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主权问题始末
钓鱼岛主权问题始末
斤斤计较的鸟儿 整理
最早发现钓鱼岛的是谁已经无法考证,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中日两国历史文献的检索可以了解,是哪国最早记载这个岛屿的。根据先发现后有文献记载的基本逻辑,可以推定,先有历史文献记载推断该国先发现。这是一个十分简单的逻辑。
根据目前的所有史料,在中日两国中,最早记载钓鱼岛的是中国文献航海指南《顺风相送》,该书在记载从福州至那霸的航线指引中出现过钓鱼群岛。但这本书的写作年代无法确定。但是在中国的另一本年代清楚的文献,明朝皇帝的册封使节陈侃所著的《使琉球录》(1534年)有记载。当时日本的琉球还是中国明朝的册封国,陈侃受明皇的派遣,从中国福州东渡去琉球,时间是1534年的5月8日,出发地点在福州梅花,船只向东南航行。在鸡笼头(按:即今天的台湾基隆)海面转向东,10天后经过“钓鱼屿”。该书写道:
十日,南风甚疾,舟行如飞。然顺流而下,(舟)却不甚动。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接不暇„„十一日夕,见古米山(按:琉球记载为久米岛),乃属琉球者。夷人(按:船上的琉球船工)船上雀舞,喜抵家乡。
在陈侃的记载中,特意明确记载了古米山属于琉球。显然这里他是将古米山和钓鱼岛的主权属性明确区分开来的。
自陈侃之后,1562年中国的册封使是郭汝霖,在他的《重编使琉球录》中也有钓鱼岛的记载:“闰五月初一日,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赤屿乃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若有风,即可望姑米山(久米岛)矣”。
无独有偶,在郭汝霖的书中,也明确区分了“赤屿”与“钓鱼屿”,注明赤屿为琉球所属。可以看到,陈侃和郭汝霖都将钓鱼岛视为中国领土。用语言学中的“标记理论”来解释,就叫作“无标记”对象。即,最常见最正常的对象不必加标记。只有少见的非常态的才需要加标记。例如生活中护士默认为女性,因此不必专门加上“女”字以示区别,只有当护士为男性时,才会用“男护士”以示区别。因此“男护士”是有标记用法。当时的钓鱼岛正因为是明朝的领土,所以为默认属性,也就不必特意加上所属标记。好像“上海”不必加上“中国”,日本的北海道、广岛等等甚至东京也不必加上“日本国”这个标记,道理等同。
成书于1562年(嘉靖四十一年)由郑若曾、邵芳绘图并撰写,抗日名将胡宗宪亲自担任总编审定的《筹海图编》(共十三卷,北京图书馆善本特藏阅览室有是年初刊本)的卷一《沿海山沙图》明确记载了当时中国的海上疆域,其中包括福建省罗源县、宁德县沿海的各个岛屿。其中有“鸡笼山”、“彭加山“、“钓鱼屿”、“化瓶山”、“黄尾山”、“橄榄山”、“赤屿”,由西向东排列。这些岛屿都是当时中国海上的防线。
我们再来看日本的文献。1785年(天明5年)“秋东都须原屋市兵卫梓”先出版的《三国通览图说》,其中“琉球三省及三十六岛之图”画在一张宽54.8厘米、长78.3厘米的纸上。图中央题有“琉球三省及三十六岛之图”,地图彩色印刷。东北角是日本鹿儿岛湾附近至其南方的“吐葛喇”列岛,灰绿色;自“奇界”(鬼界)岛向南,奄美大岛、冲绳本岛至宫古、八重山群岛的原琉球王国的领地为浅灰色;西面的山东省至广东省的中国本土为淡红色。图上还有从福建省的福州到冲绳本岛的那霸的南北两条航线。南航线上由西向东排列着花瓶屿、彭佳山、钓鱼台、黄尾山、赤尾山。这些岛屿都与中国本土一样的淡红色。北航线上各个属于中国的岛屿颜色也为淡红色。此图明显将钓鱼岛划为中国管辖范围。
再看,京都大学附属图书馆的谷村文库里也两种“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其中把琉球为茶红色,而中国本土及钓鱼群岛等为淡茶色,日本为深绿色。
钓鱼岛主权,无论是从发现优先还是从先占优先来看,都应该属于中国领土。
1845年6月英国军舰“萨玛兰”号(SAMARANG)对这个群岛进行了测量。该舰舰长爱德华·巴尔契(SIR EDWARD BALCHER),将钓鱼岛记为HOAPIN-SAN以确定航向。
1894年(明治27年)7月《日本水路志》第二卷,用片假名将钓鱼岛记为“ホァピンス岛(Hoapin-su)用的便是英国海军的取名。
1908年(明治41年)10月第一次改版的《日本水路志》第二卷,用“鱼钓岛”指称钓鱼岛对应Hoapin-su。
1919年(大正8年)7月发行的《日本水路志》第六卷只写上了“鱼钓岛”英文名称不见了。
那么日本方面所谓的“尖阁列岛”是从哪儿来的?尖阁列岛是根据英国海军的PINNACLE ISLANDS翻译过去的。pinnacle在英文中的意思是小尖塔,那么pinnacle islands翻译为“尖阁列岛”也就很好理解。可以看出,日本关于钓鱼群岛的知识,是从英国海军的书籍或地图里来的。英国海军的测量时间比中国方面晚了300多年,日本再从英国海军那里了解钓鱼岛又晚了50年。
1874年2月至12月,日本天皇政府侵略台湾。
1875年9月日本天皇政府侵略朝鲜(现今韩国),朝鲜被迫签订了第一个“友好条约”。
1879年(明治12年)4月,天皇政府将琉球藩王强行移居到东京,废除了琉球藩政,将琉球改为天皇政府直辖的冲绳县。
清政府数历史上一直把琉球视为附属国,面对日本的行为,清政府进行了抗议。1879年5月10日,清政府通告驻北京的日本大使宍户玑,不承认日本的处置。日中两国间就琉球的所有权问题展开了长达一年半时间的交涉。
当时清政府正好在伊犁与俄罗斯发生边境纠纷,无暇顾及琉球问题,因此向日本让步,
尽快解决琉球问题。1880年10月,总理衙门与宍户大使根据日本的提案议定了分岛、改约的条约案。但由于北洋大臣李鸿章强烈反对分岛、改约,中国代表未能在议定的条约案上签字。宍户指责中方出尔反尔,于第二年(1881年)1月5日回国。琉球分界的日中谈判就此破裂。
1894年7月,日本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准备就绪,7月25日日本海军在丰岛冲附近偷袭清政府舰队。7月29日日本陆军在朝鲜的牙山、成欢偷袭清政府的陆军,发动了对华战争。日本在此之后的8月1日才正式对华宣战。
日本在甲午战争中取得了胜利,在《马关条约》中对日本占有琉球的既成事实,清政府没有异议,日本独占琉球既定事实。
在此之前,1885年日本就试图将钓鱼岛纳入日本版图,但不敢公然行动。当时日本的外务卿井上馨给内务卿的一份文件中如下表述:(第三十八号)
“兹冲绳县实地勘察冲绳县与清国福州间散布之无人岛、久米赤岛外二岛,并建立国标之事,本月9日第83号文中协商之意已悉。此岛屿近清国之境,较之前番勘察已毕之大东岛方圆甚小,且清国已命其岛名。近日清国报纸等,风传我政府欲占台湾近旁之清国所属岛屿云云、对我国心怀猜疑,我国已屡遗清政府之警示。此时若公然骤施立国标诸策,则易为请国所疑。窃以为目下可暂使其实地勘察,细报港湾之形状及有无开发土地、物产之望,建立国标、开发诸事可留待他日。
勘察大东岛之事及此次勘察之事,不宜见诸官报及报端为上,万望以之为念。
谨表下官拙见。
外务卿伯爵井上馨”
可见日本方面也觉得此事有点偷偷摸摸见不得人,才要求内务部不要见诸报端。
一直到1894年(明治27年),日本人古贺辰四郎向冲绳县递交开发钓鱼岛的申请,冲绳县以“因该岛尚不明确是否为帝国所有”为由,驳回了该申请。但古贺依旧登上钓鱼岛居住并修建了船只。
1894年底天皇政府决定占有钓鱼群岛。12月27日内务省发给外务省一份秘密文书原文如下:
秘密(红字)第一三三号
谨呈
外务大臣子爵 陆奥宗光阁下
兹于久场岛、鱼钓岛上建立所辖标桩一事,冲绳县知事已以甲号„„呈报。此事己另以乙号于明治18年与贵省协商,然为遵命所限。其时与今日之情况相异,望另行提交内阁审议。
内务大臣子爵 野村靖 (印)
明治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文末的“另行”提交内阁审议的草案如下:
居冲绳县所辖八重山群岛西北之久场岛、鱼钓岛,历为无人之岛,然近有至该岛从事渔业者。因需管理之,故该县知事呈报建立标桩以示其为该县所辖。为准其为该县所辖,乃使建立标桩为要。
特呈内阁审议。
这份文件用红字标注的“密”字标引,可见天皇政府极为担心计划暴露。但日本政府已经开始在钓鱼岛上建立标桩。而这一切中国政府均蒙在鼓中不知情。
1895年中国清政府战败,无力为位于琉球及台湾之间的的小岛与日本逐一谈判。日本自然地抹煞了中国对琉球的一切历史权利,也意外地得到了觊觎己久的钓鱼岛及赤尾屿各岛。
1909年(明治42年)日本天皇政府授予古贺“蓝绶褒章”。这便是日本“实际占领”钓鱼岛的“先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