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红楼梦_诗歌中的_自然观_由贾宝玉其人与诗作说起
第15卷 第1期第15卷 第1期2013年2月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Journal of Zunyi Normal College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Vol.15,No.1
Feb.20132013年2月
《红楼梦》诗歌中的“自然观”
—由贾宝玉其人与诗作说起
胡力诗
(四川大学 文学与新闻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5)
摘 要:“自然观”作为中国古代诗论重要的美学范畴,以情感的真实、词句的平淡自然以及意境上的浑然天成等方面构成其独特的审美特征。曹雪芹在《红楼梦》一书中就通过贾宝玉其人与诗反映出了他崇尚“自然”的诗学观。论文从贾宝玉诗作在情感表达、遣词用字和意境生成上的自然之致,及其原质原生的自然之性情的缘由,探究曹雪芹在诗歌创作上通过人物性情与诗情的对接融洽所形成的诗歌之自然美。关键词:贾宝玉;诗歌;自然;性情
中图分类号:I207.4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583(2013)-0082-05
On the “Concept of Nature” of Poetry in “A Dream of Red Mansions”
—— A Case Study of Jia Bao-yu and his Poems
HU Li-shi
(College of Literature and Journalism, Sichuan University, Chengdu 610065, China)
As an important aesthetic concept in ancient Chinese poetics,‘view of nature’such as the emotion trueness, words expression and artistic conception of natural generation like nature itself, etc constitute its unique aesthetic characteristics. Cao Xueqin showed his poetical theory about advocating ‘nature’ by describing the character of Jia Baoyu and his poems in the A Dream of Red Mansions. This paper intends to explore the natural beauty of Cao Xueqin’s poetry creation ,which is from Jia Baoyu’ s poems in emotional expression, choices of discourses and the natural quality of artistic conception. Jia Baoyu; poetry; nature; disposition
一、诗歌 的“自然观”
诗歌的“自然观”,乃是我国古代诗论中一个重要的美学范畴。诗法上的“自然”,是指诗歌创作要有真情实感、不矫不饰,且与人为造作、穿凿雕饰相区别的一种浑然天成、清新质朴的艺术风格。
在中国诗学史上,诗歌的自然之风,莫不被众家所推崇。南朝梁代的钟嵘就指出“但自然英旨,罕值其人,词既失高,则宜加事义……”[1]
,其主要是针对当时过于追求用典和讲究声律的弊病,而提倡真实自然地表现内心的感触,倡自然之风,得“自然英旨”而作诗。另唐代诗人皎然也曾以“自然”论诗,其所著《诗式》中就明确提出“至丽而自然”的诗歌艺术评论标准。而李白在《经离乱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赠江夏韦太守良宰》诗中所云:“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
饰”,更是一语中的道出了“自然”之旨。以“清水芙蓉”作喻,可见其所崇尚的抛却人为雕饰的自然清新之美。且李白所谓的“天然”之风,不仅是在内容上的率直、不矫饰,更要求在形式上去除人为的雕饰造作,以成其清新自然。到了宋代,人们更是把“自然”作为诗歌意境风格的最高追求。如姜夔于其《白石道人诗说》有言:“诗有四种高妙:一曰理高妙;二曰意高妙;三曰想高妙;四曰自然高妙。……非奇非怪,剥落文采,知其妙而不知其所以好,曰自然高妙”,可见其对诗歌“自然高妙”之意境的推崇。清代姚鼐《与王铁夫书》中亦有言“文章之境,莫佳于平淡,措语遣意,有若自然生成者”,由是可见其对自然之境的推崇。至明清时期,由于文坛上复古之风盛行,自然诗风遭到破坏,不少人为捍卫诗风的自然之美而提倡由自然之性情而
收稿日期:2012-11-02
作者简介:胡力诗,女,贵州遵义人,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文艺与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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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力诗·《红楼梦》诗歌中的“自然观”
作诗。所谓自然之性情,即是指性情的真率流露。其中尤为突出的当属李贽,其在《焚书·读律肤说》说:“盖声色之来,发乎情性,由乎自然,”“有是格,便是调,皆情性自然之谓也”,意在强调应抒发人的自然之性情,反对矫情,以成自然之美。
由此可见,诗歌之美贵在“自然”,而要得“自然”之美,不仅要有真情实感的自然而发、词句章法上的自然而为,还得有意境的自然天成。真情实感的抒发是自我心声的一种自然流露,没有矫揉造作,也不故弄玄虚、无病呻吟。得此番情真意切,自能真实自然。字句章法上要自然而为,没有华丽辞藻的雕饰,也不作堆砌、艰深之语,平易浅淡、清新自然。意境的自然天成,则是摈弃人为造作、刻意雕饰的“自然高妙”之境。诗歌的这样一种从内容、形式到意境浑然一体的“自然”之风,断不可缺少作诗者自然之性情。能源于真性情而作诗者,自能有真情实感的真率流露,诗风自会真切自然。而要得自然之性情,须得有自由、自然的生命状态,没有心灵的桎梏,不受约束,也没有过多规范的限制。得此自然之性情者,其心灵脉搏方能与大自然完全合拍,自能为自然之声,绘自然之色。如此融于生命自然状态的诗歌,定有其自然之美。
二、由贾宝玉诗作看“自然观”的表现
《红楼梦》一书作为中国文学史上一部集大成的作品,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尤其是与全书相始终的诗词创作,不仅呈现一个诗情满溢的“大观园”,同时也反映出作者曹雪芹的一些诗学思想,如诗歌创作的“自然观”。关于《红楼梦》诗歌中的“自然观”,下文主要以书中人物贾宝玉的诗为例来展开探讨。
1.真情实感的自然而发
所谓真情实感的自然而发,乃是诗歌得以成其自然之至的第一要义。在我国古代诗论中,“情”一直被认为是产生诗之自然的基础,有情故能感发成文。刘勰《文心雕龙·原道》有言:“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文,乃人的性情、感受的自然表现,即《毛诗序》所谓“情动于中而形于言” [2]。其 《明诗》篇“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就明确指出创作须有真挚的情感,且情感的产生并非是凭空而来,而是应外物的触动自然生发而成,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因此在他看来,诗的创作构思也应是自然的,如其《原道》中所言“秉心养术,无务苦虑,含章思契,不必劳情。”意即诗并非刻意“劳情”而来,而是自我心声的一种自然的流露,若“钻砺过分”则“神疲而气衰”,反倒丧失了自然之
妙。而其在《情采》篇更是明确道出诗歌要表达真情实感,他提出“为情而造文”,反对“采滥忽真”、“心非郁陶,苟驰夸饰,鬻声钓世”的“为文而造情”,反对矫揉造作,无病呻吟,并以此强调感情的真实自然。另有明人胡应麟于其《诗薮》中也指出“诗以情真为得体,情真则意远”……可见其对于诗歌艺术要抒发情感的强调,且推崇真情,肯定情感的真实性和真挚性在诗歌创作中的重要作用。概言之,诗之自然美首先须得有创作主体的“发乎性情”,要有真实的内容和真纯的感情,且不可勉强,也不能矫饰,重在真情实感的一种自然流露。
由此,具体到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关于诗歌创作要有真情实感的自然而发的体现,且不妨来看看第二十三回中贾宝玉所提“四时即事诗”之《春夜即事》:
“霞绡云幄任铺陈,隔巷蛙声听未真。枕上轻寒窗外雨,眼前春色梦中人。盈盈烛泪因谁泣,点点花愁为我嗔。自是小鬟娇懒惯,拥衾不耐笑言频。”
所谓即事诗,就是以眼前的事物为题材,并对所见的情景作如实抒写,如书中所言的“真情真景”。“春夜即事”,顾名思义,就是记春天夜晚的真情真景。全诗所写的是在一个春夜里,诗人(贾宝玉)毫无睡意,隐约能听到深巷中的蛙声。闻窗外雨声,微感寒意,不禁生发出青春难永驻、好梦易逝的悲慨,随即又由此景致引发了“花愁”的慨叹。最后一句写那娇懒惯了的丫头已拥被欲睡,不耐烦“我”在她耳边言笑不绝,从而表现出一股无从说起的浓浓愁绪。诗中伤春愁绪的自然流露,不作矫揉造作之势,且情之所至,由感而发,真实自然。尤其是那娇懒惯了的丫头拥被欲睡的不耐烦,不作掩饰、扭捏之态,情感贴切、真实,让人倍感真率可爱。
此外,对于诗歌要有真情实感的抒写,曹雪芹在书中第四十八回通过借林黛玉之口更加以明确,即林黛玉在教香菱写诗时说道:“词句究竟还是末事,第一是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由是可得知:作诗乃贵在一个“真”字,诗歌所书写的应是真情实感,有真情故能诚挚深切,感发人心。若是情感的自然流露,即便是未加修饰,亦自是好诗。于此进一步证实了诗歌若能得真情实感的自然而发,故能成其自然之美。这也正合了清人袁枚所认为的作诗须“即情即景”,表达真情实感,且强调要真实才能自然,自然才能真切可爱。其在《随园诗话》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王阳明先生云:‘人之诗文先取真意,譬如童子垂髫肃揖,自有佳致;若带假面佝偻而装须髯,便令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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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 [3],意在提倡诗歌表现自我,反对矫饰和不合时宜的模仿。
2. 遣词用字上的自然而为
诗歌要成其自然之美,除要有真情实感的自然而发,更需要在遣词用字上的自然而为,即一种情真之上的措辞平淡自然,且与制造、雕饰相反的一种真淳、质朴、清新的艺术风格。在我国古代诗论中,关于诗歌力求在遣词用语上的自然而为历来为不少诗论家所推崇, 如唐代王昌龄《诗格》卷上“论文意”条曰:“自古文章,起于无作,兴于自然,感激而成,都无饰练,发言以当,应物便是”。意在强调自然感发,摒弃外在的文饰。晚唐时司空图在其《诗品》明确提出“自然”就是诗歌艺术的一种风格,强调作诗不是刻意追求藻饰、雕琢和堆砌,而应是一种顺乎自然,如花之开,并非人为;如岁之新,并非强制,由此而达到一种自然天成。其后有宋人张戒在其《岁寒堂诗话》中就明确反对“安排勉强”、“雕镌刻镂” [4]而强调诗歌创作应卓然天成,以提倡诗歌的自然质朴之美。叶梦得也倡导浑然天成的自然诗美,故其在《石林诗话》中赞王安石诗“意与言会,言随意遣,浑然天成,殆不见又牵率排比处”。另有沈祥龙于其《论词随笔》亦言:“以自然为尚,自然者,不雕饰,不假借,不著色相,不落言诠也。”
由是可见,诗歌要得自然之韵味,就是以一种平易浅淡的语言形式将内在情感真实自然地表达出来,无雕章琢句,亦无堆砌用典所造成的晦涩、浮靡。如《红楼梦》第三十八回贾宝玉的《访菊》一诗:
“闲趁霜晴试一游,酒杯药盏莫淹留。霜前月下谁家种?槛外篱边何处愁? 蜡屐远来情得得,冷吟不尽兴悠悠。黄花若解怜诗客,休负今朝挂杖头。”
该诗由“谁家种”、“何处秋”两问,及“蜡屐远来”、“冷吟不尽”两个动作完成了“访菊”的过程,既自然又贴切,且保持了高度的凝练。整首诗在语言上自然而为,无意于雕琢,故无华丽堆砌之词,亦不作艰深之语。如“闲趁霜晴试一游,酒杯药盏莫淹留”一句,语言朴素,没有华丽辞藻,也不作生僻之词,明白浅切。此外,词句章法上并没有异于常规,也无弄险求新,却也能让人耳目一新。如“蜡屐远来情得得,冷吟不尽兴悠悠”,以“情得得”、“兴悠悠”两个词,将访得菊花的喜悦表达得意味绵长,类似民歌的质朴清新。浓郁的诗情自然地融于真率的语词之中,成其自然之诗美。
除贾宝玉诗作在句法用字上的自然而为外,曹雪芹在书中描写诗歌创作活动时常借人物之口·84·
表达出其强调自然,反对雕琢的诗学观念。如第三十八回李纨在点评菊花诗时推林黛玉为魁,黛玉却认为“伤于纤巧”,而李纨却说是巧的好,“不露堆砌生硬”[4]。显然,黛玉和李纨的话都从侧面表现了一种反对堆砌与雕琢,崇尚自然的诗学观念。再有第七十六回中黛玉和湘云于凹晶馆的联诗,在湘云吟出“寒塘渡鹤影”时黛玉的那番话——“‘寒塘渡鹤’,何等自然,何等现成,何等有景,且又新鲜”。由黛玉对诗句自然天成的肯定可见曹雪芹对诗歌自然之风的崇尚,从而反映了其诗学思想中的“自然观”。
3. 意境上的自然天成
诗歌意境的自然之美,乃是一种真情的泼墨和清新的自现,故诗歌在意境生成上的自然天成,当是一种由表及里、内外汇通的真淳自然。诗歌不仅要有内在的真实性,以其真挚的情感感发人心,同时也要有外在表现形式上的自然而为,遣词用句不雕琢、藻饰,平淡自然,由此内外相融,得以生成一种自然高妙的意境。且作为诗歌最高的艺术境界,“自然”历来为众家所推崇。诚如我们所知,近人王国维论诗词,就以自然为高,认为诗词要臻于自然之境界,“天也,非人力所能为也”(《人间词话》附录),其认为“天然”就是最高、最好的境界。故其在评纳兰容若词时就有言“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故能真切如此”。[5]
对于《红楼梦》一书中关于诗歌意境之自然天成的讨论,且不妨先来看贾宝玉于十七回中的这段话:“此处置一田庄,分明见得人力穿凿扭捏而成。远无邻村,近不负郭,背山山无脉,临水水无源,高无隐寺之塔,下无通市之桥,峭然孤出,似非大观。争似先处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气,虽种竹引泉,亦不伤于穿凿。古人云‘天然图画’四字,正恐非其地而强为地,非其山而强为山,虽百般精巧而终不相宜……”[6]
所谓“天然”,乃是“天之自然而有,非人力之所成也”。因此对于田舍景物的人工造作,贾宝玉自然是不肯苟同的,故说出此番话来。在雕栏画栋的宫殿式的省亲别墅中,兀然出现一片田园,显然很不相宜,显得极为不自然。
贾宝玉的这种自然观,具体到诗歌创作上则体现为一种由表及里、由内而外的真淳自然,如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真正实现一种浑然天成、不矫不饰的诗歌意境。如在七十九回中贾宝玉天天到紫菱洲一带徘徊瞻顾,眼见轩窗寂寞,屏帐翛然;而且连岸上的蓼花苇叶和池子里的翠荇香菱,也都摇摇落落,似有追忆故人之态,于是还情不自禁信口吟成一歌:
“池塘一夜秋风冷,吹散芰荷红玉影。蓼
胡力诗·《红楼梦》诗歌中的“自然观”
花菱叶不胜愁,重露繁霜压纤梗。不闻永昼敲棋声,燕泥点点污棋枰。古人惜别怜朋友,况我今当手足情。”
显然,贾宝玉因为迎春出嫁,要被送出大观园的感伤,正应了紫菱洲寥落凄惨之景,随即“信口吟成一歌”。即情即景,毫无穿凿、矫饰之感,且顺手拈来,自然而然。宋代理学家包恢《答傅当可论诗》说道“真景在前,生意呈露,浑然天成,无补天之缝隙;物各附物,无刻着之痕迹”。其意在强调自然的一种浑然天成,并非刻意勉强,而是一种顺时顺境的自然而然的状态。在这首诗中,意和物互为表里,自然而发、自然而为。贾宝玉因眼前蓼花苇叶和翠荷香菱的“摇摇落落”的触动,信口将其内心的伤怀诉诸于外,同时其感伤落寞的情状通过寥落凄惨之景找到了依托。情由景生,景与情合,主观的情感和客观的物象自然契合,真正实现了诗歌情真、景真,情景交融且自然天成的意境美。
三、贾宝玉诗之“自然观”形成的缘由
关于上述贾宝玉诗歌中所体现出来的“自然”观,究其缘由,固然少不了当时文坛诗风的影响,但具体到书中的诗作,则是要因人而论。纵观全书,诗作数量丰厚,且作为一部小说作品,其中包括诗词曲赋在内的一切“穿插”,皆是要为表现人物和情节发展服务。故鉴于情节的需要和人物各自性情的不同,其诗作风格亦是各异。正所谓“读君诗,亦知君为人” ,诗如人,人亦如诗。作为该书作者曹雪芹,其不仅巧于写人、精于作诗,更妙在能将人物性情与诗情重叠、融合。由此,此前所述的反映在贾宝玉诗歌中的“自然”观,自应是与其性情相系联的一种自然之美。
纵观《红楼梦》一书,贾宝玉性情最突出的一面当是真纯、自然,而究其自然之性情,在一定程度上也与其出生相关。如在书中第一回便写道是女娲氏炼石补天时弃于大荒山无稽崖石埂峰下的一块石头,故其原质原生在根本上就是大自然中的一块石头,且又有其与林黛玉的“木石前盟”之说。如是说来,贾宝玉的出生本就是来于自然。于大自然中得天地之灵气,再与人之生命系联相通,方成其本性的自然、真纯。诚然,贾宝玉的自然性情得于其天地自然的原生,若究其生命性情之所向,亦是自然。《红楼梦十二支曲·引子》第一句就有言“开辟鸿蒙,谁为情种?”而贾宝玉之“情”既为天地日月精华所滋润,又受益于大自然千万灵气的供养,所以其情不仅是“人情”,如亲人之情,友人之情,亦或是恋情等,更有一种对大自然,对世间万物的情。
在第二十三回中,写到贾宝玉携《会真记》
在桃花树下正读到“落红成阵”时,一阵风过,把树头上桃花吹落得满身满书满地都是,想将花抖下来,又恐怕脚步给践踏了。于是兜了花瓣抖到池子里,却又担心花瓣流去到有人家的地方混了脏的臭的把花给糟蹋了,遂与林黛玉一起把它们理入花冢,让它们干干净净地随土而化……看似似傻如痴,却将其对大自然的一往情深表现得淋漓尽致,真实而令人感动。而第三十五回借一婆子之口说他见了燕子就跟燕子说话,见了鱼就跟鱼说话,见了星星和月亮,不是长吁短叹就是咕咕哝哝。直接与自然之物对话,可见其对大自然由衷的热爱之情。又如第五十八回,贾宝玉病后初愈走过沁芳桥时见杏树上的花全落了,已结出豆子大小的许多小杏,不知不觉已是绿叶成荫子满枝。由是又想到自己病了几天,竟把杏花给辜负了,因此仰望着杏子不舍。对杏花的一番深情,及其因把杏花辜负了的歉意,不无见出他对于大自然的无限钟情。再有书中第七十七回贾宝玉有言:“不但草木,凡天下之物,皆是有情理的,也和人一样,得了知己,便极有灵验的。”把草木、万物与人对等,可窥其对大自然的爱怜之深。……贾宝玉对自然灵秀的钟爱之极,实不愧于其“情种”之名。
究其自然之性情,且不妨再来看其在书中的两次“葬花”:
第一次葬花是在书中第二十三回,如前所述,宝黛共葬桃花。贾宝玉唯恐将身上的花片抖落下来被“脚步践踏了”,玷污了花的纯洁,随即兜了准备放入池中。后听了林黛玉之言,又将花埋入花冢,以便日久随土化了,可保永久洁净之本质。怜花之生命,惜花之纯洁,不仅是贾宝玉对自然之物的深情挚爱,更是其鄙弃世俗暗流,洁身自好的性情的流露。而这种不入世俗,喜好洁净的性情正好表现出其人性的纯粹、自然。也正因了这未经玷污、不受侵染的性情,方能得其真,成其自然之美。
另一次葬花是在第六十二回贾宝玉生日,书中写道:“香菱见宝玉蹲在地下,将方才的夫妻蕙与并蒂莲用树枝扣了一个坑,先抓些落花来铺垫了,将这莲、蕙安放好,又将些落花来掩了,方撮土掩埋平伏”。将花以土掩埋,随土化去,不入流俗而保其洁净,不但是对上一次葬花的一种呼应,而且更深化了贾宝玉的自然性情之美。且在这一葬花过程中,予人的感觉不只是将花掩埋,而更像是在细心安顿一个生命入眠。显然,他对大自然中花花草草充满怜爱的呵护、体贴入微的安放,乃是在将他深切的关怀贴入自然万物的生命,赋予它们温情。这自是贾宝玉性情中融于自然、厚爱自然的一种生命态势,且这份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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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万物相系的生命活力,终令其性情的自然之美熠熠生辉。
此外,从贾宝玉关于聚散的态度亦能看出其自然之性情。
于贾宝玉而言,自小生活在大家族中,受惯了众人的宠爱,再则他本就性情中人,自然极敏感于人生的聚散。如其在书五十八回的一声自问“但不知明年再发时,这个雀儿可还记得飞到这里来与杏花一会否?”在雀儿与杏花会否重聚的这层思量里,其于自然界的人文关怀又得以显现。与此同时,更表现出他人性的自然美。第三十一回中,作者穿插了宝黛关于聚散讨论:原本林黛玉天性就是喜散不喜聚,在她看来人有聚就有散,聚时欢喜,散时清冷。既清冷则伤感,所以不如不聚的好。好比花开时候令人爱慕,而谢时则增惆怅,所以也不如不开的好。故而在众人都喜的时候,她反倒是悲恸了。而贾宝玉的情性却只愿常聚,“生怕一时散了添悲,那花只愿常开,生怕一时谢了没趣;只到筵散花谢,虽有万种悲伤,也就无可如何了。”诚然,林黛玉喜散不喜聚,而贾宝玉喜聚不喜散,看似相反,实则是一样的心情——林黛玉当是在永恒散的压力下才会如此小心的防范聚,而贾宝玉所以喜聚,是希望长聚不散,长聚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要散也就随它去了。如其在十九回中所言:“只求你们同看着我,守着我,等我有一日化成了飞灰,——飞灰还不好,灰还有形有迹,还有知识。——等我化成一股轻烟,风一吹便散了的时候,你们也管不得我,我也顾不得你们了。那时凭我去,我也凭你们爱那里去就去了。”且在第五十七回里也有说道:“我只愿这会子立刻我死了,把心迸出来你们瞧见了,然后连皮带骨一概都化成一股灰,——灰还有形迹,不如再化一股烟,——烟还可凝聚,人还看见,须得一阵大乱风吹的四面八方都登时散了,这才好!”“比如我此时若果有造化,该死于此时的,趁你们在,我就死了,再能够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把我的尸首漂起来,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就是我死的得时了。”尽管他也希望长聚到生命的终点,还是想要化灰化烟,散了才好。因为对污浊的现实世界的厌弃,故不愿再托生为须眉浊物,宁随风化,以回归自然,保持本我。
愿随风化了散去,这即是其对自然的洁净、真纯的无限虔诚,亦可说是在污浊世俗里的一种“逃避”,试图保持自我,坚持真我的一种自我防范。这并非消极遁世,而是至真至纯的生命之境的自然回归,是自我性情之自然形式的一种自然而然的抒发。·86·
正是由于贾宝玉所具备的至真至纯的自然性情,方能成其诗歌的自然之美。前人有言“言为心声”,而得如是性情之自然者,其内心也自能与自然合拍,为诗歌之自然清新之美。贾宝玉真纯的自然性情致使其对诗歌表达的情感追求一种真实的自然流露,故其在诗作中所呈现出来的那份真情实感方能如此贴切,感发人心。他在诗歌艺术表达上亦力求自然而为,不假雕饰,倡自然真率之风。正因其对诗歌艺术风格的自然之美的推崇,故在咏《海棠诗》中,他更喜林黛玉的风流别致,而非薛宝钗的含蓄浑厚。如前所述,林黛玉作诗乃是以“意趣“为重,贵在真实、自然。其诗法自然的诗学观念正合了贾宝玉崇尚自然的生命意境,也正是贾宝玉对作诗自然之法的崇尚,方能如是赞赏林黛玉得自然之真的“风流别致”。在诗歌意境上,其更是直接道出了“天之自然而有,非人力之所成”且“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气”的天然妙境。这虽是贾宝玉对外在自然景观的评判标准,但也同时表现了他的审美意趣,如其在诗作中所表现出的情与景自然契合、浑然天成的意境,可见他对诗歌美学境界的一种追求。
综上所述,贾宝玉诗歌的自然之美,当是其原质原生的自然生命力与其性情和诗情的对接融洽。也正是缘于其原初的自然生命和对自然灵秀的一往情深,方能成其自然之性情,得其性情之至真至纯。且因这份源于自然又融于自然的真性情,致使他在诗法和审美情趣上崇尚不矫不饰、浑然天成的自然之风,并强调得自然之理趣,达到一种“天然图画”的意境。由此,作者曹雪芹寄予于书中人物与诗学的这种自然观,使得《红楼梦》一书更透出其诗化的自然韵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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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