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慢性病申请表
11-10
石家庄市市区未实行公务员 医疗补助人员慢性病病种认定表
单位名称: 姓名 卡号 家庭住址 性别 宅电/手机 年龄 近期 一寸 照片
病 情 概 况 ( 本 人 或 接 诊 医 师 帮 助 填 写 )
首次发病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主要症状:
近期复查诊断结果: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1.再生障碍性贫血;2.糖尿病(具有心、脑、肾、眼底损害合并症之一) ;
申 请 病 种
( 在 序 号 上 打
√
3.系统性红斑狼疮(多系统受累) ;4.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Ⅱ度及其以上) ; 5.脑血管病(具有偏瘫、失语等神经功能缺损体征) ;6.冠心病;7.高血压 病(Ⅲ期) ;8.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严重变形,功能受限) ;9.慢性肾功能 衰竭(未达到透析程度) ;10.慢性肝炎;11.肝硬化;12.精神分裂症;13.股 骨头坏死;14.肺结核。
)
已鉴定 病种及 认定时 间
新申报 病种
注:需提交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病历资料:病历本、化验报告单、心电图、X 片、CT 片、MRI 及诊断证明。本表一式两份,本人一份、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一份。
用 人 单 位 意 见 经办人(签名) : 主管领导(签名或盖章) :
盖章 年 月 日
医 审 市 医 保 中 心 意 见 经办人签名: 处长 签名: 年 月 日 处 意 见
主管 领导 意见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说明:用人单位及职工应按照慢性病诊断和要求出具的诊断资料据实申报。申报认定 慢性病的病种一般不超过两种,两种以上须指定医院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