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之恋装饰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
佳之恋装饰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戌方: 身份证号:
甲, 乙丙丁戌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佳之恋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事宜, 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佳之恋装饰有限公司(个体)
2、住 所:原邵东焦化厂中国人民银行
3、法定代表人:张双成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装修一体化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甲, 乙丙丁戌五方各以其入股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 乙丙丁戌五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 总投资额为 10万元为启动资金
(1)甲方出资26800元, 占启动资金的26。8%;
(2)乙方出资26600 元, 占启动资金的26。6%;
(3)丙方出资26600 元, 占启动资金的26。6%;
(4)丁方出资10000元, 占启动资金的10%;
(5)戌方出资10000 元, 占启动资金的10%;
(6)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方投资, 包括租赁, 装修, 购买办公设备等, 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 股东不得撤回。
(7)在公司账户开立前, 该启动资金存放于丙方的临时私人账户, 公司正式注册后, 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8)甲, 乙丙丁戌五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私人账户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 乙丙丁戌五方共同聘任);
(3)安排公司日常事项
(4)负责公司的全盘工作,全权指挥并安排公司其它股东及员工的日常工作。
3、乙方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 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及建议;
(2)检查公司财务并负责支出及收入费用的签字;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负责公司对外对内的治安,环保,消防等工作
(5)负责物业公司的注册进程
4:丙方担任公司的财务总监, 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及建议;
(2)管理好公司财务兼公司出纳;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重点负责社区,街道办事处,邵东焦化厂留守处,及政府关系处理
(5)负责公司内勤
5:丁方担任公司的安全部长, 具体负责:
(1)对甲,乙,丙方的工作进行必要的协助及建议;
(2)兼公司财务会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重点协助乙方对外对内的治安,环保,消防等工作
6、戌方担任公司的综合部长, 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及建议;
(2)随时检查公司财务账目是否清楚; 了解公司的收入与支出情况,监督好公司的财务情况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重点协助乙方和丙方工作
7、甲, 乙丙丁戌五方暂无工资报酬(在公司产生效益再议)
8、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 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 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 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 并由甲, 乙丙丁戌五方共同监管和使用, 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 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 否则其它四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 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 财务统一交由甲, 乙丙丁戌五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 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 甲, 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 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 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 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 乙丙丁戌五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六、任何股东不得转股或退股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 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 乙丙丁戌五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 乙丙丁戌五方共同进行清算, 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 甲, 乙丙丁戌五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 方可要求返还出资, 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 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须向公司另外四方赔偿违约金20000 元。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 乙丙丁戌五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由五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丁、戌五方内部权利义务的, 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 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 五方应尽量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 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五份, 甲、乙、丙、丁、戌五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最终解释权总结:
甲、乙、丙、丁、戌,五方本着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原则共同把公司经营好,由甲方牵头指挥,其它四方必须无条件听从甲方安排的日常工作,大家共同合作,互相协助,如出现内部矛盾或重大决策时,一切按股份比列的支持率最高做最终决定!
甲方(签章):
丙方(签章):
戌方(签章):
:年乙方(签章): 丁方(签章) : 月 日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