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培养未来医学领军
宁妇科字„2014‟9号
关于印发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培养未来医学 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医战略,构建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人才高地,加快学科人才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批未来能顺利跨入江苏省医学领军人才行列的人员,引领和带动专业团队的快速发展,促进我院医学科技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特制定《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培养未来医学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实施方案(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2014年9月30日 -1-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培养未来医学领军人才和
重点人才实施方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医战略,构建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人才高地,加快学科人才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批未来能顺利跨入江苏省医学领军人才行列的人员,引领和带动专业团队的快速发展,促进我院医学科技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医学领军人才是指学术上有所专长、团队效应突出、具有推动医学学科发展的创新能力,并在重大疾病的预防与诊治,尤其是在疑难复杂疾病的救治及重要疾病的预防控制中具有显著工作绩效的高层次医学人才。医学重点人才是医学领军人才的后备力量。
培养未来医学领军人才的主要任务是,在全院范围内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中青年人才,以专项基金资助为支柱,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培养,经过5-10年努力,培养出一批在本专业有一定知名度,并能跻身于江苏省医学领军人才行列的人才。
第三条 培养未来医学领军人才的培养规模为10至15人,医学重点人才的培养规模为20-30人,选拔范围面向全院在职人员。
第四条 培养未来医学领军人才、重点人才的实施方案自2014年执行。
第五条 科教科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实施、培养、考核、日常 -2-
管理。
第二章 培养目标
第六条 自2014年-2019年为一培养周期,通过出国研讨、理论培训、进修学习、科研立项、临床带教、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进行培养,达到基本要求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中文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二)英语现场直译能力;
(三)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
(四)获得南京医科大学科研型研究生导师资格;
(五)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并成为所在专业全国学会组织的成员(委员);
(六)成为学科带头人,做好学科(专科)建设,带领所在学科(专科)成为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专科)。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七条 申请未来医学领军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道德素质过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具有一定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自愿为团队服务的意识与理念;
(三)业务水平精湛。主攻方向明确,熟练掌握并能指导本专业的业务技术;
(四)身体健康,申请当年年龄≤45周岁(以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具有博士学历或博士在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
(五)在重大疾病预防、诊治和医学科技创新方面有所贡献,近五年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课题≥1项。
(六)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专业论文≥1篇;
第八条 申请未来医学重点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道德素质过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具有一定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自愿为团队服务的意识与理念;
(三)业务水平精湛。主攻方向明确,熟练掌握并能指导本专业的业务技术;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申请当年年龄≤40周岁(以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优秀者可酌情放宽至45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五)在重大疾病预防、诊治和医学科技创新方面有所贡献,近五年主持过市级及以上课题≥1项。
(六)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专业论文≥1篇或中华系列论文≥2篇;
第九条 已入选江苏省卫生厅领军人才、重点人才计划者不参与选拨。
第四章 申报与评审
第十条 未来医学领军人才、重点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按个人申报、科室推荐、专家组评审、群众评议和院领导班子认定4 -4-
个阶段进行。
个人填写《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培养未来医学领军人才、重点人才申请书》(见附件1),科室同意推荐后进行评审。医学领军人才的选拔评审,坚持依靠专家、择优支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以后每三年申报一次,动态选拔,增删人员。
入选未来医学领军人才者每人只能资助两个培养周期,一个周期结束后需重新申报和评定,如期间入选江苏省卫生厅领军人才、重点人才计划等更高的人才计划,资助(领军人才)提前终止。
入选未来医学重点人才者每人只能资助两个培养周期,一个周期结束后需重新申报和评定,如期间转为未来医学领军人才或入选江苏省卫生厅领军人才、重点人才等更高的人才计划,资助(重点人才)提前终止。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一条 科教科建立未来医学领军人才、重点人才培养档案,科教科负责目标管理,科室协助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 未来医学领军人才、重点人才应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方向,确定主攻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科研能力,共同推进学科建设和医院整体实力的提高。培养周期内至少有一次国外学习,且时间不少于3个月,并完成回院后的学术汇报。培养期间至少参加一次教学演讲比赛。积极争取多发表SCI收录论文及中华级中文论文。
在公布入选名单后的一月内上交《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培养未 -5-
来医学领军人才、重点人才培训计划》(见附件2),同时到人事科变更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
第十三条 培养采用滚动式,实行退出机制。未来医学领军人才、重点人才培养周期原则上定为6年,医院资助每位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每年8万元、重点人才每年4万元(可累积使用)。采用“3+3”培养模式,培养对象每年向医院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见附件3),同时向所在科室备案。3年后按江苏省“科教兴卫工程”标准中期评估,绩效突出者,可转入后3年的培养资助;绩效不显著者则取消下一阶段的资助,退出培养。
第十四条 培训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终止培训计划,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一)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二)违法违纪者;
(三)离职离岗者,且按人事科变更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中规定退还已用资助金费。
第十五条 医院成立专项资金,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培养对象的出国深造、国际科技合作、科研活动、各种业务培训、学术交流与研修、发表SCI收录论文等方面。
第十六条 专项经费单独设帐、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培养对象不得替换,资助经费不得转让。
第十七条 原培养方案宁妇科字„2014‟2号作废,科教科保留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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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培养未来医学领军人才、重点人 才申请书
2.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培养未来医学领军人才、重点人 才培训计划
3.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培养未来医学领军人才、重点人 才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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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培养未来医学领军人才、重点人才申请书
一、个人情况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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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者工作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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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者的业务技术能力
四、申请者所在科室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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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培养未来医学领军人才、重点人才培训计划
一、个人情况
二、申请者的学术技术发展方向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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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人培养总目标和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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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培养未来医学领军人才、重点人才年度工作总结
(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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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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