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协议书
10-15
工程承包协议书
甲方:华之承商贸公司 陈华伟 [***********] 乙方:陈亮 委托人吴杳生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真诚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职责,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将海口镇红星粮站工地综合楼剩余工程全部由乙方出资建设,框架部分未完工部分由乙方完工封顶,所有人工、材料、混凝土等共计叁拾伍万全部完工。
2、封顶后余下装修工程、水电工程、外墙保温工程全部由乙方出资建设总承包价叁佰贰拾万元整。
二、工程质量:乙方严格按照安庆市有关操作规范施工,质量标准以安庆市质检站验收结果为标准,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该对刚做好的成品保护和养护。乙方以做好质量误差,空鼓及需要维修,乙方负责派人修理,乙方不修,甲方派人维修,费用在乙方工程款扣除。
乙方严格按照安庆市有关操作规范施工。
三、工期要求:乙方在进入场地后3个月内完成所有工程量,并达到验收要求,如乙方因资金、人员等问题造成工
期延误,2015年内未能完成所有工程量,甲方将扣取乙方延误工期罚款40万元。
四、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哪方违约负法律责任,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用一份。
甲方:
乙方: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