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社保分局目标考核办法
为使我局社会保险业务及财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工作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实现社会保险整体工作上水平、上档次,确保20XX年社会保险各项任务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20XX年度社保分局目标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二、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由分局社保局组织实施。考核实行百分制。社保分局正式聘用人员每月扣职务工资的50%做为责任工资,年终按考核结果兑现。
(一)各社保分局要在明年1月10日前形成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分局社保局。
(二)考核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
(三)考核通过查阅资料(看原件)和记录、调查了解、个别谈话、听取汇报等方式逐项审核指标完成情况。
三、目标考核结果档次的确定
目标考核结果分三个档次。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合格单位;总分在80分(含80分)至90分的为基本合格单位;总分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
四、目标考核的奖罚
1、责任工资的兑现。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分局,兑现100%责任工资;考核总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分局,每增加1分,返还10%责任工资;考核总分在80以下的分局不兑现责任工资。
2、考核总分获得前3名的分局,奖励分局长1500元,主任1000元,其他工作人员800元。
3、考核总分获得第4名和第5名的分局,奖励分局长1000元,主任600元,其他工作人员400元。
4、对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名次在第5名以后的分局,奖励分局长600元,主任400元,其他工作人员300元。
5、以上奖励除分局长外,其他人员的奖励,各分局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工作完成情况再分档次,制定具体考核奖励办法,但奖励总额不得突破分局社保局下达的指标。
6、对考核总分在75分(含75分)至80分(不含80分)的分局,给予分局局长黄牌警告。
7、对考核总分在75分以下的分局,给予分局长免职处理。
8、考核总分在100分以上的分局,增加1名分局级先进个人名额。
五、目标考核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目标考核的组织领导,维护考核的严肃性,保证考核客观和公正,分局社保局成立目标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郭允亮
副组长:古国跃
成员:养老、医疗、财务、稽核、综合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刘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