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纠正管理制度
06-11
不合格品纠正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针对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二职责
生产部负责纠正措施的归口管理。
各责任部门配合实施。
三工作程序
1评审. 确定不合格原因
A 顾客投诉,反应的问题,由综合部受理并反馈生产部,对顾客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评审,确定出现问题的原因。
B. 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由生产部会同相关人员对不合格进行评审并确定不合格原因。
质量体系审核中出现的不合格,由受审部门负责评审,确定不合格原因。
2根据分析的原因,有生产部负责提出可行性纠正方案,及时下达《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并注意对纠正措施进行监控有效。
3各责任部门在收到《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拒绝执行。
,生产部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每项纠正4根据《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措施完成后均要对其有效性进行评审,评审其能否防止类似不合格继续发生,并记录纠正措施的结果。
(包括提出的质量问题或投诉),解决后由综合部向顾客反馈信息并5对顾客抱怨
进行必要的沟通。
6各责任部门将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实施的情况上报管理者代表,以作为管理评审的资料之一。
7采用自我评定的方法评审和改正采取纠正措施后,实施无效或效果不明显的,
要重新分析并采取措施进一步分析和改正,
8. 纠正措施实施后,取得了满意效果需要进行永久性更改时,责任部门提出申
请,按《文件控制程序》修改有关的体系文件。
大庆玮德化工有限公司
2014.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