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郑氏几代对台湾早期农业的开发
试论郑氏几代对台湾早期农业的开发
福建省厦门博物馆彭景元
由于交通等方面的原因,历史上台湾的开发要迟于大陆的绝大部分汉族地区。虽然早在汉代大陆人们就开始与台湾人们有了交往的文字记载,但在明代以前,历代统治者对台湾的开发一直没有采取什么真正的行为.使之长期处于未开发的落后状态,直到明代万历年问的末期,开发台湾的历史必然才在历史的偶然中才得以实现。在这历史的必然中,郑成功及其父、子、孙等几代人对台湾的农业早期开发作出了不可磨灭贡献。从某种程度上讲,郑氏几代对台湾的开发奠定了今日台湾繁荣的基础,因此,本文不嫌简陋,试图对这一过程所反映的有关郑氏农业思想及其行为作一个肤浅的探讨,愿以此就教于方家。
中国许多朝廷虽然都将台湾划归自己的统治范围之内,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使得他们对台湾的态度基本上是听之任之,从没有考虑对其加以开发,只是在有倭患或外国侵占时才有所行为,即军事行为.如1603年沈有容出兵平倭患。历史上,闽粤沿海人们对台湾一直有些开发,但力量微薄,规模极小,史籍没有留下只字片语,这给后人的认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至于他们何时到台,有人认为这是从南宋开始的,浙江杭州人郁永河在其《稗海纪游》一文中记载说,相传台湾空山无人,自南宋时元人灭金,金人浮海避元,至台湾本岛。随着欧洲工业革命的出现及其发展,特别是欧洲海上霸业的兴起,不为中国当局所重视的台湾岛却为欧洲海外殖民地者所青睐,“海上马车夫”荷兰人于万历32年(1604年)8月7日占领澎湖,后来由于福建巡抚徐学聚的极力反对,荷兰人才不得不在10月15日撤兵退出;到1624年7月又占领澎湖,并作好了长期居留的准备;1623年福建巡抚南居益率兵收复澎湖,荷兰人却占领台湾,开始了对台湾的殖民统治,对此,明朝便再没有什么有力的反对举措了。
荷兰人占据台湾三十八年,但积极活动的地区仍以南部为限,由于主观与客观的原因,他们对台湾的开发在历史上的作用是极其有限的。首先,他们开发的地区是南部那些业已进行过初步开发的地区。历史上闽粤沿海人们到台湾谋生多在台湾西海岸南部地带,荷兰人并没有开发新的地区;其次,荷兰人采取的是殖民地政策,遭到当地人们不同程度地抵抗,开发行为难以顺利进行;再次,荷兰人开发的目的纯粹是为了他们本身的商业行为,带有浓郁的短期效益和掠夺性色彩;最后,由于其开发行为没有和大陆相联系,不可能获得大陆的支持,反而随时都有可能被中国当局扼杀。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客观上他们也起了一些作用.第一,他们也尽力在台湾发展了一些农业,特别是经济农业中的甘蔗种植等;第二,从欧洲以及其他殖民地引进、栽培了一些农业品种,特别是经济作物的品种;第三,订立并推行了所谓“王田”制度及相关的租税等制度,虽然其目的是为了控制中国人,使他们不能反抗,忠实而驯服地听从荷兰人的宰割,但也为日后郑氏统治台湾,开发台湾作了一些准备。在荷兰人占领台湾时期,据各方估计,大陆来的移民,约为十万人,以每人五亩计算,当时台湾至少开垦了五十万亩数量的田地。
大陆人们之所以不辞劳苦、离乡背井到台湾,主要原因是大陆上的天灾人祸及人口压力,特别是福建沿海地区,一则离台湾较近,历史上与台湾交往比较频繁;再则是该地区的土地的可耕数量甚少,但人口密度大,人均拥有的耕地数甚少,对于那些生活在海边的人们来说,通过渔业尚可获得部分生活来源,而那些生活在内陆、远离河海的人们只有远走他乡谋生的途径,这也是福建人去台湾和海外生存的原因之一。另外,一些为躲避官司或债务的人也充分利用大陆以外的区域。倭寇的猖獗更加深了沿海居民生活的贫困化,诸如此类特有的情况为日后开发台湾准备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77
在海外谋生的人们当中,福建漳州府海澄县(今漳州龙海市)人颜思齐来到日本平户。颜思齐身体健雄,精通武艺,在家乡因受官家欺凌而一气之下挥拳打死了官家的仆人,为逃生只好来到平户,以裁缝为生计。多年以后有些积蓄,将此用来疏财仗义,与来自福建的杨天生、陈衷纪、张宏、李魁奇、何斌、郭怀一、郑芝龙等交往埽深。随着眼界的扩大与中国古典文学作品等影响,他们都立志干一番大事业,并联络了二十八个在日本的中国人(以福建闽南人为主),于1624年农历六月十五日在颜思齐的家中张灯结彩,烧香燃炮结拜兄弟,以颜思齐为大哥,一官(郑芝龙)年龄最小为尾弟。此后,他们一边从事经商活动,一边图谋大事。
郑芝龙出身于泉州府南安县一个小官吏人家,由于喜爱拳棒不爱读书而被父亲赶出家门,于1623年随商船来到日本平户后定居下来,并与田川女结婚成家,又结识了颜思齐。1624年农历七月十四日田川女生下福松(郑成功),八月十四日,郑芝龙抱着福松在毡踏绵上玩耍,其岳父翁翌皇慌张地回来告知有人向日本政府告密说郑芝龙等人结党立派,图谋不轨,官府要来擒拿他们,郑芝龙飞跑出去即碰到杨天生等人,接到通知的颜思齐等人立即分乘舢板、花叶等小船到大海边,起碇扬帆开驰出海,同行的船一共十三只。颜思齐征集众人意见后将航行的目的地定为台湾。经过八天的日夜兼程,八月二十二日来到台湾的西海岸,并从北港登陆。这个事件的出现,揭开了大规模开发台湾的序幕。
登陆以后,他们选择了嘉义一带安寮扎寨。一方面与当地土著人搞好关系,一方面进行狩猎,并打听海上贸易情形,准备从事海上贸易。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颜思齐他们来到台湾的必然性与偶然性以及当时开发的一些情况。
首先,颜思齐他们结拜、图谋大事时并未首先考虑到台湾去发展,但对台湾的情况是有所了解的。根据他们当时的情况,最有可能的大业是从事较大规模的海上贸易,甚至要形成有组织的海上武装集团。在向这个目标努力过程中,他们必然会对台湾有所认识、了解的。
其次,台湾当时的土著人已经对台湾有些开发,特别是嘉义一带,所以颜思齐来到嘉义后,注意到与当地土著人搞好关系,因此,既使颜思齐他们不来此开发,或许不久的将来也会有人来进行开发,只是时间早晚问题。
再次,当颜思齐得知红毛夷(荷兰人)在台湾开发时,他派郑芝龙前去交涉,荷兰人竟然答应交税。虽然荷兰人心虚,再加上颜思齐他们船上可能载有较多的武器,但至少可以说明荷兰人的力量不大,开发范围极其有限。荷兰人在嘉义地区也有些开发。
最后,迫于形势,颜思齐他们不得不有些开发,因为海上贸易网尚未建立起来,要生存只好耕猎。打听海上贸易情况,说明他们还是不忘其大事。因此,颜思齐到台湾并没有制订任何具体开发台湾的政策与计划。
据此,我们如果纯粹从开发台湾,特别是农业方面来看,颜思齐他们是缺乏热情的,只是日后的情况变化才使开发台湾走向新的阶段。
郑芝龙的家人在经过长时间的打听以后得悉郑芝龙在台湾,于是其三弟、四弟芝虎、芝豹,从弟芝莞等搭渔船来到嘉义一带投奔颜思齐的队伍。此事前后,福建泉州、漳州一带无业游民得到颜思齐在台湾开发的消息,纷纷前去投靠。不多久,二千多人从福建来到台湾,一支声势浩大的移民队伍出现在台湾西部,这些人多为年轻力壮的单身男子,被称为“福佬人”。1625年9月,颜思齐病逝,郑芝龙于12月接任首领后。在依旧推行既定的方针的同时,组织移民垦殖荒地,并积极开展海上贸易,势力开始膨胀起来。
1626年,明朝迫于郑芝龙的势力招抚了郑芝龙,但由于一些部下的反对,郑芝龙重回台湾并多次打败明军的进攻。1628年,明朝再次招降,郑芝龙再次投降,在明朝担任游击、总兵等职,继续率众从事台湾的开发工作,加强与大陆的联系,对台湾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并率部将与其分裂的陈魁奇等击败;以后郑芝龙回大陆,其部下有一部分将士如何斌、郭怀一等人不同郑芝龙回大陆,继续留在台湾从事开发垦殖活动。
天启七年.即1627年,福建沿海地区发生严重的旱灾,一时饥民遍野,饿殍塞道,郑芝龙即向新任福建巡抚熊文灿建议用渔船运载一批饥民到台湾开发荒地,生产粮食以解决生计。熊文灿接受建议后,由郑芝龙自己出资,运载数万福建饥民到台湾去,并弄来耕牛借给移民,还贷给他们种籽和生产、生活费用,让这批移民到台湾能顺利地从事开发活动。这是见诸于史料的、大陆最早有组织地移民到台湾进行开发活动。熊文灿任福78
建巡抚期间为1628——1963年,所以,此次移民活动应在此期间进行。这次通过郑芝龙的努力,得以大规模、有组织地开发台湾,这对台湾开发具有深远的影响。
颜思齐、郑芝龙组织开垦的区域及数量,由于史籍未载,我们难以详知,只能根据一些史料作一些粗略的推算和一些推测。
一、颜思齐、郑芝龙到台湾的落足点是嘉义,所以同去的人的开发区域亦应在嘉义一带。当年同去的一行二十八人,逃亡时既使带了一些家眷,也不过五、六十人左右,所以他们本身的力量难以开发较大的区域;再加上其重点在海上贸易,他们开垦的面积只需维持基本生活所需既可。以每人需要五亩地就可以维持生计来推算,他们的开发区域也不过三百亩。
二、在郑芝龙的弟弟及无业游民投靠以后,他们所开垦的地区亦是在嘉义一带为主,二千余人所开发的地域以每人十亩计算亦不过是三万亩左右(其中没有排除一些被招为兵的)。这二千多人为单身汉,他们只有生活一定的时问才可能成家(在此并没有排除无女可娶的现象),所以人口数量不可能很快增加。
三、郑芝龙被招降后带走了一批人,这些人当时主要是从事海上贸易和从军的,对开发台湾没有直接的作用;所留下的人主要是从事农业开发的农耕者,土地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本。郑芝龙等人的离开,对台湾的开发并没有什么影响,相反,税收、军饷等负担或许有所减轻,开发速度或许会加快些。
四、郑芝龙时进行的大规模的、有组织的移民活动,其移民数量因学术界的观点不同,难以推算出开发面积,再加上这些人当中,有些是拖家带口者,即使是有比较可信的人口数量,但也难以以人口之数量来判断开发的数量,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其开发的区域还是台湾西部的沿海一带,或者可以说是以嘉义为中心的周边地区。因为无论从文献,还是从传说、遗迹等情况来看,都没有在东部海海开发的证据。如有关移民中携带家眷者的材料中,有三个女性,他们是安海颜开誉之妻蔡节勤,后卒葬台湾大南f-J#b水蛙潭瓦窑下;新市曾宏循之妻吕氏,后卒葬于台湾鬼仔山(在台湾县,清末改为台南府);郭岑郭一景之妻陈氏,后葬于凤山港南线土名中洲仔的地方。事实上,西部沿海可以开垦的范围,远远可以满足他们的开发,更不必说东西部条件的差别了。
五、郑芝龙没有制订有关的政策、法规,所以移民们在开发过程中的权益难以直接了解,只能从当时特有的历史背景和郑成功刚到时的一些行为来认识。
(1)郑芝龙并没有没收荷兰人的“王田”,只是征收税而已,也没有限制“王田”开发数量的政策,所有不能排除“王田”数量有扩大的可能性,一些移民可能被荷兰人招募。
(2)从传说、族谱和遗迹等情况来看,移民多是以家族或宗族的形式聚居于一地,并以家族或宗族的形式进行开发,移民在家族或宗族中的权益与大陆中的权益应没有什么差别。
(3)郑芝龙的中心工作还是在海上贸易与海上武装上,所以移民开发过程中难以得到有力的支持,开发的速度与范围在短时间不可能大幅度增加。
(4)由于与大陆关系的紧张,大陆的粮食不可能运往台湾(姑且不论大陆粮食之不足),台湾生产的粮食也不可能运往大陆(姑且不论台湾粮食生产之不足),郑芝龙海上贸易的物品中农产品是以经济作物为主,如蔗糖等,生产粮食的目的只在于自供。
(5)郑芝龙作为生活于封建社会的统治阶段,其所作所为是以维护封建社会统治秩序为正统,被其移民到台湾的移民自然也是生活在封建社会的正统秩序之下,台湾农民的权益与大陆中农民的权益应是相同的。所以,不论郑芝龙与明朝关系的变化如何,农民的地位都不会发生根本的变化。
无论如何,郑芝龙在台湾的开发,奠定了台湾开发的基础,为日后郑成功收复台湾、开发经营台湾作了准备。
在南明政权中高举反清义旗的郑成功,在形势变化过程中对自身与台湾的情况是相当了解的。随着困难的增大,特别是军粮筹措、根据地日趋缩小日益严重,郑成功开始了收复台湾、开发台湾作为反清复明根据地的行动了。除军事行动以外,郑成功在农业开发这个新领域作了充分的物资与思想准备。具体情况,初步分析如下:79
一、在远征台湾的舰队中,除了作战所需的人员、物资以外,他以最大的可能性带去了用于农业生产开发的物资,如犁、种籽等,还随带了从事耕作的劳工人员(据曹永和《郑氏时代的台湾开垦》),这在郏氏征战史上是无此先例的;
二、准备了用于保障开发台湾的政权机构设置方案,登陆不久,就设置了政权机构;
三、准备了用于保护当地土著居民、少数民族(高山族)业已进行的农业开发权益的自。关政策、法令等;准备了推行、鼓励将士开发台湾的有关法令,即五月份颁布的垦殖条款八条;
四、准备了接受荷兰殖民地所占土地等有关法令;
五、准备了接受大陆移民前来台湾进行农业开发的有关法令。
有关垦殖条款附录如下:
1、承天府安平镇.本藩暂建都于此,文武各官和总镇大小将领家眷暂住于此。随人多少圈地.永世为业.以佃以渔及京商取一时之利,但不许混圈土地及百姓现耕田地;
2、各处地方.或田或地,文武各官随意选择创置庄房,尽其力量,永为世业,但不许纷争及混圈土地及百姓现耕田地;
3、本藩阅览形胜,建都之处。文武各官及总镇大小将领,建立衙门,亦准圈地置庄屋,永为世业,但不许混圈土地及百姓现耕田地;
4、文武各官圈地之处,所有山林及陂地,具图来献,本藩薄定赋税,便属其人掌握;须自照管爱惜,不可斧斤为时,竭泽而渔,庶后来永享无疆之利;
5、各镇及大小将领派拔汛地,准就彼处择地而盖房屋,开辟田地,尽其力量。永世为业.以佃以渔及京商取一时之利,但不许混圈土地及百姓现耕田地;
6、各镇及大小将领派拔汛地,其处山林陂池,具启报闻。本藩即行给赏;须自照管爱惜.不可斧斤为时.竭泽而渔,庶后来永享无疆之利;
7、沿海各澳,除现在有网位、罟位,本藩委官征税外,其余分与文武各官及总镇大小将领前照管.不许混取,侯定赋税;
8、文武各官开垦田地,必先赴本藩报明而后开垦。至于百姓.必开亩数报明承天府.方准开垦。如有先垦丽后报,及少报而垦多者,察出定将田地没官,仍行重究处。
虽然郑成功在台湾的时间很短,但从所颁布的有关政策、法令等.以及不遗余力推行此类法令的情况。我们可以对郑成功的开发台湾的农业思想有一个比较清楚的认识.他在前人的基础上,第一次对台湾的开发作了通盘的考虑和周密的计划,并且运用了他的政治权力,对台湾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事业进行全面的经营,特别是对农业的开发:
一、郑成功认识到开发台湾过程中的长期性,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准备了物资,并以切实可行的政权、政策、法令加以统揽;
二、采取了历史上三国时期曹操、诸葛亮,晋代杜预,明代朱元璋等所推行的“军屯”政策,表现了郑成功“寓兵于农”,暂缓军事,徐图大业的思想;
三、郑成功全面接受并执行的封建土地制度的思想,具体表现为:
I、保留封建土地私有制度,对圈地者的土地经营权、继承权等私有权利给予保障;
2、维护原有的土地私有权,在其八条款中反复强调不得混圈及百姓现耕田地;
3、执行封建社会的官田政策,把荷兰殖民者非法占有的“王田”接管过来.变为官田,由官府供给生产资料。租给农民耕种。
四、在土地结构上形成了一个具有代表意义的体系:
l、官田体系:狭义上讲主要由没收的“王田”所构成,从征收赋税的意义上讲.所有的田地均为官田:
2、私田体系:主要由私人独立开垦的田地、家族或家庭开垦的田地、大小将领及士兵以私人名义开垦的田地、原有的私田等构成;80
3、亦官亦私体系:以军屯形式开垦的田地,在名义上可以说是负责开垦的某一个军队单位所有,如以镇开垦,为该镇所有;也可以说是该军队单位的首领所有,如以总兵的名义所有。
五、从开垦的形式上讲,可以分为三个形式:
l、民垦形式:主要是由官府招募的人员所开垦;
2、军垦形式:即由部队所开垦的;
3、私垦形式:即由家族、家庭、大小将领等以私人名义开垦的。
六、对高山族人民采取了民族友好的政策,这一点是十分难能可贵的。高山族人民原来的生产技术十分落后,他们不知道用牛和犁耕种,翻土时用小锄头或短刀一下一下地凿,一甲地往往要一个多月才能凿完;也不知道使用镰刀,庄稼成熟后就用手一穗一穗地拔,一甲稻田通常也要几十天才能拔完。为了帮助他们改进技术,郑成功接受杨英的建议,每社发给铁犁和铁耙各一副,耕牛一头,再派一个有经验的汉族农民到他们那里去,采用“聚众群习”的办法,传播汉族先进的技术,这个措施促进了高山族人民的生产发展。
总之,1661年4月,郑成功率军收复台湾。在与荷兰人的战事尚未结束的时间里,郑成功并不是将主要精力放在战事上。而是放在与粮食有关的事情上。登陆后的第二十四天就开始了顿垦,战事结束后,郑成功更加对此坚持不懈。
郑成功死后,其子郑经在陈永华等人的辅佐下.继续执行郑成功所制订的有关农业开发政策,特别是清政府的。迁界”政策的执行,导致了数量众多的大陆沿海居民的流离失所,为郑氏政权罗织人力开发台湾提供了一次绝佳的机会。郑氏为接受大陆投奔而来的人员.采取了许多措施,使得台湾在短的时间里人口就增加了不少。查继佐《东山国语》载:“自大军安集,闽浙居民附舟师来归,烟火相接,开辟芜土,书为膏腴”,据史学家估计。当时来自大陆的移民不下二十万之多。
在进行平民移民的同时.郑氏政权还实行军事移民,使人口的结构更趋于劳力化,据史料记载,光郑氏三代的军事移民就达五一六万人,可以分为以下几批:
l、1661年,郑成功带领的军队.首批十一个镇约2万5千人;第二批六个镇,约I万2千人;
2、1664年,郑经败退入台时带去士兵及家眷约6、7千至l万人;
f3、1678年5月,郑经攻陷海澄后,将“清军骑兵将士二千余人载过台湾,分配屯田”(1:台湾外纪》卷二十.4、1681年(康熙二十年)郑经次数败退人台时自带去残军一千多人。
因此,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在清军进占台湾前,台湾人口至少为三十六万以上。
从郑成功到郑克前后只有二十七年,开垦的范围比之以前有了很大的扩大,从清内府原藏的“永历十八--);不久,又“悉徒海澄降将于台湾”(<台湾外纪》卷二十三);年台湾军备图”查知,当时台湾就有十二个半的民社,这些社可能与军备有关才登录在案,那些与军备无关的则可能未登录于上。这些社分布地区初步考证位于以下地区:
(I)嘉义市新西区地区内;
(2)台南县后壁乡下茄莓地区(?);
(3)台南县后壁乡下茄蓐地区;
‘(4)台南县将军乡欧旺地区(?);
(5)台南县西港乡中洲地区(?);
(6)台南县新化镇香洋仔地区:
(7)台南县新化镇香洋仔地区附近(?);
(8)台南县新化镇大目降地区:
(9)台南县新市乡内;
(10)台南县永康乡湖中;
(11)台南市南区盐埕地区;
(12)同(11);8l
(13)高雄县路竹地区内。?
根据众多族谱材料,结合其他材料,初步可以知道郑氏开垦的地区有以下是可以确认的,不能确定的待日后再确定(此处不列出)。
民垦存在的地区:嘉义、台南、高雄、基隆、新竹
军垦存在的地区:台南、高雄、基隆、台北、淡水、台中、屏东、南投、新竹
私垦存在的地区:台北、南投、嘉义、高雄、基隆、淡水。
在进行开垦的同时,还进行了与农业生产密切有关的水利建设,从清初有关材料中可以碍知以下的水利设施为郑氏时代所建。
清初属台湾县的有五处:
公爷陂,在新丰里,蓄水以灌田(位于今台南县关帝庙乡);
弼衣潭,在新丰里香洋仔,蓄雨水以灌田(弼衣潭又作白衣潭,香洋仔为今新北镇香洋仔);
草潭,在新丰里,方半里许,蓄雨水以灌田;
.荷兰陂,在新丰里,乡人筑堤,蓄雨水以灌田,草潭通此;
陂仔头陂,在文贤里,以灌田者,大旱则涸。陂仔头陂又称陴仔头陂,在今仁德乡。
清初属凤山县的郑氏时代所筑水利设施有十六处:
其中属于今高雄县、市的有月眉池、三镇陂、三爷陂、乌树木陂、北领旗陂、王田陂、大陂、大湖陂、新围陂、中冲崎陂、赏舍陂、赤山陂、竹桥陂。
属于今台南的有二处,即五老爷陂、祥官陂。:
待考者一,即苏左协陂。
据连横《台湾通史》一书所载的十多处陂圳系郑氏时代所建,除上述已列的外,尚有左协陂、角宿陂、仁武陂等。这些水利设施,不仅在当时保证了农业生产的收成,有的还利及后世。
总之,经过郑氏几代人的经营,台湾的农业已经进人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其开发范围东界山,西临海,北起盐水溪流域,循嘉南平面向南伸至高雄楠梓仙溪,而以盐水溪及冈山两地域为中心,整个开发地区形成为一个长方形之平原地带。当时台湾的人口也达到了数十万,形成了以封建私有制为纽带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体系。这个体系为清代统治台湾、以更大规模开发台湾奠定了十分充足的基础。
参考书目:
(1)奥田或等:‘前荷领时代汇於c于6台湾刃农业).台湾农事报第三一一号,昭和七年十月,‘台湾文化论丛>第一辑,昭和十八年。
(2)连横:<台湾通史),商务出版社。
(3)朱维干:<福建史稿),福建教育出版社。
(4)张宗洽:<郑成功丛谈),厦门大学出版社。
(5)林其泉:<台湾杂记>,四川人民出版社。82
试论郑氏几代对台湾早期农业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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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刊名:
年,卷(期):
被引用次数:彭景元福建省厦门博物馆农业考古AGRICULTURAL ARCHAEOLOGY2008,""(1)0次
参考文献(5条)
1.奥田彧 《前荷领时代汇於ける台湾の农业》,台湾农事报第三一一号,昭和七年十月 昭和18
2.连横 台湾通史
3.朱维干 福建史稿
4.张宗洽 郑成功丛谈
5.林其泉 台湾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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