设有促进作用。三、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有维护作用。四、是维护社会主义职业活动正常进行的保证。
9、学习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有何意义?
一、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二、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客观需要。三、是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措施。
第四课 职业道德的内容
1、 为什么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新型人际关系的客观要求。二、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
2、 为什么说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一、集体主义原则充分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二、集体主义原则正确解决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三、集体主义原则在社会主义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
3、 什么是主人翁的劳动态度?
主人翁的劳动态度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又一基本原则和要求,是处理职业劳动关系本身时所应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4、职业道德基本要求有那些?
一、正确认识职业价值。二、树立正确职业理想。三、培养对职业的真挚感情。四、磨砺职业意志。
5、为什么要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
因为职业理想是人们对于未来要从事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就的希望与追求,并具有为实现职业上的奋斗目标而发奋努力的进取精神。
6、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包括那些内容?
我国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7、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岗位的职业道德规范包括那些内容?
一、热爱本职,优质服务。二、热情好友,群众至上。三、真诚公道,不谋私利。四、不卑不亢,一视同仁。五、钻研技艺,提高技能。六、开源节流,提高效益。七、遵守纪律,服从调度。八、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第五课 职业道德素质培养
1、 什么是道德修养?
个体在道德意识、道德行为方面,自觉地按照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要求所进行的自我审度、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的活动,被称为道德修养。
2、 道德修养的基本特征有那些?
一、 道德修养要解决两个主要矛盾,即社会公道体系及其道德要求与个人的道德选择能力、道德实践能力之间的矛盾,以及自身受消极道德因素影响而形成的低下的道德品质与先进的道德品质之间的矛盾。二、道德修养本身是一种自我改造、自我陶冶、自我解剖的活动。道德修养的内在驱动力来源于个人内在的道德需要。
3、 道德修养的内容有那些?
一、 职业道德品质1.职业道德认识2.职业道德情感。3.职业道德意志.4.职业道德信念.5.职业道德行为习惯。二、职业道德境界1.雇佣型的职业道德境界。2.尽职型的职业道德境界。
3.献身型的职业道德境界。
4、 加强道德修养的意义是什么?
一、 是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途径。二、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重要条件。
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5、 简要论述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
一、认真学习,省察克治。二、知行统一,律己律人。三、积善成德,防微杜渐。
6、 职业道德教育的特点是什么?
目的性、多元性、具体性、实践性、自觉性、重复性。
7、 职业道德教育包括那些内容?
一、正确的职业教育,二、主人翁的劳动态度。三、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四、职业事业心教育。五、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六、职业道德警示教育。七、荣辱观教育。
8、 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的意义?
一、有助于个人道德品质的形成。二、直接影响个人生活质量的提高。三、有利于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9、 职业道德评价的标准是什么?
通常有三个层次的标准:第一个层次的职业道德标准,体现为特定时代、特定社会对对特定职业的特定要求。第二个层次,特定时代、特定社会中占统治阶层的愿望、道德要求,以及在此影响下形成的该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道德价值体系。第三个层次就是反映人类社会历史总体趋势的职业道德标准。
10、职业道德评价的方式有那些?
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
11、职业道德评价的意义是什么?
一、职业道德评价是职业道德行为的道德价值的仲裁者。二、职业道德评价可以促进职业道德素质的形成和发展。三、职业道德评价可以有效的调节职业内外的人际关系。
法律常识
第六课 法律导论
1、 法律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一、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三、法律规定了人民的权力和义务。四、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 法律的本质是什么?
即法律的阶级性、法律的国家意志性、法律的物质制约性。
3、 法律的历史类型有那些?
即: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社会主义法律。
4、 我国法律的主要渊源有那些?
法律渊源即形式渊源,就是具体形式,根据其制定的国家机关权限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一、宪法、二、法律。三、国务院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四、地方性法规。五、自治法规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六、特别行政区法律。七、国际条约。
5、 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即: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一、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建立的。二、体系了国家的整体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三、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具体化、法律化、制度化。四、具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特点。
7、 中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是什么?
一、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二、在政治领域中的作用。三、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四、在对外交往中的作用。
8、 什么是社会主义法制?
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法制的基本原理来看,它应当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法治,以人民民主专政和共产党的领导为基本政治特征,与资本主义的法治有本质的区别;它应当是由中国实际出发,具有中国优良传统和文化特色的法治。
9、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的标志是什么?
一、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国家生活及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均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三、实现“民主的法制化”和“法制化的民主”。四、国家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的形成和良性循环。五、“依法行政”和“依法司法”制度得到有效保障。六、国家的法律秩序稳定,违法犯罪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幸福。
10、依法治国方略的科学内涵是什么?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物,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物,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民主化、法律化,是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依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11、民主法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怎样的地位和作用?
一、民主法治通过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来促进和实现公平正义。二、民主法治为人们之间的诚信友爱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民主法治为激发社会活力创造条件。四、民主法治为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提供保障。五、民主法治为人与自然的和谐提供制度支持。
第七课 宪法
1、 简述宪法及其主要特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它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及一系列基本制度,集中反映了国家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它的特征有: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二、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三、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通过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的程序。
2、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3、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二、保障公民权力和自由原则。三、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四、民主集中制原则。
4、如何理解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一、工人阶级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阶级。二、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三、知识分子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基本依靠力量。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在那些方面?
首先,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适合中国国情,有强大的生命力。其次,有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便于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地位。再次,充分保证国家权力的集中行使。
6、我国选举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一、实行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二、实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三、根据我国国情,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直接选举适用于乡、镇一级和县级。四、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原则,以保证选民更好地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代表。
7、什么是国家结构形式?我国采用哪种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一个国家的整体与个体组成部分之间的组成原则和形式。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
8、简要分析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和经济成分。
生产资料的社会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主要经济成分有:国有经济,即全民所有制经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个体经济;外商投资和外商经济。
9、我国公民有那些基本权利?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二、人身自由。三、宗教信仰自由。四、社会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继承权、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五、文化教育权。六、特定公民权利。七、监督权。
10、我国公民有那些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保护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五、依法纳税。
11、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和义务?
首先,任何自由和权利都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其次,不能滥用权利和义务。第三,自觉履行义务。
12、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什么?其职权包括那些内容?
国家机构包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三、国务院。四、中央军事委员会。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六、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七、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第八课 民法总则
1、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民事生活的法律部门,它通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维护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秩序。
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主要有以下五项: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守信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3、《民法通则》对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有那些规定?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从而取得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不同,它不是一出生就具有的,只有当公民智力发育成熟,能够理智的判断自己的行为后果,能够审慎地独立处理个人事物的时候,才具备行为能力,才能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主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4、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那些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合法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以下有效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5、什么是无效民事行为?什么是可撤消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从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可撤消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限制公民的民事行为是可撤消的民事行为,是相对无效的。
6、 代理的种类有那些?
根据代理权产生的根据不同,一般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7、我国民法规定的民事权利有那些?
我国民法规定的民事权利,主要有物权、债券、知识产权、继承权、人身权等。
8、债的发生原因有那些?
主要有:合同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行为之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所生之债。
9、债的担保形式有哪几种?
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10、什么是人身权?公民享有哪些人身权?
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以在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上所体现的与其自身不可分离的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人身权可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可分为: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婚姻自主权等。身份权主要有:监护权、亲属权、荣誉权。
11、民事责任的特点是什么?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第一问(1)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它是违约人和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3)它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4)它主要是一种补偿
责任,承担责任的范围与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的大小相适应,一般具有补偿和回复原状的性质。第二问:承担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12、我国民法对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诉讼时效可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又称普通诉讼时效,适用于除特殊诉讼时效以外的一切民事法律关系的时效时间。一般为2年。特殊诉讼时效是指特别规定的时效期间和各种单行民事法规规定的时效期间。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务被丢失或损毁的。 第九课 民事单行法
1、什么是物权?它有哪几种?
物权是一种财产权,是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一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物权法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物权的保护是如何规定的?
物权法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物权的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3、物权法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
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住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道路、绿地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4、确认物权的基本准则是什么?
(1)物权法定原则(2)物权公示原则。
5、什么是合同?合同的订立方式是什么?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叫契约。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依法就合同内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主要采取要约、承诺等方式。
6、合同解除应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解除合同:因不可抗拒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不能实现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法律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7、《侵权责任法》适用的范围是什么?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适用范围: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回复名名誉。
8、《侵权责任法》关于侵权损害赔偿有哪些规定?
1)人身损害赔偿
2)财产损害赔偿
3)精神损害赔偿
9、《侵权责任法》关于侵权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1)监护人责任
2)暂时丧失心智的损害责任
3)用人单位责任
4)网络侵权责任
5)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6)学生伤害事故责任
10、简述《侵权责任法》关于特殊责任的有关规定
11、结婚的条件有哪些?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关系是什么?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必须分别年满22周岁和20周岁,双方不是直系血亲也不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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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顺序是什么?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丧偶媳和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的女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人继承的,再由第二顺序人继承。
13什么是遗嘱继承?什么是遗赠?什么是遗赠抚养协议?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作出的对其死后所遗留的财产和与此有关的其他个人事务作出处分和安排,并在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遗赠就是公民在生前用遗嘱方式指定其个人财产增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国家、组织或者其他公民。遗赠抚养协议,是一方抚养对方终生而对方将个人遗产的全部或部分遗赠给抚养人的协议。
14、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们分别有哪些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其特点是:(1)股东认购股份后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公司不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发行股票。出资人在公司成立后领取出资证明。(3)股份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股东相对稳定。(4)出资证明书不能如股票哪样上市交易。(5)公司财务等信息资料无须向社会公开。(6)股东可直接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其特点是:(1)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2)上市公司可以发行股票;未上市公司的股东持有股权证。(3)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就其所认购股份数对公司缴清股款之后,对公司既无追加投资的责任,也无为公司
偿债的责任。(4)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依法自由转让。
15、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合伙企业设立需具备哪些条件?
第一问:(1)投资人为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第二问: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由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书面协议;由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课 行政法
1、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行政合法性则(2)行政合理性则(3)行政应激性原则(4)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2、我国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是什么?
职权主要有: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处置权、行政决定权、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司法权、行政救济权等。职责主要有:必须在法定权限内履行职务,不得失职、越权或滥用权利;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避免程序违法;必须遵循合理、适当的原则,避免行政失当、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
3、国家公务员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国家公务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4、什么是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也包括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组织)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其权利有:行政参与权;行政监督权;隐私保密权;行政保护权;行政获益权;行政求偿权。义务有:遵守行政秩序;服从行政命令;协助行政管理。
5、什么是行政行为?
所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
6、简述行政复议的程序。
(1)行政复议申请(2)行政复议受理(3)行政复议决定。
7、 行政许可的原则是什么?
(1)合法原则(2)信息公开、公平合理、一视同仁原则(3)便民原则(4)救济原则(5)信赖保护原则(6)规范和约束权利原则。(7)监督原则。
8、行政处罚法的种类有哪些?行政处罚的原则是什么?
行政处罚有七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
四个:(1)处罚法定原则(2)处罚公开、公正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4)一事不再罚原则。
9、行政责任的种类和方式有哪些?
有: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履行职务;撤消违法行政行为;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行政赔偿。
10、行政赔偿的范围有哪些?什么是行政赔偿程序?
范围:(1)对侵犯人身权的赔偿;(2)对侵犯财产权的赔偿;(3)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行政赔偿程序,是指受害人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行政赔偿申请,人民法院解决行政赔偿纠纷的步骤、方法、顺序、时限的总和。
11、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必须具备什么特征?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必须具备以下三个特征:(1)必须是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行为。(2)必须具备情节轻微尚不够刑罚处罚的行为。(3)必须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应受处罚的行为。处罚种类有四种:(1)警告(2)罚款(3)行政拘留(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12、违反《集会游行示威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未经许可或未按许可要求进行集会、游行、示威,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要追究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破坏公共财务或者侵害他人身体造成伤亡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职业道德与法律常识复习题(法律部分二)
第十一课 经济法
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哪些?
(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2)市场运行调控关系(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4)社会分配调控关系。
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国家调控原则(2)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原则(3)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4)鼓励自由竞争与反不正当竞争相结合。
3、哪些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1)欺骗性交易行为(2)强制交易行为(3)虚假宣传行为(4)商业贿赂行为(5)侵犯商业秘密行为(6)降价排挤竞争对手行为(7)搭售行为(8)不正当奖售行为(9)诋毁商誉行为
(10)通谋投标行为(11)行政垄断行为和地方封锁行为。
4、哪些行为属于垄断行为?其法律责任是什么?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原材料采购市场;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联合抵制交易;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第二问: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一年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达成协议的,可处50万元以下罚款。
9项权利:(1)安全保障权(2)知悉真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获得赔偿权(6)结社权(7)知识获得权(8)受尊重权(9)监督批判权。
6、经营者的义务是什么?
10项义务:(1)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应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2)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监督。(3)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4)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5)应当表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6)提供商品或服务,应按照国家规定或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或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7)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8)提供商品或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9)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广告等方式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10)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7、如何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
解决的途径有: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什么是税收?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公职功能,授权政府专门机构凭借国家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壮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经济活动。违反税法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9、我国实体税法包括哪些?
(1)增值税(2)营业税(3)消费税(4)企业所得税(5)个人所得税。
10、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有关的法规、规章制定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征收范围包括:工资、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十二课 社会法
1、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为: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原则是:劳动权力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改进劳动组织,不断提高劳动生存率的原则;参加民主管理的原则;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和休息权利的原则;劳动者享有物质帮助权利的原则;劳动者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的原则;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
权利: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和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等权利;此外,劳动者还享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4、劳动法对工资和休息休假有哪些规定?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的经劳动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休假时间的规定:法定假日;年休假,职工每年享有的保留工资的连续休假。工资:(1)工资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2)最低工资制度。(3)加班工资(4)工资的法律保障。
5、劳动合同有哪几种?《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合同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长期合同,如果不发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6、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有:劳动合同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订立劳动合同因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而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
7、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什么?什么是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分为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是对于劳动者而言关系切身利益的内容。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称为约定条款。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8、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问: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约的;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出现致使合同无效的行为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二问: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有哪些?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权利以下八种:知情权;建议权;批判权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获得劳动防护用品权;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权。义务有以下三种:自律遵规的义务;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危险报告义务。
11、我国安全生产的监督方式有哪几种?
四种监督方式:工会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公众举报监督;社区报告监督。
12、社会保障各险种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1)基本养老保险
2)基本医疗保险
3)工伤保险
4)失业保险
5)生育保险
13、参加工会有哪些条件?
《工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14、工会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工会保障职工行使民主权利。(2)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协商签订集体合同。(3)工会监督用人单位有关人事管理权。
(4)工会有实施法律监督和有关交涉的权利。(5)工会有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权利,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的权利。(6)工会有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予以协助。(7)工会参与解决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8)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9)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10)工会协助用人单位做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11)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12)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13)政府向工会通报政府的工作,研究、解决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14)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课 刑法
1、刑法的任务是什么?
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的人事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概括的说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保卫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二是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三是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四是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1)罪行法定原则(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3)罪行相适应原则。
3、犯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1)社会危害性(2)刑事违法性(3)应受刑罚处罚性
4、我国刑法是如何规定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
《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做了如下规定:(1)已满16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最的应当负刑事责任。(3)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5)因不满16周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4)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5)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正当防卫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一是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二是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三是进行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棉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四是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
6、什么叫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以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
7、什么叫共同犯罪?什么叫犯罪集团?
共同犯罪指二上共同故意犯罪。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多次实行某种或几种犯罪而建立起来的犯罪组织。
8、刑罚的主刑、附加刑分别包括哪些?
主刑:(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附加刑:(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4)驱逐出境。
9、刑罚裁定时,如何认定自首和立功?
自首: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立功: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表现。
10、什么叫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是指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最,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最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决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
11、《刑法》分则规定了哪10类犯罪?
(1)危害国家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侵犯财产罪(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妨害国防利益罪(8)贪污受贿罪(9)渎职罪(10)军人违反职责罪。
12、刑法对盗窃罪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规定了四个刑罚幅度:(1)盗窃公共财务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盗窃公私财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盗窃公私财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十四课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
1、什么是诉讼法?我国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由哪些?
诉讼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基本原则是:共有原则;特有原则。
2、证据包括哪几种?什么是举证责任?
证据共有七种:即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证明其真实、合法的责任。
3、民事审批的基本制度是什么?
(1)合议制度(2)回避制度(3)公开审批制度(4)两审终审制度(5)陪审制度。
4、 民事诉讼管辖包括哪几类?
(1)级别管辖(2)地域管辖(3)裁定管辖。
5、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级别原则是什么?
主要有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的原则、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不实用调解原则。
6、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的范围是什么?
主要有以下案件: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7、行政诉讼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有:(1)级别管辖(2)地域管辖(3)选择管辖(4)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
行政诉讼程序主要有起诉和受理、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批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构成。
9、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是什么?
(1)专项职权由专门机关行使原则(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批权、监察权原则(3)公、检、法三机管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4)辩护权原则(5)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确定有罪有罪,也叫无罪推定原则。(6)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7)监察机关对刑事诉讼依法监督原则。
10、刑事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批;执行。
11、《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12、什么是仲裁协议?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仲裁协议是一种合同一种书面协议。
13、仲裁程序有哪些步骤?包括:申请、受理、仲裁庭组成、开庭、裁决五个步骤。
14、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遵循什么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基础上调解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3尊重当事人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15、人民调解的调解程序是什么?1调解的启动2调解员的选择3调解的方法步骤4当事人在调解中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