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1
12-25
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申报单位名称(公章):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乌石镇新月村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主管单位(公章):资溪县科学技术协会
推荐单位(公章):资溪县科学技术协会
申报日期: 2009 年 8 月 28 日
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九年七月
— 1 —
填报要求
一、本申报书由拟申报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填写,内容须与电子材料的内容完全一致。
二、本申报书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3份。
三、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和行政主管单位一律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四、提交申报书时应提供反映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开展科普工作的图片或视频等。
五、填写申报书应注意以下内容:
1.“已获得命名的情况”:请说明申报单位已获称号及命名单位、命名时间。
2.“拟申报类型”:按照《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试行)》所列类型填写。A.场馆类,B.社会公共场所类,C.科研院所类,D.生产设施类,E.其他类。
3.“单位基本情况”:请申报单位按照《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试行)》内容,说明申报单位为开展科普活动所提供的场所、设施、人员、经费、制度等保障条件和措施。
4.“科普工作情况”:请简要介绍申报单位开展科普工作的情况,包括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的主要形式、内容、规模、效果及开放制度等基本情况。
5.“近期发展规划”:请从落实《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角度,简要说明申报单位未来三年的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应的保障条件或措施。
6.“其他相关材料”:请详细列出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目录清单。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