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评估及其奖惩办法
教学质量评估及其奖惩办法
教学质量的奖惩主要针对教师的教学行为和教育教学成果。 奖励是指按照教师的教学工作成绩的大小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以鼓励其继续努力工作,为其它教师树立榜样,从而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惩戒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对违反教学常规和教学管理制度而造成工作上过失的教师给予的惩罚。
教学质量的奖与惩其作用是统一的,都是为了强化教学质量管理,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使学校整个教学工作在有序、有质的过程中得以落实。
一、奖励制度
教学质量奖励包括教学成绩的奖励,学科竞赛成绩的奖励,教科研成果的奖励,指导青年教师取得优异成绩的奖励和模范执行《吉林市中小学教学管理规范》深受学校领导信任、学生及家长满意的教师的奖励。
(一)教学成绩的奖励
1、学校对考入东北师大附中理科实验班或更高级别学校学生的班主任、科任教师给予奖励。
2、完成学校下达的中考指标的班级,给予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奖励。
(二)学科竞赛成绩的奖励
1、学科任课教师在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给予奖励。
2、科技、体音美、信息技术等指导活动课教师在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竞赛中,取得团体和个人优异成绩的给予奖励。
(三)教科研成果的奖励
1、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经过终结性验收,取得优秀成果奖,给予课题组成员奖励。
2、教师在国家、省、市优质课评选和基本功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给予奖励。
3、教师论文在国家、省、市学术大会上交流、获奖或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给予作者奖励。
(四)指导青年教师取得优异成绩奖励
由学校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正式任命为导师的教师在指导青年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行的各种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给予奖励。
(五)模范执行《教学管理规范》的奖励
1、认真按着《规范》的要求积极完成教学工作,得到学校领导信任和同行的认可。深受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欢迎,全年无教学事故。
2、在学校进行教学规范管理的过程中能创造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二、惩罚范围
1、教学任务没完成。
2、上课经常迟到。擅自调串课、丢漏课。
3、教学成绩弄虚作假。
4、课堂教学中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5、教学成绩差距很大的教师和备课组。
6、违背《教学管理规范》出现教学、安全事故。
7、上课期间无故让学生离开课堂。
三、奖惩说明
1、对于教师取得的各种教学质量成绩,根据其级别给予不同奖励,奖励形式、金额由校务委员会决定。对在教学过程中不达标或违纪的教师则给予不同程度处罚,具体处罚程度由校务委员会决定。
2、教师的奖惩和教师的评优选树、晋职晋级、定岗定编挂钩。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则给予重奖,对严重违纪的教师处以重罚。并记入教师档案。
3、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蓝田县玉山中学
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