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唐村教办教师节表彰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唐村镇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和师德标兵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聚集教育发展正能量,今年教师节期间,镇党委、政府分别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评选范围
1、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推荐范围:各单位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2、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范围:学校、教办管理干部。
二、名额分配
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优秀教师、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甘为人梯,传播知识,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2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②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
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③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④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2、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无私奉献,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无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②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③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④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各推荐单位要对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进行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坚持评选条件,严把人选质量关。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
准,同时将推荐对象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纳入评选考察内容,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3、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向基层和教学第一线倾斜。各级各类学校中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推荐优秀教师,任现职期间每学期须担任列入《教学大纲》的1门及以上课程,教学工作量要达到本校专任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有“有偿家教”行为经查实的;强行推销、搭售教辅材料经查实的;拒绝承担教育部门安排的业务工作任务的;不认真履行职责,在考试工作中有舞弊行为的;在镇市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自远程研修开始以来,应参加未参加远程研修或远程研修不合格的;近年来在各种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被查实的。
5、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评选表彰奖励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唐村教办。联系电话:5470020。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