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研究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传导机制事宜
06-28
5月2日,旗委书记麻永飞主持召开十五届旗委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专题研究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传导机制事宜,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旗领导生格都仁、李银成、万世斌、鲁占清、查干东、白雁、宋彦、孙志刚、王志敏、屈树清参加会议。
麻永飞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准旗纪委两个责任督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导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督导工作,听取1次各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2个督导组要认真开展督导工作;要确保全覆盖,督导工作要覆盖各园区,各苏木乡镇、街道,各旗直部门、单位、国有企业;要用好五类清单,各督导组要聚焦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开展督导工作,通过召开汇报会、座谈和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掌握被督导单位履行“两个责任”情况,并形成问题清单,要汇报情况、分析评估、撰写报告,形成责任追究清单和整改落实清单;要及时反馈、立即整改,各督导组要及时向被督导单位通报督导情况,被督导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实现销号管理。(李源 贺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