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才是唯一的正义
法律才是唯一的正义
经济与管理学院 13应用心理学 苏健峰 2013093035
何谓“正义”?对于这个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说法,如正义可以是做好自己的分内之事,可以是向社会传播正能量,也可以是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但无论有多少衍生出的观点,法律都应该对其作出相应的约束,法律才是唯一的正义。
一、法律是一道不可逾越的底线
在中国古代,刑起于兵,法源于礼;到后来,礼法结合,扩刑于公众。法律是根据人类社会的道德规范而建立的,为大多数人所接受,但并不意味着法律的地位比道德规范的低,两者是相互结合、相辅相成、但又相互独立的。
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客观而又不失强硬。法律也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无论是上层领导,还是基层群众,都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而当今的社会又是充满了诱惑,利欲熏心使人容易给自己的行为“开后门”,侥幸心理往往使人们为铤而走险而自我怂恿,从而出现了上有贪污受贿、下有打砸烧抢的社会污点。尽管在平日生活中难以发现,但法律底线一旦被打破,理应受到相应的制裁。在现代的文明社会里,我们不能再犯前人之错,坚持“法”比“权”大、“法”比“拳”大。
为了法律正义道路的可行性进一步加强,警界人员、司法部门必须做好分内工作,以人民利益为行动原则,对人民的信赖负责任。而我们群众也应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武装自己,增强法律素质,坚守底线。
二、在法律水平上讨论问题,绝不容许道德观念涉足
法律不能扭曲道德,但道德也不能成为触犯法律的借口。近日微博上出现了一则新闻:偷车贼一犯再犯,被抓之后设法逃跑,警察苦苦追踪,在抓获偷车贼之后将其暴打一顿。有人立即拍案叫好,称偷车贼劣根顽固,警察“不给点颜色看”他压根不知道悔改;但也有人对其反思,怀疑警察行为是否过分。其实,分析方法很简单,把偷车贼的内容删去,问题就赤裸裸地出来了:警察打人。那么还会有人叫好吗?
又有一则新闻:职员挪用公款被判刑,日后该职员的贫困家境被曝光,有评论者表示不赞同,称法律太无情。是的,法律必须是无情的。挪用公款是违法犯罪,必须加以惩罚,而无论有什么原因。如果每一起犯罪案例都以道德观念将其解释为“情有可原”、“下不为例”,那法律的颜面何在?
当问题还在道德水平上停留时,就应该在政治、教育上多下功夫,而不是上升到法律层面时再以道德的名义打马后炮。只要执行的方法对了,整个执法过程就不应当受到舆论思想的压力。法律是人民共同维护的社会准则,轮不到谁像思想家一样自以为是地说三道四。
当今社会,以德育人,以法治国。要把社会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法律是必须的;而当真正要以法律解决问题的时候,决不允许加入道德评判因素。这是因为,当道德尚存在一定争议的时候,法律就要求一切必须强制性执行,在是非之间划出明确的界限。
三、没有人能玩弄法律,甚至成为法律
法律是虚拟的,却又是实实在在的,不能被任何事物所代替。那些玩弄法律,甚至妄图取代法律的人和团体,最终注定是要失败的。
无论像《使徒行者》中那样“经济-政治-司法”高官联合腐败,还是像《暗黑者》的悄无声息用暴力和恐怖惩罚潜逃的罪犯,又或者像黑道在混杂街头贿赂警察独霸一方,这些用自认为完美的方法横行霸道的人,没有一个会有好的结果。当人民受到迫害而有无处哭诉时,有的会怀疑甚至痛斥法律的真实性,那是他对法律没有足够的信心。法律是人类自己建立的,也是人类自己执行的,以人类的力量解决人类的问题,毕竟需要的是时间和努力。法律的力量是相对的,支持的人越多,其打击罪案的力度就会越大、越有效。
不过法律的执行效率一旦受到质疑,有关的部门也要从思想上、行动上对自己进行深刻地反省,时刻以维护人民利益放在工作第一位。
没有无效的法律,也没有偏见的法律,世间存在罪徒逍遥法外,那是法律的争议伸张也有迟到的时候,那就要求我们对法律和正义必须存留一颗坚持执着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