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换货管理规定(附4)
退、换货管理规定
为规范生产、物流、市场、经销商、财务等运行机制,实现公司、经销商双方共赢,特制定产品退货管理规定,望以上各职能部门人员严格执行。
退、换货条件
1、经销商如需退、换货应向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退、换货原因,经经理、业务会计审核、总经理鉴字、确认、审批后方可办理退、换货。若经销商未经申请退、换货的,发生一切损失由经销商承担。
2、经销商收到货物之日起,在保质期限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发霉、生虫、变质);或因我公司包装不符合工商、质检等部门要求,无法在当地采取措施补救的,可申请退、换货,并由此产生的退换货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3、经销商非质量问题产品,在保质期内且临期三个月前,包装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可申请退、换货。以最后一次进货为界限,退换货不得超过总共进货的10%,经公司同意的退、换货10%(含)以内按进货价退换货,退换货往返物流运费由经销商承担;超过10%按进货价格的80%退换货,退换货来回物流费由经销商承担。活动产品、搭赠产品一律不予退、换货。
4、产品在上架后一个月内,无明显销售量,经销商应及时与业务员沟通,进行5、过期产品、以及“晋祥**”系列中的所有礼盒装产品,为不退、换货产品,促销活动或进行其它营销方式,尽量防止退货的发生。 经销商根据本市场情况,应限量采购,以及公司对经销商不建议经销的产品,经销商进货后不予退换。
6、经销商退货时,商品包装应保持完好,鉴于货运公司损毁包装比较严重,经销商有义务将退货包装进行加工、加固或装编织袋。因退货包装损坏造成损失由发货方与运输单位自行处理。
7、经销商因自身仓储、物流等管理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包装等出现问题,不8、对促销期间或促销产品的退换货条件,依照各次的促销方案说明和具体条款9、经销商退货发出后应及时把相关单据传回公司,以便公司及时收取货物,公予退换。 执行。 司有义务按照经销商提供的发货单进行跟踪服务。经销商发出退货后未及时通知公司造成损失由发货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