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总算度的测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啤酒试验方法
Analytic methods of beers
GB/T 4928—199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啤酒试验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啤酒的试验。 2 引用标准
GB 601 化学试剂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 4789.1~4789.28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微生物学部分 GB 6682 实验室用水规格 GB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3 总则和基本要求 3.1 总则
3.1.1 本方法中所采用的名词术语、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1.2 本标准中所用的各种分析仪器(如: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等)要按时检定;所用比重瓶、移液管、容量瓶等器具应按有关检定规格定期校正。 3.1.3 本方法中的“仪器”为试验中所必须使用的特殊仪器,一般实验室仪器不再列入。
3.1.4 本方法中所用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应符合GB 6682中三级规格。
3.1.5 本方法中所用试剂,在未注明其他规格时,均指分析纯(A.R.)。 3.1.6 试验方法中“溶液”,在未注明溶剂外,均为水溶液。
3.1.7 同一检测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试验方法时,各实验室可根据各自条件选用,但以第一法为仲裁法。
3.1.8 数据的计算与取舍,应遵照GB 8170执行。
3.1.9 理化指标以实测数据报告其试验结果,有效数字要与技术要求相一致。 3.2 基本要求
3.2.1 测定样品,必须做平行试验。
3.2.2 试验中所用玻璃器皿,用前须视洁污程度分别以铬酸洗涤液浸泡或以洗涤剂清洗,然后用自来水冲洗,再用蒸馏水洗干净。
3.2.3 试验方法中的有效数字,表示吸取或称量时要求达到的精密度。 3.2.4 卫生指标的检验须用GB 4789.1~4789.28中相应的试验方法。 4 啤酒试样的制备 4.1 原理
用反复注流等方式除去啤酒中的二氧化碳,以消除其在理化分析中的影响。 4.2 样品制备 4.2.1 方法一
取预先在冰箱中冷至10~15℃的啤酒500~700mL于清洁、干燥的1000mL 搪瓷杯中,以细流注入同样体积的另一搪瓷杯中,注入时两搪瓷杯之间距离约
20~30cm。反复注流50次(一个反复为一次),以充分除去酒中二氧化碳,静置。
4.2.2 方法二
取预先在冰箱中冷至10~15℃的啤酒,启盖后经快速滤纸过滤至三角烧瓶中,稍加振摇,静置,以充分除去酒中的二氧化碳。 4.3 样品保存
除气后的啤酒,用表面玻璃盖住,其温度应保持在15~20℃左右备用。 啤酒除气操作时的室温应不超过25℃。 5 啤酒浊度的试验方法 5.1 原理
EBC浊度计是利用光学原理测定啤酒由于老化或受冷而引起的混浊。其测量指示盘按EBC Formazin浊度单位进行刻度,可直接测出样品的混浊度。 5.2 试验方法 5.2.1 仪器
EBC 浊度计。 5.2.2 试验程序
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直接对瓶装酒样进行测定。或取4.2.1中已制备好的酒样倒入标准杯中,用EBC 浊度计进行测定。
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一位小数。 5.2.3 结果的允许差
平行试验测定值之差,不得超过0.2EBC。 6 啤酒泡沫的试验方法 6.1 原理
使用同一构造的器具,在同一温度、固定条件下,测定啤酒泡沫消失速度,以秒表示。
6.2 试验方法 6.2.1 仪器
6.2.1.1 秒表。
6.2.1.2 无色透明玻璃杯(规格见图1):必须预先彻底清洗其表面油污,严防灰尘污染,在干燥后再使用。试验前,置于试验房间内放置10min。
6.2.1.3 铁架台、铁环。
图1
6.2.2 试验程序
6.2.2.1 泡沫的形态
将玻璃杯置于铁架台底座上,固定铁环于距杯口3cm 处。将原瓶(罐)啤酒置于15℃水浴中保持至等温后启盖,立即置瓶(罐)口于铁环上,沿杯中心线(如图示),以均匀流速将啤酒注入杯中,直至泡沫高度与杯口相齐时止。同时按秒表计时,观察泡沫升起情况,记录泡沫的形态(包括色泽和粗细)。
试验时严禁有空白流通现象;测定前样品瓶避免振摇。 6.2.2.2 泡持性
2
记录从泡沫初始至消失(或露出0.05cm 酒面)的时间,以秒表示。观察泡沫挂杯情况。所得结果取整数。 7 啤酒色度的试验方法 7.1 原理
将除气后的酒样注入EBC 比色计(或SD 色度仪)的比色皿中,与标准色盘比较,确定酒样的色度。 7.2 试验方法 7.2.1 仪器
EBC比色计(或SD 色度仪)。 7.2.2 试剂和溶液
7.2.2.1 Hartong基准溶液:称取0.100g 重铬酸钾(K 2Cr 2O 7)及3.500g 亚硝酰铁氰化钠Na 2[Fe(CN)5NO]·2H2O ,用水溶解并定容至1000mL,贮于棕色瓶中,于暗处放置24h 后使用。 7.2.3 试验程序 7.2.3.1 试验
a. 仪器的校正:将Hartong 溶液注入40mm 比色皿,用色度计测定。其标准色度应为15EBC 单位;若使用25mm 比色皿,其标准读数为9.4EBC。仪器的校正应每周一次。
b. 将4.2中已制备好的酒样(否则需滤纸过滤)注入25mm 比色皿中,然后放到比色盒中,与标准色盘进行比较,当两者色调一致时,即可直接读数为结果。
7.2.3.2 计算
a.如使用其他规格的比色皿,则需要换成25mm 比色皿的数据为其结果。 换算式如下:
SD =
B 1×25
………………………………………………(1) B 2
式中:SD——样品的色度,EBC单位; B1——实测色度,EBC单位; B2——使用比色皿厚度,mm; 25——换算系数,mm。
b.测定浓度和黑色啤酒时,需进行稀释,用测定结果乘以稀释倍数。 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一位小数。 7.2.4 结果的允许差
平行试验测定值之差,SD≤10 EBC 时不得大于0.5EBC。SD>10 EBC 时稀释样平行实验测定值之差不得大于1.0EBC。 8 啤酒酒精度的试验方法
第一法 比重瓶法
8.1 原理
20
酒精比重系指20℃时,酒精质量与同体积纯水质量之比值,通常以D 20表
示,然后,查表得出试样中酒精含量的质量百分比,即酒精度,以%(m/m)表示。
8.2 试验方法 8.2.1 仪器
8.2.1.1 全玻璃蒸馏器:500mL。
8.2.1.2 高精度恒温水浴:精度±0.1℃。 8.2.1.3 附温度计比重瓶:25mL。 8.2.2 试验程序
8.2.2.1 样品的制备
精密称取100.0g4.2中已制备好的酒样(液温20℃)于500mL 已知质量的蒸馏瓶中,加50mL 水和数粒玻璃珠,装上蛇型冷凝器,以已知质量的100mL 容量瓶接收蒸馏液(外加冰浴),缓缓加热蒸馏,收集约95mL 蒸馏液(应在30~60min 内完成),取下容量瓶,调液温至20℃,然后加水恢复蒸馏液至原重100.0g (此时总质量为100.0g+容量瓶质量),混匀,备用。 8.2.2.2 测定A:
a. 将比重瓶洗净、干燥、称量,反复操作,直至恒重。
b. 将煮沸冷却至15℃的蒸馏水注满恒重的比重瓶,插上带温度计的瓶塞(瓶中应无气泡),立即浸于20±0.1℃的高精度恒温水浴中,待内容物温度达20℃,并保持20min 不变后取出。用滤纸吸去溢出支管的水,立即盖好小帽,擦干后,称量。 8.2.2.3 测量B
将水倒去,用样品反复冲洗比重瓶三次,然后装满8.2.2.1制备的样品,按8.2.2.2同样操作。 8.2.3 计算
20D 20=
m 2−m
……………………………………………………(2)
m 1−m
20
式中:D 20——酒样蒸馏液(20℃)的比重;
m ——比重瓶的质量,g;
m 1——比重瓶和水的质量,g;
m 2——比重瓶和酒样蒸馏液的质量,g。
20
根据酒样比重D 20,查附录A(补充件),得出酒精度%(m/m)。
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一位小数。 8.2.4 结果的允许差
平行试验测定值之差,不得超过0.05%(m/m)。
第二法 气相色谱法
8.3 原理
酒样在气相色谱仪中通过色谱柱时,由于在气固两相中吸附系数不同,而使乙醇与其他组分得以分高,利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进行鉴定,用内标法定量。
8.4 试验方法 8.4.1 仪器
8.4.1.1 气相色谱仪:配有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8.4.1.2 微量注射器。 8.4.1.3 快速定性滤纸。 8.4.2 试剂
8.4.2.1 乙醇:色谱纯:作标样用。
8.4.2.2 乙醇标准溶液:用5个已知质量的100mL 容量瓶,分别称取2.00,3.00,3.50,4.00,4.50g乙醇,再分别加水至100.0g。 8.4.2.3 正丙醇:密度=0.803 9,色谱纯,作内标用。 8.4.3 色谱柱与色谱条件
8.4.3.1 色谱柱(不锈钢或玻璃):2m。 8.4.3.2 固定相:Chromosorb 103,60~80目,或性能近似的其他柱材料。 8.4.3.3 柱温:200℃。
8.4.3.4 气化室和检测器温:240℃。 8.4.3.5 载气(氮气)流量:40mL/min。 8.4.3.6 氢气流量:40mL/min。 8.4.3.7 空气流量:500mL/min。
注:上述条件应根据不同仪器通过试验选择最佳操作条件,以使乙醇和正丙醇获得完全分离,并使乙醇在1min 左右流出为最佳。
8.4.4 试验程序
8.4.4.1 工作曲线的绘制:分别称取10g(精确至0.01g)8.4.2.2中不同浓度的乙醇标准溶液于5个10mL 容量瓶中,分别加入0.402g(=0.5mL)正丙醇内标溶液混匀。在上述色谱条件下进样0.3µL,以标样峰面积和内标峰面积比值,对酒精浓度作标准曲线,或建立相应的回归方程。
8.4.4.2 样品的测定:称取4.2.2中制备好的酒样10g(精确至0.01g)于10mL 容量瓶中,准确加入0.402g 正丙醇内标溶液,混匀,然后操作同8.4.4.1。 8.4.5 计算
用样品组分峰面积与内标峰面积的比值,查工作曲线,或用回归方程计算出样品中的酒精含量。
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一位小数。 8.4.6 结果的允许差
平行试验测定值之差,不得超过0.05%(m/m)。 9 啤酒原麦汁浓度的试验方法 9.1 原理
以比重瓶法(原理同8.1)测出样品中的真正浓度和酒精度,按经验公式计算出样品原麦汁的浓度。 9.2 试验方法 9.2.1 真正浓度
9.2.1.1 仪器
a. 高精度恒温水浴:精度±0.1℃。 b. 附温度计比重瓶:25mL。 9.2.1.2 试验程序
a. 样品的制备:用已知质量的蒸发皿称取100.0g4.2中已制备好的酒样,于沸水浴上蒸发至原体积的1/3,取下冷却,加水恢复至原质量,混匀。
b. 样品的测定:步骤同8.2.2.2和8.2.2.3。用其在20/20℃时的比重,从附录B(补充件)查得浸出物含量的质量百分率,即为真正浓度。 9.2.2 酒精度 同第8章。 9.2.3 计算
(A ×2. 0665+n ) ×100
……………………………………(3) X 1=
100+A ×1. 0665
式中:X1——原麦汁浓度,%(m/m); A——酒精含量,%(m/m); n——真正浓度,%(m/m)。 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一位小数。 9.2.4 结果的允许差
同一样品的两次平行测定值之差,不得超过0.1%(m/m)。 10 啤酒总酸的试验方法 10.1 原理
利用酸碱中和原理,以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直接滴定啤酒样品的总酸,用pH 计测量滴定终点,最后由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体积计算啤酒中总酸的含量。 10.2 试验方法 10.2.1 仪器
10.2.1.1 pH计。
10.2.1.2 电磁搅拌器。 10.2.1.3 恒温水浴锅。 10.2.2 试剂
10.2.2.1 氢氧化钠标准溶液[c(NaOH)=0.1mol/L]:按GB 601配制与标定。 10.2.3 试验程序
10.2.3.1 样品的处理:吸取50.00mL4.2中已制备好的酒样于100mL 烧杯中,置于40℃水浴中保温30min,并不时振摇,以除去残余的二氧化碳,然后冷却至室温。
10.2.3.2 样品的测定:
a. 按仪器使用说明书校正pH 计,并注意校正和测定时的温度要一致。 b. 将事先用pH9.22标准缓冲溶液校准过的玻璃电极和甘汞电极插入样品杯中,在电磁搅拌器搅拌下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至pH9.0,记录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用量。 10.2.4 计算
X 2=2×c×V………………………………………………(4)
式中:X2——总酸的含量,即100mL 样品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溶液[c(NaOH)=1
mol/L]的毫升数,mL/100mL;
c——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浓度,mol/L;
V——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体积,mL; 2——换算成100mL 酒样的系数。 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二位小数。 10.2.5 结果的允许差
同一样品的两次平行测定值之差,不得超过0.1mL/100mL。 11 啤酒二氧化碳的试验方法 11.1 原理
以亨利定律为基础,在25℃时用二氧化碳压力测定仪测出样品的总压、瓶颈空气体积和瓶颈空容体积,然后计算出啤酒中二氧化碳的含量,以%(m/m)表示。
11.2 试验方法 11.2.1 仪器
11.2.1.1 二氧化碳测定仪(如图
2)。
图2
11.2.2 试剂
11.2.2.1 氢氧化钠溶液:400g/L。 11.2.3 试验程序
11.2.3.1 试验前准备:将二氧化碳测定仪的三个组成部分之间用胶管或塑料管接好,在碱液水准瓶和刻度吸管中装入氢氧化钠溶液(40%),并用水或氢氧化钠(也可使用瓶装酒)完全顶出连接刻度吸收管与穿孔装置之间胶管中的空气。
11.2.3.2 表压的测定:取瓶装酒样置于25℃水浴中,保温30min 后取出,将酒瓶置于穿孔装置下穿孔。并用手摇动酒瓶(连同支架)直至压力表指针达到最大恒定值,记下读数(即表压)。
11.2.3.3 瓶颈空气体积的测定:慢慢打开穿孔装置的出口阀,让瓶内气体
缓缓流入吸收管,当压力表指示降至零时,立即关闭出口阀,倾斜摇动吸收管,使管内气体中二氧化碳被碱液充分吸收,直至气体体积达到最小恒定值。调整水准瓶,使之静压相等,从刻度吸收管上读取瓶颈空气的体积。
11.2.3.4 瓶颈空容体积的测定,在测定前,先在瓶壁上标记酒的液面。测定时用水将酒样瓶装满至瓶顶,然后将标记上部的水注入100mL 量筒中,使留在瓶内液体的水平面正好与预先在瓶颈上所作标记重合。倒出的水体积即为瓶颈空容体积。 11.2.4 计算
X 3=(P −0. 101×V 2/V 1) ×1. 40………………………………(5)
式中:X 3——二氧化碳含量,%(m/m); P——绝对压力(表压+0.101),MPa; V 2——瓶颈空气体积,mL V 1——瓶颈空容体积,mL;
1.40——25℃、1MPa压力时,100g试样中溶解的二氧化碳克数,g。
注:1大气压=0.101MPa。
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二位小数。 11.2.5 结果的允许差
同一样品的两次平行测定值之差,不得超过0.02%(m/m)。 12 啤酒双乙酰的试验方法 12.1 原理
邻苯二胺与双乙酰反应,生成2,3-二甲喹喔啉,在335nm 下有一最大吸收,可对双乙酰进行定量测定。由于其他联二酮类具有相同的反应特性,因此上述测定结果为总联二酮含量。
其反应式为:
12.2 试验方法 12.2.1 仪器
12.2.1.1 紫外分光光度计。
12.2.1.2 带有加热套管的双乙酰蒸馏器。 12.2.1.3 具有锥形瓶(或平底蒸馏烧瓶)的蒸汽发生瓶:2 000mL (或3 000mL)。 12.2.2 试剂
12.2.2.1 盐酸溶液[c(HCl)=4mol/L]。 12.2.2.2 邻苯二胺溶液(10g/L):称取0.100g 邻苯二胺溶于盐酸溶液[c(HCl)=4 mol/L]中,并定容至10mL,摇匀,放于暗处,当天使用。 12.2.2.3 有机硅消泡剂(或甘油聚醚)。 12.2.3 试验程序
12.2.3.1 蒸馏:将双乙酰蒸馏器装好,加热蒸汽发生瓶,使水至沸,通汽预热后,置25mL 容量瓶于冷凝器下口,外加冰浴冷却,加2~4滴消泡剂于100mL 量筒中,再注入未经除气的预先冷至5℃左右的酒样100mL,迅速加入已预热的
蒸馏器内,并用少量水冲洗带塞漏斗,盖塞。然后用水封口,进行蒸馏,直至蒸馏液接过25mL 时(蒸馏需在3~5min内完成),取下容量瓶,用水定容至刻度,摇匀。
12.2.3.2 显色与测量:分别吸取蒸馏液10.00mL 于两支比色管中,并于第一支管中加入0.5mL 邻苯二胺溶液,第二支管中不加(作空白)充分摇匀后,同时置于暗处放置20~30min,然后于第一支管中加2mL 盐酸溶液[c(HCl)=4 mol/L],于第二支管中加入2.5mL 盐酸溶液[c(HCl)=4 mol/L],混匀后,于335nm 波长下,用20mm 比色皿,以空白调零点,测定其吸光度。比色测定操作须在20min 内完成。
12.2.4 计算
X 4=A 335×1. 2………………………………………(6)
式中:X4——双乙酰的含量,mg/L;
A335——在335nm 波长下,用20mm 比色皿测定的吸光度; 1.2——吸光度与双乙酰含量的换算系数。 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二位小数。 12.2.5 结果的允许差
同一样品的两次平行测定值之差,不得超过0.01mg/L。
附 录 A
比重与酒精含量对照表
(补充件)
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
比 重 比 重 比 重
(m/m) (m/m)
(20℃/20℃) (20℃/20℃)(20℃/20℃)
% %
0.996 9 1.675 0.993 9 3.375 0.990 9 0.996 8 1.730 0.993 8 3.435 0.990 8 0.996 7 1.785 0.993 7 3.490 0.990 7 0.996 6 1.840 0.993 6 3.550 0.990 6 0.996 5 1.890 0.993 5 3.610 0.990 5 0.996 4 1.950 0.993 4 3.670 0.990 4 0.996 3 2.005 0.993 3 3.730 0.990 3 0.996 2 2.060 0.993 2 3.785 0.990 2 0.996 1 2.120 0.993 1 3.845 0.990 1 0.996 0 2.170 0.993 0 3.905 0.990 0 0.995 9 2.225 0.992 9 3.965 0.989 9 0.995 8 2.280 0.992 8 4.030 0.989 8 0.995 7 2.335 0.992 7 4.090 0.989 7 0.995 6 2.390 0.992 6 4.150 0.989 6 0.995 5 2.450 0.992 5 4.215 0.989 5 0.995 4 2.505 0.992 4 4.275 0.989 4 0.995 3 2.560 0.992 3 4.335 0.989 3 0.995 2 2.620 0.992 2 4.400 0.989 2
酒精含量
(m/m) % 5.190 5.225 5.315 5.375 5.445 5.510 5.570 5.635 5.700 5.760 5.820 5.890 5.950 6.015 6.080 6.150 6.205 6.270
0.995 1 0.995 0 0.994 9 0.994 8 0.994 7 0.994 6 0.994 5 0.994 4 0.994 3 0.994 2 0.994 1 0.994 0
2.675 2.730 2.790 2.850 2.910 2.970 3.030 3.090 3.150 3.205 3.265 3.320 0.992 1 0.992 0 0.991 9 0.991 8 0.991 7 0.991 6 0.991 5 0.991 4 0.991 3 0.991 2 0.991 1 0.991 0 4.460 4.520 4.580 4.640 4.700 4.760 4.825 4.885 4.945 5.005 5.070 5.130 0.989 1 0.989 0 0.988 9 0.988 8 0.988 7 0.988 6 0.988 5 0.988 4 0.988 3 0.988 2 0.988 1 0.988 0 6.330 6.395 6.455 6.520 6.580 6.645 6.710 6.780 6.840 6.910 6.980 7.050
附 录 B
比重与浸出物含量对照表
(补充件)
比 重 比 重
(m/m)
(20℃/20℃) (20℃/20℃)
% 1.008 0 1.008 1 1.008 2 1.008 3 1.008 4 1.008 5 1.008 6 1.008 7 1.008 8 1.008 9 1.009 0 1.009 1 1.009 2 1.009 3 1.009 4 1.009 5 1.009 6 1.009 7 1.009 8 1.009 9 1.010 0 1.010 1
2.053 2.078 2.101 2.127 2.152 2.178 2.203 2.229 2.254 2.280 2.305 2.330 2.356 2.381 2.407 2.432 2.458 2.483 2.508 2.534 2.560 2.585
1.013 7 1.013 8 1.013 9 1.014 0 1.014 1 1.014 2 1.014 3 1.014 4 1.014 5 1.014 6 1.014 7 1.014 8 1.014 9 1.015 0 1.015 1 1.015 2 1.015 3 1.015 4 1.015 5 1.015 6 1.015 7 1.015 8
浸出物含
量 (m/m) % 3.497 3.523 3.548 3.573 3.598 3.624 3.649 3.674 3.699 3.725 3.750 3.775 3.800 3.826 3.851 3.876 3.901 3.926 3.951 3.977 4.002 4.027
比 重 (20℃/20℃) 1.019 3 1.019 4 1.019 5 1.019 6 1.019 7 1.019 8 1.019 9 1.020 0 1.020 1 1.020 2 1.020 3 1.020 4 1.020 5 1.020 6 1.020 7 1.020 8 1.020 9 1.021 0 1.021 1 1.021 2 1.021 3 1.021 4
浸出物含量(m/m) % 4.905 4.930 4.955 4.980 5.005 5.030 5.055 5.080 5.105 5.130 5.155 5.180 5.205 5.230 5.255 5.280 5.305 5.330 5.355 5.380 5.405 5.430
1.010 2 1.010 3 1.010 4 1.010 5 1.010 6 1.010 7 1.010 8 1.010 9 1.011 0 1.011 1 1.011 2 1.011 3 1.011 4 1.011 5 1.011 6 1.011 7 1.011 8 1.011 9 1.012 0 1.012 1 1.012 2 1.012 3 1.012 4 1.012 5 1.012 6 1.012 7 1.012 8 1.012 9 1.013 0 1.013 1 1.013 2 1.013 3 1.013 4 1.013 5 1.013 6
2.610 2.636 2.661 2.687 2.712 2.738 2.763 2.788 2.814 2.839 2.864 2.890 2.915 2.940 2.966 2.991 3.017 3.042 3.067 3.093 3.118 3.143 3.169 3.194 3.219 3.245 3.270 3.295 3.321 3.346 3.371 3.396 3.421 3.447 3.472 1.015 9 1.016 0 1.016 1 1.016 2 1.016 3 1.016 4 1.016 5 1.016 6 1.016 7 1.016 8 1.016 9 1.017 0 1.017 1 1.017 2 1.017 3 1.017 4 1.017 5 1.017 6 1.017 7 1.017 8 1.017 9 1.018 0 1.018 1 1.018 2 1.018 3 1.018 4 1.018 5 1.018 6 1.018 7 1.018 8 1.018 9 1.019 0 1.019 1 1.019 2 1.019 3 4.052 4.077 4.102 4.128 4.153 4.178 4.203 4.228 4.253 4.278 4.304 4.329 4.354 4.379 4.404 4.429 4.454 4.479 4.505 4.529 4.555 4.580 4.605 4.630 4.655 4.680 4.705 4.730 4.755 4.780 4.805 4.830 4.855 4.880 4.905 1.021 5 1.021 6 1.021 7 1.021 8 1.021 9 1.022 0 1.022 1 1.022 2 1.022 3 1.022 4 1.022 5 1.022 6 1.022 7 1.022 8 1.022 9 1.023 0 1.023 1 1.023 2 1.023 3 1.023 4 1.023 5 1.023 6 1.023 7 1.023 8 1.023 9 1.024 0 1.024 1 1.024 2 1.024 3 1.024 4 1.024 5 1.024 6 1.024 7 1.024 8 1.024 9 5.455 5.480 5.505 5.530 5.555 5.580 5.605 5.629 5.654 5.679 5.704 5.729 5.754 5.779 5.803 5.828 5.853 5.878 5.903 5.928 5.952 5.977 6.002 6.027 6.052 6.077 6.101 6.126 6.151 6.176 6.200 6.225 6.250 6.275 6.300
附 录 C
啤酒感官品评一般规则
(参考件)
C1 品评术语
C1.1 香气:系指啤酒花香气、麦芽香气,无老化气味和生啤酒花气味及其他怪、异气味。
C1.2 口味
C1.2.1 纯正:没有双乙酰味、酵母味、氧化味、麦皮味、酸味及其他异、杂味。
C1.2.2 爽口:酒体协调、柔和,苦味愉快而消失迅速,没有后苦味、涩味、焦糖味和甜味。
C1.2.3 醇厚:酒体圆满而口味不单调。
C1.2.4 杀口:有二氧化碳的刺激感,清爽,口感不淡薄如水。 C2 原理
啤酒感官品评定者通过眼、鼻、口等感觉器官对啤酒的外观、香气和口味和整体感觉来鉴别啤酒的风味质量。 C3 品评要求 C3.1 评酒员
挑选作风正派、大公无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对香气和口味敏捷、具有中等以上文化水平的同志,并要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训。品酒时,评酒员应保持良好情绪。凡过分疲劳、激动、情绪不安或患感冒者,均不宜参加品评。在品评前或品评过程中不能吸烟,也不能吃油腻和辛辣食物。 C3.2 评酒室
C3.2.1 评酒室要清洁、安静,光线明亮、柔和,阳光不得直射室内,室内空气新鲜,不允许有任何异味存在。室温在10~20℃。
C3.2.2 评酒室内设若干评酒员专座,互相隔干,避免干扰影响,每张桌上铺白布,备存台灯及漱口用的玻璃杯。每个座位都有上、下水装置(或备有水盆)。 C3.3 品尝杯
采用专门加工的洁净的、无色透明啤酒品尝杯(见下图)
。
C4 品评项目 C4.1 外观
C4.1.1 透明度和色泽:取洗掉标签或未贴标签的瓶装酒,置于明亮处进行透光观察,然后开盖,将酒倒入杯中进行观察。罐车和桶装啤酒,取样后直接倒入洁净的杯中进行观察。 C4.1.2 浊度:见第5章。 C4.2 泡沫:见第6章。 C4.3 色度:见第7章。 C4.4 香气和口味
将进行密码编号和酒样在12~15℃阴暗处存放过夜,然后启盖倒入同编号专用啤酒杯中,由评酒员对其香气和口味进行嗅品检查。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琪、田栖静、胡国栋、陆久瑞、蔡心尧、王德俊、朱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