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 财政局2012年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各镇财政所: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打造“阳光财政”,现将《 财政局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做好财政政务公开工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财政局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密切财政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稳步推进财政政务公开,提高财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和公开化水平,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审批行为、方便群众办事为重点,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提高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为紧急建设和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 基本原则
为确保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要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凡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开。
(二)全面真实原则。向社会公开的财政政务事项,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可信、完整准确。
(三)有利监督原则。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既要便于人民群众知情,又要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注重实效原则。政务公开必须从实际出发,突出本部门业务特点,简洁明了,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三、组织机构
1、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政务公开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开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 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主要内容
财政政务公开包括:公开财政部门已出台的重要政策、重大决策;基层单位办事的政策依据、章程制度、程序办法、办理时限和结果;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政务活动。
公开的事项包括:
1.财政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财政部门机构设置、管理职能、职责权限及其调整变动情况,财政部门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变动情况。
2.财政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电话及其联系方式。
3.财政政策与法规规章。包括已出台的和正在执行的财政方针政策以及其他重要政策;已发布的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规规章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各类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财政各项工作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或涉及公众、企业和社会利益的文件;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需
要对外发布的其他法定事项和行政措施等。
4.财政管理制度。包括部门预算编制、审查制度,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农村税费改革管理制度,政府非税收入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财政监督制度等。
5.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报告。
6.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与管理情况。包括财政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社会保障专项资金以及文教科卫等专项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管理情况。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扶贫、救灾救济、中小学危房改造及优待抚恤、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的使用与分配情况进行公开。
7.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信息、中标(成交)结果;政府采购制度及监管情况;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其他招标采购的程序。
8.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
9.监督投诉办法。包括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办事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办法等。
10.其他要求公开的事项。
不得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包括: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财政保密制度中规定的其他涉密事项。
3.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取得的信息。
4.与刑事及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诉讼公平、公正
或执法活动的信息。
5.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信息。
五、公开形式
按照规范有序,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经常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
对于需要公开的信息,实行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和政府网站、财政局局域网、设立政务公开栏、编制服务指南、开展宣传活动、座谈会、编印宣传资料以及其他形式进行公开。实行对部分单位和特定人群公开的,可通过政策咨询会、听证会、新闻发布会、政务信息等形式进行公开。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成立 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 局长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对外政务公开及文明创建宣传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相关股室和局二级机构配合;党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局党总支和各党支部配合;互联网上公开工作和日常维护由局办公室负责,各股室和局二级机构协调配合。
2、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督导检查。局机关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要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组织专人认真做好本单位政务信息的搜集、整理和报批工作。要按公开内容和时间要求,
认真履行职能,确保工作质量,做到及时、完整、准确、规范,不得出现延误和违规公开政务信息。局办公室、监督局要加大监督力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方式,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督导,对发现的各项违规违纪行为,将严厉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处理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围。
财政局 2012年2月20日打印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