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线综合排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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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下室给排水管线标高原则按照喷淋系统为H-0.150m ,消火栓和给排水管道标高为H-0.400m ,H 为结构梁底标高,该标高为管中。
风管顶贴梁底安装,电气桥架、线槽顶为H-0.100m ,H 为结构梁底标高, 排水管标高按照图面标注安装。
当给排水专业、通风专业和电气专业各管线有竖向交叉又无法避让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给排水管线与给排水管线有竖向交叉时,有压管让无压管,小管让大管,压力管从重力管上部绕过,小管从大管上绕过。
(2)给排水管线与风管竖向交叉时,压力管道应从上绕过,重力管在通风专业协调设在风管上部。
(3)给排水管线与电气管竖向交叉时,给排水管线敷设在电气专业管线下方。
(4)给排水管线与空调水主干管竖向交叉时,给排水管上弯至空调水管上方。
(5)空调水主干管与电气桥架竖向交叉时,桥架上弯至空调水主管上方。
(6)空调水主干管与风管竖向交叉时,最大边长大于等于2000的,空调水管上弯至风管上方,最大边长小于2000的,风管上弯至水管上方。
(7)电气桥架与风管竖向交叉时,电气桥架上弯至风管上方。
所有管线应协调统筹布置,最终任何交叉管线最下方净高不得影响建筑使用功能,无法满足时应联系设计方修改调整。
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宽度大于1.2m 时,其下放应增设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