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走失的小王子
我们都是走失的小王子——读《小王子》有感
我们活在浩瀚的宇宙里,星河光尘漫天漂洒,我们是比这些还要渺小的存在。你并不知道生活在什么时候就突然改变了方向,陷入墨水一般浓稠的黑暗里去。你在无边际的黑暗里摸索、寻找,找到了一些很珍贵的东西。你在寻找着,脸上的表情却慢慢变得麻木,手中的动作亦逐渐变得机械。一天一天,你一点一点地丢失了一些更珍贵的东西,在不经意间。我们,都是小小的星辰。生于浩瀚的宇宙,存于无边的黑暗。然后,在一步一行中,逐渐迷失了方向。
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位小王子。他有一头金发,总是一脸微笑,嘴角轻扬。当我们还很小的时候,他就一直陪伴着我们。然而,当我们渐渐长大,小王子也渐渐走失在人心这座巨大的迷宫里。
Side.1 玫瑰
小王子有一朵玫瑰花,他认为这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一朵。当然,也仅仅只有他会这么认为。
那是一朵多么骄傲的玫瑰啊!她希望一出现就能光彩照人,一点一点慢慢地舒展着花瓣,挑选着颜色——她是那样爱美。在太阳初升的时刻,她出生了。这朵与太阳一起出生的动人的花朵,需要小王子用清水伺候她。她的虚荣把小王子折磨得那样痛苦不堪。哦,对了,这还是一朵讨厌过堂风的玫瑰,她需要小王子找来一扇屏风,为她挡下那讨厌的过堂风。到了晚上,她需要一个透明的玻璃罩子,因为她认为小王子的星球实在是太冷了。跟她来之前的那个星球比起来……她根本不知道她来之前的那个星球是什么样的。
“他的花朵曾经告诉他,自己是宇宙仅有的一种花;可是仅仅在这座花园里,就有五千朵和她一模一样的花!”
当后来小王子来到地球上的那座花园,面对着五千多和她一模一样的花,他会怎么想?他会认为是因为玫瑰的虚荣才说出这些话的吗?或是会认为玫瑰在欺骗他?不不,他当时是这么想的:“我总是以为自己很富有,拥有一朵世上独一无二的花;实际上,我所拥有的不过是一朵普通的玫瑰而已。一朵普通的玫瑰花……”
多么天真的小王子,固执地认为自己拥有的是一朵举世无双的玫瑰。就像多么天真的大人们一样,总是认为自己拥有着世上独一无二的东西。
这只不过是痴人说梦罢了!这世上会有什么东西是绝对独一无二的呢?天知道在这同一片蓝天下,会有多少人做着与你相同的梦:看啊,我这东西全世界可只有我一个人拥有呢。 有些人,一辈子就都这么沉睡在梦里;有些人,醒了。而梦醒的时刻,往往也就是心碎的时刻。
也许小王子在之后的旅途中会打消这个“唯一”的念头。他只是一个孩子,一个永远都长不大的孩子。孩子从来不认为自己占有许多东西。他们行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没有人问他们从哪里来,或是将要到哪里去。小王子就是一个孤单得无人过问的孩子,独守着一朵虚荣的玫瑰。而玫瑰读懂他内心的孤独吗?
Side.2 国王
小王子在告别了他的花之后,开始拜访周围的小行星带。为了找些事情做,也为了学习。 第一颗行星上住着一位国王。
整个星球都堆满国王华丽的貂皮大衣,让小王子没法坐下休息。这位国王认为自己的权威要受到尊重,不能容忍违抗。这是一位专制的国王。不过他并不是什么暴君,他很善良,他爱命令别人,但他下的命令总是通情达理的。
“„如果我下命令,‟他滔滔不绝地说,„我命令一位将军变成海鸟,如果这位将军不服从,那就不是将军的错,是我错了。‟”
命令别人仿佛是他一生的乐趣。也许在小王子来之前从不曾有什么生物踏上过这个狭小的星球。他也就一直统治着这个只有他的星球,或许还有些其他什么东西。
“„陛下……‟他说,„请您原谅我向您提个问题……‟
„我命令你向我提问题。‟国王急忙道。
„陛下……您统治什么呢?‟
„一切。‟国王非常简单地答道。”
他统治着一切,也就是其他星球和漫天的星斗。这听上去是一件很荒诞的事。也许他认为自己统治着,但也许其他星星却不这么认为。他有何等权力让所有星辰都听从于他呢?他也只不过是不计其数的星球中极为渺小的存在。
而那些大人又何来权力让别人来听从自己呢?他们又凭什么来让其他生物臣服于自己?全世界几十亿人,他们只不过是茫茫人海中极为平凡,极为普通的存在。整个宇宙,无数个行星,无数个信息,他们只不过是一颗细小的尘埃。在无边的黑暗中,痴痴地做着一个不切实际的国王梦。
小王子无法理解国王为何如此热衷于统治其他的东西,也许在他看来,那是意见十分可笑的、十分奇怪的事。他就像所有的孩子一样,不懂得什么叫统治,什么叫命令。小王子的世界里,他们只懂得与一切事物和睦相处,怀一颗纯澈的心,彼此交个朋友,包括对待他们的洋娃娃。
“„大人真奇怪。‟小王子在他的旅途上,心里一直这么想。”
Side.3 酒鬼
这是最短暂的一次拜访,也是最让小王子陷入深深忧郁的一次拜访。
“„你为什么喝酒?‟小王子问他。
„为了忘记。‟酒鬼回答说。
„为了忘记什么?‟小王子问道,已经很可怜他了。
„为了忘记羞耻。‟酒鬼低下了头,承认道。
„什么羞耻啊?‟小王子问,想帮助他。
„喝酒的羞耻!‟酒鬼说完,就永远地沉默了。”
酒鬼喝酒,为了忘记喝酒的羞耻。可笑!他不停地喝酒能使他的羞耻消失吗?这也许能是他逃避自我的一种方法,也许能让他忘记自己的羞耻。但是他的羞耻终究只会在其他人的眼中变得越来越清晰。这只不过是他欺骗自己的行为。
就像那些奇怪的大人一样,他们不停地想达到某些目的,有时却忽略了,自己也许正与理想的方向背道而驰,到头来只是徒劳一场,甚至会让自己丑的更大。
欲望太强,有事不一定会得到,反而会失去。人不能同时拥有太多,收获了清风,就必须付之于明月。
大人就是这么奇怪,就想不停喝酒的,想要忘记喝酒的羞耻的酒鬼一样,让人猜不透! 每个人都会有羞耻的时候,包括每一个大人,每一个孩子。而大人们总是会想方设法地抹去羞耻,因为羞耻对他们来说是没有好处的。他们需要收获利益,而羞耻往往会使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而孩子们不曾注重什么利益,他们仅仅只是把羞耻当成是一个玩笑来看待,很快就能将其抛之脑后。惟利是图的大人们总是在欺骗自己,欺骗大人。不像孩子,他们总是不会去试图忘记羞耻。
Side.4 地理学家
在一个比其他星球都大十倍的星球上,住着一个老先生,他称自己为地理学家。 “„看哪!来了一位探险家!‟他一看到小王子就喊了起来。”
他是一个地理学家,但他却从来不知道在自己的星球上是否拥有海洋、河流、城市、山脉和沙漠。他从来不会去闲逛,也不会去统计城市、山脉、河流、大海、大洋和沙漠。他所做的,只是坐在书房里,等待这探险家的到来,完成他的地理著作。
在地理学家眼中,小王子就是一位探险家,因为他来自另一颗遥远的星球。所以当地理学家一见到小王子就十分激动,他急忙削好铅笔,等待着记录小王子的所见所闻。
为什么地理学家不自己去发现这一切呢?没有人规定探险家的工作是替地理学家统计城市、山脉、河流、大海、大洋和沙漠。他并没有自己去发现过,却总是妄想着自己会有一部地理著作。这样的地理学家,即使是有学问,也只是一些脱离实际的学问。
地球上那群叫做大人的生物也是一样。他们有着强烈的物欲,他们渴望拥有一切。但他们同时又渴望可以不付出一丝一毫的气力。
如果是这么想着的,那他们就是像那愚蠢的、足不出户地理学家一样。最终的下场不是得到一切,而是失去一切。
孩子们喜欢奔跑,奔跑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在大人的眼中他们不曾拥有任何东西,而实际上,孩子才是拥有最多财富的富贵者。他们虽不曾拥有很多的金钱或是很大的权利,但他们拥有坦白、纯真、对生活的热爱,他们拥有美好的自然,拥有最本真的生活。“只有孩子们知道自己在找什么”,而往往也只有他们才会真正去找什么。因为那些奇怪的大人总是想得到,却疏于去付出。
Side.5 狐狸
小王子在地理学家的指引下来到了地球,一颗名声很大的行星。他在一棵苹果树下遇到了狐狸。
小王子跋涉了这么久,他早就感到疲惫了。来跟我玩儿吧,小王子说。
我不能跟你玩,狐狸说,我没有被驯化。
驯化?驯化是什么?
“狐狸说,„对我来说,你和成千上万个小孩子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和成千上万只狐狸一样。但是,如果你驯化我,我们就可能相互需要,你对我来说是世上唯一的,我对你来说也是世上唯一的……‟”
狐狸教给他如何建立真正的友谊,小王子明白了友谊就是“建立关系”。
大人们却做不到与其他东西“建立关系”。他们缺少时间,这使他们无法去认识事物。他们从来只从商人那儿买现成的东西,由于没有卖朋友的商人,也使他们没有朋友。而不像孩子们,他们有很多很多时间,以便他们来交很多很多朋友。
“你们很美丽,但你们是空虚的。”小王子在走之前,对玫瑰园中的花儿们这么说。也像是对大人们说的。他们很美丽,却又是那么空虚。一旦脱离了童年,他们的世界就开始泛滥着物欲、权势、欺诈和伪善。
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眼睛,是看不到本质。这是狐狸的一个秘密,它告诉了小王子。我想人们对于这个真理,都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只是,大人们的童真已经不见了,他们已经没有心了,只剩下一双判断是非的眼睛。
孩子们有不同于大人们的友谊,有朋友,也有许多时间可以去交朋友。“„我‟,小王子心想,„我要有五十三分钟可以支配的话,我就慢悠悠地走向一座喷泉……‟”孩子们的时间一向不是用来工作的,他们用许多的时间来玩耍,来听朋友倾诉。不像大人,整日埋头于工作,为了金钱、地位、权势,而丢了朋友,丢了美好。童年时最美好的时代,没有战争,没有争抢,没有利益。而一旦离开了童年,遗忘了童年,我们的世界就开始泛滥着物欲、权势、欺诈和伪善。
Side.6 小王子
作者在撒哈拉沙漠遇到了小王子,那个单纯天真的孩子。
我翻阅过书的最后一页,合上了书。一种薄薄的凉雾般的忧郁涌上心头,慢慢地浸透全身,久久不离去。
小王子为了学习,为了找点事做,他访问了六颗小行星和地球。这段游历的过程影射出作者追求生命之真谛的过程。在沙漠中漫长而又短暂的八天,作者也许找到了他一直多追求的毫无功利色彩的童年吧。
“沙漠真美。”小王子和作者坐在一座沙丘上,说。
是啊,沙漠是一个多美的地方!月光如水,星垂四野,大地消融在浩莽空阔、无际无涯的宇宙之中,人则消融于天地。天、地、人,共为一体,纳入宇宙,溯本归源,同享无始无终、无差无别之乐。人在这片净土中,身体和灵魂得到洗涤,飘飘然升入无牵无挂的境界。沙漠之美,至矣,尽矣。
沙漠还有一种使人心沉似水,返回到童年、用孩子的眼光看世界的神秘力量。
在沙漠中的八天,也许会是作者这一生中最难忘的八天。上天为他带来了小王子,他不仅找回了丢失的童年,更找到了生命的真谛。
“„多奇怪的星球呀!‟他想,„干干的,尖尖的,咸咸的。人缺乏想象力。别人说什么,他就重复什么……我那儿,有一朵花儿:她总是第一个开口……‟”当小王子爬上一座高山,他在心里这么想。
小王子是个孩子,他有一颗富有想象的心,能够看出盒子中的绵羊,知道什么地方藏着一口水井,使沙漠变得美丽。他天真,纯洁,善良,脆弱,好学而又好奇;他坦白,诚实,拥有友谊,爱情和对生活的热爱;他的世界里有“蟒蛇、原始森林和星星”;他向往本真的生活,有着自然纯真的状态。这便是作者最真实的自我,也是最向往的自我。
这是一本写给所有人的童话,它不以紧张的情节和花哨的辞藻取胜,却在淡淡的哀愁中以简单纯净、几乎没有修饰的语言向人们传达浅显却因被人遗忘而变得深刻的哲理,并告诉我们人生的旅途中,有多少原本珍贵的东西正在渐行渐远。
童年其实一直没有离我们而去,童心其实一直住在我们的心里。不是它们丢下我们不见了,而是我们都自私地将它们遗忘了。我们渐渐长大,心变得越来越复杂,我们也越来越像曾经我们讨厌的大人们,而那个小王子也渐渐走失了。
“他还犹豫了一下,站了起来。他走了一步。我,我连动也不能动。只见他的脚腕旁闪出一道黄色的光。他一动不动地站了一会儿。他像一棵树一样慢慢地倒下了。因为是沙地,所以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我们都是小王子,都曾走失在自己的国度,无声地倒下过,也曾一个人站起,再出发。跌跌撞撞,疼痛成长,但身边总会有那么一道金黄色的光。
指导师:陈德清
茶微凉——读《茶馆》有感
茶馆几经改良,往来茶客仍不过这十数人。时局几番变更,世态亦不过腐朽黑暗罢了。 希望多次燃起,却又仍是微渺星光,点不亮无边黑夜。悲悯未曾停息,却只得将深情寄于每一个平凡文字。
翻开书页,回转岁月的年轮,望进茶馆之中,茶客深处,那折射的光景——
清末——腐朽
正值维新变法失败不久。大茶馆中并未有什么变化。遛鸟的仍在遛鸟,女子仍被金钱廉价交换,侦缉仍旧胡乱扣捕下茶客,少有的几句谈论国情的话语也转瞬消逝在目光所及各处张贴的“莫谈国事”纸条中。
“怎么着?我碰不了洋人,还碰不了你吗?”这是善扑营当差的二德子正要打常四爷,一位旗人,话语之中有着毫不掩饰的挑衅与嚣张。他斗不过洋人,不为国而挥动拳头,即使英
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留下一片灰烬与狼藉,即使他们毁去辉煌,掠走珍宝,即使自那百年之后的我们每每想起亦不免思绪万千,但二德子却只冷眼旁观,此刻反倒轻易点燃了对同胞的怒火,未免让人心底生寒了。
再看刘麻子,干的是说媒拉纤的勾当,暗地里就是买卖女子的中介,倒是赚了些不义之财,一身洋货在茶馆中四处显摆。瞧他说了什么,“咋们大清国有的是金山银山,永远花不完!”呵!该是有不少人都是如此想着的吧。然当时的中国早已签了多少的不平等条约,流出了多少的黄金白银啊。已如虫蛀透了的树干,徒留下看似坚固的表皮,又怎经得起养分再源源不断地流失殆尽。
“将!你完啦!”仅是下棋的茶客完了吗?
民初——动乱
北洋军阀割据之时,“北京城内的大茶馆已先后相继关了门。„裕泰‟是硕果仅存的一家了。”尽管裕泰茶馆经掌柜王利发的改良,让烂肉面与醉八仙大画等皆成为历史,换上了新鲜的物件,尽管他紧随时代的风向往新的道路发展,却也终究只是个茶馆,竟担当得起“硕果”二字。过分夸大了吗?其实不然。普普通通的茶馆都已是那个社会的硕果,不正是因当时有价值的东西已经不多了吗?于是便有极深的极广的社会黑暗自这个词中涌动出来。
当报童路过茶馆卖报。“有不打仗的新闻没有?”王利发只这样发问。他问这话时我瞧见他心中的希望如烟花般升起,却在转瞬的绚丽后回归至黑夜里去了。希望的短暂只因“袁世凯死后,天下大乱,今儿个打炮,明儿个关城”。细细再读一遍这问话,闭眼间便仿佛看见世间混乱之景。北京城中这普通却也不平凡的大茶馆在这样翻涌的波涛中浮沉,有一颗祈求和平与安定的心在茶馆中切切地发问——
“有不打仗的新闻没有?”
革命——未完
秋,万物萧瑟。曾经的茶客与掌柜连着这裕泰茶馆都在风雨中渐渐褪去了风华,正如同这季节,树叶枯黄,片片凋落,无声无息。
茶馆之中唯一惹眼的就是“„莫谈国事‟的纸条更多,字也更大了”以及““„茶钱先付‟的新纸条”。这“莫谈国事”的纸条自维新变法失败那时延续至今,倒也是茶馆一特色,是掌柜王利发无奈下的生存之道。纸条越来越多,字越来越大,都只因世道愈发混乱,国情如无情潮水源源涌来。王利发无法让中国平静下来,只有满腔的愤恨使他张贴起这一张张的纸条,只愿那所有的混乱不在茶馆中响起它的余音,只愿茶馆少受一丝一毫的牵连。至于“茶钱先付”的字样也无外乎是生活所迫。
末了。王利发、常四爷与秦仲义,三位年老色衰之人,历尽沧桑,聚于茶馆。“日本人在这儿,二栓子逃跑啦,老婆想儿子想死啦!好容易,日本人走啦,该缓一口气了吧?谁知道(惨笑)哈哈,哈哈,哈哈!”“七十多了,只落得卖花生米!个人算什么呢,我盼哪,盼哪,只盼国家像个样儿,不受外国人欺侮。可是……哈哈!”“咱们的政府回来了,工厂也不怎么又变成了逆产。仓库里(指后边)有多少货呀,全完!哈哈!”
每一个感叹号,每一声惨笑中,都有多少道不尽的辛酸与无奈啊!当真是要“欲语泪先流”了。他们只是最平实的百姓,在一次次革命与动乱中饱受其害的他们,只不过希望国定家平罢了。这是最简单的,却亦是最奢侈的愿望。他们已在一个个的人间惨剧以及那看不见真理的悲哀中耗尽了所有气力。于是在此,未亡的人们呐,为自己撒起纸钱,祭奠自己的过去与未来——皆是黑暗,向这凉薄的中国道声最后的再见。
再见!
执笔——悲愤
茶馆,茶馆!淡淡茶香缭绕中的,是败落的北京,是凄凉的百姓,是无尽的怨与悲。这万千之景中藏着作者怎般的心与愿呐!他是老北京惆怅的孩子,生于此,亦长于此。他亦是
炎凉世态的画家,笔墨挥洒尽现实的苍凉。他睿智的双目看见北京沉入深渊,臂膀却拉不回她。他敏锐的双耳听见百姓的惨剧,双手却无力挽救。他的心淌出血来,连夕阳都愈发红艳。我望见他的眼里,有什么在翻涌,那是无尽的悲哀与怅恨,同情与无奈。我又看见他的双手,紧紧攥成拳,似乎连心都在颤抖,牵动了那么多的从未止息过的呐喊与希望。
是的,希望。那希望是黑暗里亮起的明灯,久旱之地终至的大雨。是湛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悠悠地行,清澈的溪水鱼儿在水底投下阴影。是日升之时遥远的一声鸡鸣,日落之地繁华的街市华灯初上。那份永恒的希望啊,是万人皆向往的美好与安定。
于是,这位历尽生活酸甜苦辣,眼睛通透,心眼纯净的人呐,执起了他的笔,他的武器。他要将他的灵魂,就着那份同情、愤然与希望,统统融进茶香里去。他要让复杂的老北京缩影于社会的极小的角落——茶馆,让当时的人以至后世明了他的心。
他是老舍。老北京的赤子。
终曲——余韵
剧已终了,意尤未散。我把心神从裕泰茶馆中抽离出来,感叹这前后几十年,只一字——悲。徒留我心生万般感慨却难言于口,难书于纸。
茶微凉,掌柜去,茶馆逝,国安在?
指导师:吴琼
回归爱和信仰——读《我与地坛》有感
我又翻开那本书,陈旧书面,泛黄书页,翰墨书香。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文集荟萃,它抒发了作者对母亲深深的忏悔和无边的感激,也抒写了史铁生一生的感悟。书面文字质朴清秀而隽永,有如夏日一派葳蕤之景,读起来不失韵味,这样的文字似那潺潺的流水,着实是值得人细细品味。
书中描述了史铁生在最狂妄的年岁——二十一岁时丧失了行走能力,这对他来说无疑是天大的打击。于是,他的脾气变得暴躁,情绪也变得非常不稳定,甚至起了轻生的念头,但在一次次与心魔做斗争的过程中,他克服了困难,跨过了无数的坎坷与艰辛,最终,是母亲的离世使他幡然醒悟,是地坛拯救了他的灵魂。在这以后,无论摔倒的次数有多少,他总是能一次又一次地“站”起。
(一)母性之光,爱的献诗
如果说阅读《我与地坛》,聆听到的是史铁生的心事,那么,在他诸多心事中,最让我忧伤的便是他述说母亲,这忧伤蓝得如这略带褶皱的书面,在泪水中一遍又一遍地浸渍,在我心中荡起涟漪。
“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在《我与地坛》中,史铁生总是提到他的母亲,母亲的情深意重,是他生命中无法承受之重,是他日后想起母亲时难以释怀的思念之源。
“有一回我摇车出了小院;想起一件什么事又返身回来,看见母亲仍站在原地,还是送我走时的姿势,望着我拐出小院去的那处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没有反应。待她再次送我出门的时候,她说:„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我的指尖沉沉地抚过这一个个文字,它们都带着灼热的温度,似噬人的火种窜到我的胸中,熊熊燃烧!我无法想象,那个身患肝病的“整宿整宿睡不好觉”的母亲,是如何在儿子面前小心翼翼不露痕迹地收藏起那无可言说的痛苦,将所有的注视和思索都给予儿子!史铁生说,她何曾想过自己,何曾又对儿子说出过“你为我想想”,这是一位怎样伟大的母亲!她说,“咱娘儿俩好好活!”
那个说过要陪他好好活的母亲却以死来启迪他对生命的思索,终于使儿子从自暴自弃的深渊内挣扎着找到出口,走上了写作这条道路。
母亲的死如同夏日里一阵暴雨将他洗刷,洗去以前那个一蹶不振的史铁生,成为崭新的自己。而母亲并没有要求史铁生什么,只是希望他好好活下去。这最后的牵挂,也许是史铁生成功的原因之一。
“我曾问一个朋友他写作的初衷是什么,他的回答是:„为了母亲‟。”史铁生确乎是受到了震撼的,别人认为幼稚的初衷,他自己却是想也没想过的,他恍然大悟,但为时已晚,徒留“子欲养而亲不待”的忏悔,所以他说“我真想告诫所有长大了的男孩子,千万不要跟母亲来这套倔强,羞涩就更不必,我已经懂了可我已经来不及了。” 但是纵然他再后悔也无法挽回母亲了。我已泪盈于睫,胸中只留下被灼烧的心痛的斑纹。
(二)地坛之歌,灵魂的信仰
地坛,在那个喧闹大城中的偏僻一隅,“四百多年里,它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
“满园子都是草木竞相生长弄出的响动,窸窸窣窣片刻不息。”春去冬来,那春天的草、夏天的虫、秋天的落叶、冬日的雪,变换的颜色、变换的声响,无不是生命的颜色,生命的旋律,正是造物主这些微不足道的创造却似一个个富含深意的文字开始在他心头一笔一划地书写,在这里他获得了生命的启迪和新生的力量。
他“走”进地坛,找回了自己!史铁生想“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是地坛,让他“一遍遍坚定了不死的决心”,是地坛,让他残缺的身体轰然迸射出“万道金光”!在那里,他还遇见了老夫妇、长跑的青年、唱歌的青年,这些他人生中的过客,却都似迷雾中一盏温暖的灯点亮了他原本黑暗而沉寂的人生。“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即使是一个孤独者,即使失去双腿,但是只要记得“行走”,“走”进心灵的深处,总能遇到最好的自己!生命并不是没有色彩,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为自己的生命描画幽深和炫彩。
史铁生的命运如此悲惨,但一旦有了信念,他便一路努力,一路坚持,终成为文坛名家。曾几何时,我也怀疑过自己是否有能力担任现在的职务,是否有能力为老师排忧解难。那种想上却又不敢上的踟蹰不定,那种害怕再一次失败的怯懦痛苦,我恨镜子中那个胆小的自己,恨那个将“竞选稿”三个字写了又涂涂了又写的自己。
庆幸的是,我遇到了《我与地坛》这本书,虽如我生命的过客,但给我的启示却是就算经历十年挫折也未必感悟得出来的。“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我愿意像史铁生遇着的长跑运动员一样,“他已经不跑了,年岁太大了,跑不了那么快了。最后一次参加环城赛,他以三十八岁之龄又得了第一名并破了纪录”,我愿意像史铁生一样“不能走远路,也要有一颗广阔的心”,我愿意再试一试。任何时候重新站在另一个端点来打量这个世界与自己,你都会发现一切都不一样了。其实这个世界,真正黑暗与可怖的只是人心,而真正的,世界上的寂寥之处又有几何?
任何事情都要勇敢去试一试,任何挫折都要勇敢去拼一拼。挫折过后又是每一次不同的感悟,在每一次感悟过后成长的你,都会发现自己比以前更成熟,更稳重。无人为你障翳风雨,你却变得善于拼搏。至此,你或许又会回头,转念思想你以前的光景,那必将是你的过往,而现在的你,已经脱胎换骨。正如史铁生在书中回忆的往昔,虽不美好竟也在时光的镜子中呈现出秋叶般的静美。
合上书,心中唯有一份疼痛和一份清醒。我祈求母亲原谅我,曾经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固执地认为自己永远会是依偎她怀中的婴孩,竟不能察觉她的老去,竟不知时间早似一只小船儿已在我的疏忽中将她载向那模糊的对岸!
清醒的是不再害怕,已明白,即使失败,亦不会一无所有,拥有的是生活对生命的馈赠。是史铁生用文字给生命做了注脚,指引我对生命重新进行反省和思索,让年少的我也能笨拙地走向灵魂的深处。
蓦然回首,记忆辗转。或许,现实中,路途还遥远,我已上路。人生虽跌宕起伏,但我心依旧!
指导师:江伊嫚
丢与寻——读《每个故乡都在消逝》有感 我要还家,我要转回故乡。
我要在故乡的天空下,沉默寡言或大声谈吐。
——海子
旧时声味
初读此书,是在住宅区的楼房里,也就是我现在的家。当读到这样的一句话,“地址不等于地点,地点是个生活空间,是个有根,有物象,有丰富内涵的信息体,它繁殖记忆与情感,承载着人生活动岁月内容”时,我掩卷沉思。
我现在的家,是地点还是地址,它是否只是一个方位,一个坐标和地理路线?我想嘴硬强辩,那儿有记忆,有物象,但我的内心深处说,它不是,它只是邮差可以寄到的地址。真正的地点,或许只有故乡,我从小长大的地方——
我该怎样对你描述呢?你来到芜湖时,搭着末班车的客运,一路会到头,坐到一个叫龙潭的地方,你顺着雨水润湿过的青石板路,顺着一个个湖绿的门牌号,当你看见红字书写的53时,你会嗅到一阵桅子花香,你被这指引着,跨进家门,天地变地狭小,我却独不觉,我只觉自由了手脚,松弛了神经。
你道故乡如何,家如何,想来就是如此,不是空口言谈,不是单一的地理路线,它承载着回忆与时光。而回忆,是绵长又稳妥的气息,像放久了的樟脑丸,留存了光阴。
儿时有这样一种声音,它伴随着铁玷和薄铁板的敲打声,“叮--”,就这样吆喝起来,“麦芽糖,香又甜,不好吃不要钱。”我总会缠着妈妈,直至糖入口,若妈妈不许,就去找外婆。他总笑呵呵地从口袋中拿出几张叠得整整齐齐的毛票。
秋天的黄叶落了,冬天来了,卖麦芽糖的人不会再出来了,但过年却还有好吃的糖。 大人们从还未冻结实的枫树里取出枫糖汁,拿一口大锅熬了又熬,等溅到灶旁的枫糖汁凝成沙状时,停止加热,用炒熟的糯米粉捏成管状,中间灌入糖汁,放入撒有熟糯米粉竹箩里等冷却成形,便可取来吃了。
我曾闻过那饱满的糖汁的味道,在不甚富裕的年月里,像分明的快乐,永远泊在记忆中。 现如今,外婆老了,烧火的灶台换成了液化器和电磁炉,纵是味道烧得如此鲜美,可总是若有所失,究竟失去了的是什么?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无论我如何去搜寻,那些美好的、缠绕的回忆,终究只是旧了的影像带,旧时的黑白岁月——收割过的田野、麦秸、管香糖、烧火的灶台、昏黄的煤油灯、月光下湖面上翻腾的青鱼……
当年明月
王开岭说“只是故乡在消逝,放学路又通向了何方?”
我且回头想,放学路上,那是—用王开岭先生的话来说,“那是三教九流,七行八作,形形色色,千奇百怪的大戏台,那是面孔,语言,腔调,扮相,故事的孵化器。”
对于我来说,是村口的一大片秋收春种的稻田,是新搬的两只石狮子,张牙舞爪,是田间的石子小路,几棵长不大的榆树和小槐,是一间破落的土地庙,庙前惨红的红绸子在无风自动,色彩斑驳的泥塑像,是几个树桩,风雨淋,是几股小水流的巷子,突然冒出一只流浪狗和墙头猫的拐角,是麦芽糖的铁锭子敲起的声响,是买零嘴的小卖部,那烧饼,麻糖和奶糖,还有谁家窗前的茉莉最香,鸡冠花最红,谁家的树儿高过了墙。
何为故乡,当为老街小巷;何为童年,当为街坊邻里。街坊是童年的档案馆,精细得封存着我们最古老的回忆。回想童年邻里,是从东村到要村,从村口到村尾,像条不会断的线,是扯不断的思。
那年头并未小康,但邻家的新摘的豆角,刚割的马兰头,都会你一家,我一家地家家分送,自己家的孩子却哭丧着脸,喊着没菜下饭。你瞧,这家的菱角,那家的青菜,萝卜,还有豆腐干和猪肩肉。
街坊是春日里眼中的风景,冬日里的雪中送炭。
有了街坊,便没有了孤独无助,多的是隆冬炕头上热腾腾的回忆,像刚泡好的浓茶。 只是如今,当我细细翻阅王开玲的这本《每一个故乡都在消逝》,终于明白放学的路已经消逝在地平线。孩子没有了放学路上,街坊,家,故乡,尤其是大城市的孩子们。他们失去了什么,他们失去了精神地点,他们抢劫的是旧物、细节,各种难忘的人和事构成的生活档案。
当年明月在,曾照彩云归。只是如今,明月依旧在,放学路已迢迢远矣。
千载人文
“单纯的个体是没有故乡的,单纯的门户是无“家”可言的,就像水,孤独的一滴构不成“水”的含义,它只能叫“液体”。王开岭先生如是说。
没有故乡,没有身世,人们何以确认自己是谁,属于谁?
没有地点,没有路标,人如何称自己从何来,复何去?
老的东西变得太快,自然的原迹在逐渐丢失消逝,正如一个个不能口述的精神财富,像“故乡”,家,放学路上,街坊,自然……“慢的东西也太少,像慢慢地,看太阳升起,看太阳落下,看花开花落,风起云涌,看一天天如何在消逝。”
我们头也不回地疾走,身后的故乡,村庄,脚印早已无影无踪。然而,我们丢失的又岂止这些?
我们丢失的是一代人的精神原乡,是古国文脉的连承,是悠悠的历史厚重感。那街坊小巷的背后是传统的乡里乡情;那落霞孤鹜隐含的是唐诗宋韵的风情;那雨中燕、灯下树流荡的是一个民族深沉的文化情结;那“杏花烟雨江南”昭示的是我们几千年沉积的审美情趣。消失的故乡,远去的放学路或许只是这浩大消逝中的一个极为微小的缩影。然而,在这一叶一花中,我们感受到的是一份沉沉的文化使命感。
合卷沉思,窗外和风流畅。我在想,或许阅读的意义不在于对消逝的风景、丢失的人文做一个苍凉的手势,而是寻找未来路。无论是个人,社会还是一个民族,在前行的路上,我们不要因为走的太远,而忘了为何出发。
我们已经丢了太多,何时寻找,何处寻找,怎样寻找,是只能在文字里做永恒的纪念还是在现实里尽你我的绵薄之力?这,依旧是一个问题,路漫漫其修远兮……
指导师:杨建晓
少年安德烈之烦恼——读《亲爱的安德烈》
是龙应台没错,但不是《目送》。只是一本两代共读的36封家书《亲爱的安德烈》。 书是不是很新,但是每多看一遍,人的灵魂就更新一遍。我近乎猖狂地认为成长中的思想是深刻和独到的,所以我想要提前写一些东西给未来的自己,好让未来的自己不忘初心,记得要怎么活着。我大胆地将那些泛黄的随记拿出来给你们瞧瞧,自己在整理的过程中却嘲笑自己当时的无知。没事,无知就无知吧,看官们放平心态瞧瞧就好。
关于物质和生活
不同年代的人都在仰望着不同的天空——至少空气质量不同。时代的更迭就像台湾每年总会来的台风一样,人们可以预料到它的到来 却总做不到坦然迎接,我们在一片满目疮痍咒中骂着台风,就好像战乱结束后的人们骂着战争的发动者;我们心里知道台风是正常的自然现象,就好比人们都知道王朝更迭、江山易主不过是时代洪流不可阻挡的证明罢了。 时代的进步并不意味着回忆中事物的落后。每一个人深谙历史就是起伏波澜并在无数次更迭中进步的,但还是有人嘲笑老一辈人的落后。代沟从何而来?从所有人所接触过的一切因素而来。就好像龙应台和安德烈之间的关系。
安德烈十八岁那年,母子相见的时候,两个人应该都觉得有些陌生。但这是在所难免的,看看龙应台和安德烈所处的环境等等因素就知道这很正常。毕竟在我身边,明明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十几年却仍不了解对方的家长和孩子数不胜数。但难道就要任凭生活的脚步来支配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吗?龙应台的回答是“不”,所以才会有这36封家书的存在吧。 我想了解你,我想认识你,就像认识一个成年男子一样。如此简单。
龙应台生活的时代和环境,就好像台风过后的那段时期。明明是寂静的,却又脏乱不堪。而安德烈生活的时代和环境,应该比喻成一个较为繁华的,台风过后,经一段时间恢复风平浪静的时期。之所以说较为繁华,不是觉得这些物质不够人享受,而是不敢估计未来的人会以怎么样的娱乐方式生活。
先看到的是龙应台的信,那就讲一下龙应台那段台风恢复期吧。她所生长的小渔村足够安静,但是却有因为闭塞和落后,有着当时乡村普遍的生活水平——脏、乱、差。也许像我这样21世纪出生的孩子基本有如此评价,但是对于龙应台来说,“哦,那只是我的故乡。”在我们眼中“愚昧无知”的渔村,给龙应台以力量。离开渔村之后的生活虽然被许多物质欲望所熏陶,生活渐渐变了味道,但是龙应台却仍然能看透那些虚假的镜像,去思考人类文明的核心关怀所在。
是不是很伟大?不,只是龙应台需要这样的思考,那对于她来说是有意义的。物欲纵横的时代更引起人们对生活的思考——也许有人在买名牌衣服的时候会多思考一下这些,但是却阻止不了那人买这件衣服。因为思考和实际行动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龙应台在后面的信中提到,她以前很喜欢吃鱼翅,但是知道鱼翅怎么来的之后就不吃了。她的二儿子菲利普嘲讽道干脆鸡也别吃了,因为鸡最后也死了。因为不吃鱼翅是提倡的,所以不吃遵循了个人的道德操守;但是人们已经吃鸡吃了很久的历史了,没有人阻止人们吃廉价的遍地都是的鸡,所以我们吃鸡不算违背道德底线。但是鲨鱼和鸡最后都死了。
如果这样继续讲下去,那么其实就会绕到一个误区——世界是肮脏的,不要继续生活了吧。为了道德宁可不活着的人,历史上也有,只不过寥寥无几。我们生活在这里,我们享受着一些东西,可能地球上别的地方有人却为这些东西头破血流。我们顶多看着电视上因饥饿而遭受苦楚的人感叹一下,然后继续吃手上的匹萨。也许我们会自责,但是我们和自己所生活环境的物质是生长在一起的,我们只好带着它生活。顶多捐款的时候多捐一点,这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就是壮举了。世界从来都是不公平的,也许几天后我们也会因变故变成那些贫苦
地区的人民,但是当我们饿得头皮发麻的时候,我想我不会去想为什么发达地区的人不给我们捐更多的钱。
龙应台是那样生活过来的,时代的背景造就了她悲悯同情的能力。但是安德烈却不是那样过来的。他和物质好似一棵树上的枝蔓,生长在一起,看似分开却又紧密相连,缠绕着对方,不放过每一个角落。如文中安德烈所说的那样,“我也知道,物质满到一个程度,就失去意义,但是我仍旧享受物质的满。”
但是物质的藤蔓还是没有缠绕在安德烈的筋骨上。安德烈也会思考龙应台在担心的那些,可以说每个人无论生活在何时,都在心中保持着道德底线。
我无法猜想未来的自己的怎么样的,会不会过分地在物质中沉沦,最终溺死?但至少我知道我现在所做的一切,包括知识的学习,都是为了未来能获得更好的物质。
关于个体与国家
从小接受的教育一直在传递一个观念——爱国。可是有的时候,连自己是什么国家都要分析半天的人,要如何爱国?而犯下大错,被全球人民指责的国家,它的人民要如何爱国?安德烈是德国人,我想被法西斯侵略国的国家都不会忘记德国。可是民族恨和民族耻相比,到底哪一个更令人难忘呢?
“很多年轻人开始说:我还要假装„以身为德国人为耻‟多久?”安德烈的信中有这样一句话。德国是二战中的侵略国,所以德国的人民,从未参战的当代人民,要承受这些是理所当然的,对吗?我无法苟同。言论自由在这些面前很微小,因为内心想法都很卑贱——如果为自己的国家骄傲,心就会受良心的谴责,那么这样的灵魂自由吗?
安德烈是一个个体,可是他还是接受国家的某些束缚。但是这个个体又有自己的想法和行为。其实安德烈为自己混血儿的身份应该是由衷高兴的吧。文中有一段文字,写安德烈和一个混血朋友看球的时候,巴德混血的那位朋友为巴西加油,安德烈故意为对手阿根廷加油。足球一定会引发争执和文化的冲突的,所以两个人就吵了起来。朋友的女友问:“如果两个人都是纯粹的德国人的话,会怎么吵法?”两个人都愣了,然后同时说:“那我们会闷死,跳楼算了。”
最后安德烈给这样多国文化的评价是,就像汤里的香料,使生活多了滋味。其实在流动的国际化的二十一世纪,人与人之间国家的界限没有那么分明了。龙应台的一封信中提出个一个问题:“你是哪国人?”这是一个原始的问题,但是现在却有很多人不好回答。你所属的国家现在只是一个单位,或者说算是你拿护照的那个国家。
但每个个体自己又很清楚自己的心属于哪里,有可能那个自己愿意效忠的国家拒绝给护照。但是总有一片土地是自己效忠的,比如你小时候住的小镇,比如你青春期时住的公寓,比如你经常骑自行车经过的那条小路。
当我们对于个体和国家迷惑的时候,我们可以读一下书中第17封信的最后一句话:“泥土和记忆不会变。”
关于成长与教育
龙应台是成功、有名的一位华文作家,但是作为母亲来说,她觉得自己还是有缺陷的。但其实相较而言,她算是成功的母亲——因为她有选择性地给予孩子自由。
虽然龙应台并没有完完整整地陪安德烈一起长大,但是透过字里行间我们还是能深刻地感受到龙应台对于安德烈的爱。母爱并不都是伟大而又沉重的,并不都是默默无闻的无私奉献。龙应台她选择坦诚地与儿子交流,这也是母爱的一种体现,因为她想要了解自己的孩子,同时也想让自己的孩子了解母亲。
龙应台的教育有几个显著的优点。首先,她没有苛刻地要求孩子必须是第一名。她比较希望孩子是自由、快乐地成长,而不是小小年纪就要明白社会竞争的残酷,然后为了明明遥不可及的未来做一些实际上微不足道的事。安德烈认为朋友是最重要的,他和朋友之间的恣
意飞扬的时光在中国大部分母亲眼中,应该是不学无术,过于轻狂。龙应台则说,少年清狂,是可以的。是清狂。
清狂,则谓放荡不羁。杜甫有诗《壮游》:“放荡齐赵间,裘马颇清狂。”少年时代的生活如果一直是中规中矩的,并且整日在房中读书,那会是多么无趣?龙应台宁愿孩子去外面疯一下玩一下,也不要孩子呆头呆脑只会读书。她崇尚“玩”,她认为玩是天地之间学问的根本。
龙应台也给予安德烈恰到好处的尊重。她以一个作家的眼光来看,人人都是平等的,自己的孩子也是要尊重的。加上安德烈在西欧长大,他也很好地养成了对待他人平等尊重的习惯。
因为龙应台给予的教育,以及一些其他的因素,最后安德烈成长成一位这样的男人。是的,他成年了,我们不能称呼其为男孩。安德烈的成长算是多彩的吧,毕竟他生活在克伦堡这个小镇,他有同样混血的朋友,他能按照自己的意愿3点放学后去踢球,他能和朋友在酒吧里聊天喝酒。这些可能是我所羡慕的,因为我现在正在人口密集的教室里晚自习。但是安德烈有自己的烦恼,我同样也有自己的快乐,我们都热爱自己的生活。
安德烈的成长在龙应台的眼中是奇妙的,是带着纤细的生命力在暗中渐渐成熟的。他成长的过程中也经历了那种矛盾的思考:是否要反叛?他认为自己生活的环境是比较舒服的,不用反叛什么。但是当他思考一些人道问题时,比如中国妇女为耐克球鞋拼死工作,非洲儿童因饥饿致死等等问题,就觉得自己是否要站起来做些什么?但最后还是过着自己舒服的生活。
安德烈收到读者来信后,表示很多年轻人都觉得世界现在不需要自己“反叛”了,年轻人的热血用在自己的生活中就够了。但其实不是这样,如果你能够坚持看一星期的新闻联播,你就会发现其实需要反叛的事情很多,只是离自己的生活太远了,不用自己来干涉。
年轻人要为了一些不人道的事抗议政府吗?这也是成长中的人一直在思考的吧。但最后付诸行动的寥寥无几。最后我们总是这样说,希望有能力有权利的人为这些现象反叛吧。
爱
“手我是有的,就是不知如何碰你——顾城”
龙应台的爱就好似顾城诗中的手,她有那样真真切切的爱,就是不知道如何去表达自己对于安德烈的爱。想必许多父母也有那样困惑的时候。好在龙应台懂得交流的重要性,她的纤纤素手写下的,是想传递给安德烈的爱。
她的爱不够美,但是值得品味一番;她的爱不够高尚无私,但是却是真真切切发之于心。谁能保证自己所做的选择都是为了一个至死不渝的目的?但是当一个母亲为了孩子做选择时,她所思考的任何事都是为了孩子的现在和未来。当一个母亲为孩子思考的时候,她即是目光长远的智者。
安德烈确实爱他的母亲,但是和龙应台的爱不一样,安德烈的爱是他人生中拥有的千千万万的情感中的一种。从信中我们可以看到,安德烈是一个对于生活十分热爱的人,他所受的西欧教育使他足够热情足够生气地去探索未来。父母对于他来说应该就是一所旧房子,在外闯荡的年轻人不经常回旧房子,有时候也会用坏一些旧家具,有些人会把旧房子转让,有些人租出去或是请钟点工看护。总而言之,旧房子不过是一个名称,一个若有若无的存在。
现在的社会,新房子大批量地生产,很少有人会想起旧房子里的一脉灯火。龙应台有这样一句话,没有深刻地表达了自己对于孩子的思念。
“充满青春活力的孩子奔向他人生的愿景,眼睛热切望着远方,母亲只能在后头张望他越来越小的背影,揣摩,那地平线有多远,有多长,那么一下子,就看不见了。”
《亲爱的安德烈》这本书其实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思考,我将自己尤为感触的那几个记录下来,希望在未来的人生征途上能够帮助自己,在雾里看花的社会中找准自己的道路。未
来的自己无论是怎么样的,只要能干净些活着就很不错。有时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也是极好的。
“我们最终都要远行,最终都要跟稚嫩的自己告别。”——海子
指导师:翁超丹
追逐回忆——读《偷影子的人》
那些喜欢亲吻影子的人,最终也只得到幸福的幻影。(莎士比亚)——题记
【前】你好,《偷影子的人》
喜欢把自己沉浸在回忆里,常常在某个难以入睡的雨夜,在倥偬恍惚间想起那些已经泛黄,但是曾给过自己无数感动的人和事。有儿时的伙伴,离去的爷爷和曾拥有过的美好片段。明知道未来总会变幻,但总以过去为模板,一遍遍失败地粘贴复制。过去的影子,就这样与未来纠缠不清。缚住了自己的手脚。而那些回忆,该如何面对,I don't know.
直到遇见他,那个偷影子的人,我的问号才慢慢解开。
童年的回忆,是一场孤单的轻感冒
风吹动七叶树的树梢,为何它如此寂寥?
他因为出生在十二月,早了半年上学,也就成为了班级里最孱弱的男孩。然而,弱小的身份却并未为他带来额外的关爱,相反,同学们用各种恶作剧整蛊他。父亲则因为外遇,抛下了他与母亲,往昔的美好在瞬间支离破碎,只剩下他在浓浓的思念中伶俜徘徊。直至一天他意外得知了自己的一种特异功能——能够偷取别人的影子,并与影子对话。影子告诉了他很多,特别是寄主的回忆里神秘的内心世界。每当夜晚来临,他就会站在阁楼的月光下,与影子们交谈。渐渐地,他得知了学校的门卫伊凡也曾将自己封闭,发现爸爸离开的真正原因,感受了妈妈临行密密缝的爱意。最后,在伊凡和妈妈的关怀下,那些有关爸爸的那些回忆被冲淡了,他也帮助伊凡走出了阴影。那些困扰,最终变成了偶时拂起淡淡感伤的怀想。
触摸完这些文字,首先令我讶异的不是马克李维文字里那股清新隽永的温暖,而是这个男孩与我极其相似的童年,相似的孤独。那时候,与他一样,体弱多病的我常遭到朋友的嘲笑,但却也一样纯真浪漫,会在澄澈无垠的晚空中和星星讲故事,将头靠在爷爷的膝上,安适地触摸夏日里伴随着荼蘼花香的向晚和风,那时的快乐,似乎在伸手就能触及。但后来,就如同男孩父亲的离开一样,爷爷也在某一天毫无预兆的离开了。
望着火化炉上升起的屡屡轻烟,在淅沥的暮雨声里,我僵直着脖子,冰冷的双手紧紧地揉绞着。强硬的空气把眼角的两行清泪扭曲成了歇斯底里的啜泣。看着那个定格在灰白照片里的爷爷的熟悉的笑脸,昨天,仿佛还在眼前,但却无论如何也再抓不到……
那之后的一段日子,常常茕茕孑立于某个风露乍起的雨夜,与伶俜的路灯一起形影相吊,茫然失措。直到一天,两双温暖的大手轻轻搭在了我的肩上,透过氤氲着清晨薄雾的阳光,爸爸妈妈嫣然和蔼的笑容隐隐浮现,不知怎的,我无法抑制地把头埋进了他们的臂弯里,一股暖意流进了心头结冰的泪水,我又哭了。妈妈慢慢蹲下,轻轻擦拭走了我双颊上的泪痕,我则紧紧抱住了她,在一汪澄澈的冬阳下,我们都笑了。
童年的回忆中,或许每个人都会有一场孤独的轻感冒,最后大多都在时光中痊愈了,但真正铭记一生的,却是那份治愈过程中的温暖——如绵延的阳光般铺展一生的温暖。
青春的记忆,是影子留下的那份美丽
十六岁的年纪,一个人,眺望碧海和蓝天。不得不讲,青春是一本用风筝写下的太仓促的书。
书中,那一年的他,来到夏天的海滩,邂逅了一个有深邃的湛蓝眼睛,喜欢用手指在空中写诗,爱放风筝的名叫克蕾儿的聋女孩。短短十天里,孤独的二人结成了知之甚深的挚友。清晨,二人踏着初升的一米阳光,把风筝放的高高的,心想用风筝让全世界看到自己来之不易的友谊。向晚,二人一起坐在灯塔旁望着海面上那一抹纯净得没有一丝杂质的蓝。少年间的情谊永远是纯洁的,在那里,克蕾儿知道了他的特异功能,并做了第一个相信他的人。然而,当那个美好浪漫的夏天结束,他不得不离开海滩时,过往的一切都仿佛成了凄美的幻境。临行前,克蕾儿找到他,将彼此的手交叠,把自己过去的影子送给了他,只希望自己曾有过的美好回忆能与这个男孩一起,让自己一直陪伴他……
翻过这一页,我忽然觉得双眼湿润了。站在青春的源头,开始懂了,在这条叫青春的河流里漂流,那些曾经过的沿岸的美丽景色,最终都会被时间汹涌的波涛冲散,把自己带向还未预知的远方,来不及和过去说一声再见。最后,在无数次跌落,又无数次爬起之后,一条叫成长的船会把洗尽铅华、满身湿透的你载到未来的那片海,卸尽过去的那些牵挂,只留下一瓣叫做从前的花朵,不经意间令人叹,令人双眶微湿,在心田的阡陌间静然绽放。
“我只是你生活里的一个影子,你却在我的生命里占有重要地位。如果我只是个单纯的过客,为何要让我闯入你的生活?我千百次想过要离开你,但仅凭一己之力我做不到。”在书中,马克李维曾这样说。或许在生活中,有很多人对彼此都像这句话中的影子,就像我和M那样。小学的时候,我们是再要好不过的朋友,毕业分离时,也曾相互允诺友谊天长地久,将来彼此始终会是各自孤单时想起的那一轮床前明月。可后来,我们就像两颗夜空中的流星,短暂耀眼的交集过后,便渐行渐远。进入初中,我们到了不同的学校。一次久别相聚后的谈天,我们谈到了各自的生活,听他娓娓道着进入初中后学习上的各种不易,对于学校生活凡此种种的厌恶,我的笑容渐渐止了。怔怔地望着他,我小心翼翼地问道:“你还记得我们毕业的时候许下过的诺言吗?”他抓了抓头,脸上无所谓般理所当然地讲道:“时间这么久了,早忘了。”
听着他将这句话时自然而然轻描淡写的语气,我霎间仿佛看到那些过去与他度过的时光早已经漂移离我而去。我忍住了话里的哽咽,佯装微笑地说了一句:“是啊,时间那么久,肯定忘了,没事……”
那刻,眼前的他第一次看起来令我感到陌生得害怕,莫非,我们都像是彼此生活中的那个影子,对彼此而言,有的也只是幸福的幻影。时间终于在我们当时的诺言上留下泛黄的印记。我们的友谊,过于安然,却不如书中的友谊那么厚重,太过沉醉,却忘了真谛所在。变成熟悉的陌生人,也似乎并不意外,最终,床前明月也只变成了不愿再见的饭黏子。
似陀螺般忘我旋转,最后还是回到了原点。就像龙应台在《目送》里讲的: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另一边,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青春的回忆,不也与此一般道理。
不知多少日子后,无意中找到了小学离别时的那本同学录,翻到他写的那一页,摸着他用还略显笨拙的字迹写下的离别赠言,抵在胸前,心头里一丝暖暖的,但鼻尖却一点酸酸的。
但当过去已经过去,那些遗憾也终究会变成收获。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翻到属于我的那个篇章,虽然简短,但那些唯美的瞬间,我一定会记住。
成长的回忆,交给风筝穿梭翊回
经过海滩上和克蕾儿的匆匆惊鸿一瞥,四年过去,他长成了一个高挑深沉的大学生。 四年里,他虽然再没有回到过那片海滩,但心里却有一个地方一直牵挂不下。但不可否认,那个他已经在那时恋上了克蕾儿。这些年,在他接受了克蕾儿的影子后,他不再偷别人
的影子,不愿再感受别人地那些在时光中留下的深深浅浅的淤青。但关于他自己的回忆,他却还没法处理。后来喜欢上他的女同窗苏菲察觉到了之后,又与他做回了普通朋友。她说的理由很简单:人只有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才可能幸福。
那一刻,他内心的一处枘凿似乎被解开了,他又重新回到那片海滩,却没找到克蕾儿。从当地人的口中,他才知道,原来克蕾儿也和自己一样未将彼此放下。因为当年他的鼓励,她成为了一名大提琴家。他找到并火速修好了他们当年一起放的风筝。终于,他站到了她家的门前,将风筝高高放起。看到那只熟悉的风筝,克蕾儿明白了,那个在她的回忆里等了那么久的人终于来了。
那个的夜晚,星光灿烂,和风轻拂,克蕾儿拿过风筝,脸上展开了如葳蕤繁祗的百合花般的笑容,无言地在空中用风筝书写下三个字——“我想你!”
那一刻,我大概已经解开了心中那个关于回忆的问号,阖上这本书,也仿佛阖上了自己的童年和那些已经度过的青葱岁月,若回忆变成了思念,大声地喊一句“我想你!”,便已足够了。
或许吧,回忆不是一种能说透的东西,对待回忆,没有绝对的选项。“沉浸回忆,难以自拔”和“抛弃回忆,背离过往”二者之间之间,没有一个正确的答案。正如莎翁说的那样,那些喜欢亲吻影子的人,最终也只得到幸福的幻影。在这本小说里,影子就指代着人们的过去,总泡在回忆里,让现在变成过去的翻版,而不知道自己内心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凌乱自己,最终总得不到真正的幸福。就如同我曾度过的那些难以入眠的雨夜,在回忆与现实间游走,迷茫了未来的方向,又何必呢。
回忆,更应该是过去的一种延伸,有了它,生活才会完整,把它整理清楚,才能直面未来。这本书的作者马克李维被称为治愈了整个法国的人。或许正如他所言:“人们常常把一些小事抛在脑后,一些生命的片刻烙印在时光尘埃里,我们可以试着忽略,但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却一点一滴形成一条链子,将你牢牢与过去连在一起。”就像小说多次出现的风筝一般,风筝,织起了“我”的童年、青春和爱恋,就像是用回忆织起的链。
现在,不如就把我们的回忆看成一只风筝。它连接天空与地面,也连接过去与现在,我们用时间和生活做它的线,看它在清明如洗的天空中穿梭翊回,寻觅云缝间的微光,也不失为唯美心灵的一番景致.但也不能忘记,它是飘忽在天空,难以亲近的事物,若一味追求,也只会让繁复的风筝线缚住手脚,模糊了心中那个本我,过去总会过去,未来不必让它决定。
何必一味感伤,一味追忆,一味让它困扰自己呢。不如把这只回忆的风筝好好保管,寄给未来的自己,慢慢品味。
指导师:赵琼媛
我追,我的风筝——读《追风筝的人》有感
曾经,你们;现在,我们;未来,他们;我的曾经、现在和未来完全不一样,在时间里,我在追逐我的风筝。
无 知
我不想起床,因为太累,昨夜11点的繁忙,至今已经过去了7个多小时。在冬天醒来,有时见不到阳光,外头还是黑色的,仿佛是有光,又仿佛还是黑夜。
我每天总是这样,在学校和家两点一线间来回,以为这便是全部,不曾改变。我是一个不想也不愿改变的人。
我,习惯重复。
静静地坐在教室等待铃声的回响,一阵喧嚣在耳边掠过。课上又是一番沉寂,要么就是喧闹。大家都在聊天,在话语中寻求安慰,不会停止。嗡嗡的声音吵得耳朵发响。我们不喜
欢上课,因为我们觉得和老师作对很酷,因为我们不懂,坐在教室是汇聚了多少希望,因为我们只看到自己。我们的内心深处有一片孤独,有一片懵懂。就像歌曲中那个小小少年,没有烦恼,看上去光鲜亮丽,开心无比,其实内心,有一种因为无知而产生的沉寂。
我曾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主角。
偶然看到了这本书,在买书时不经意间翻开了他。封面很像小时候学过的课文《火烧云》。晚霞般的云朵配上靛色的天空和一轮昏黄的落日显得那样瑰丽,而若有若无的山头让画面如此悠远。一只黑色的风筝牵在一个孩子手里,他们似乎是影子,可能是你,可能是我,谁也不知道那是谁。
我见证了一个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
突 破
我仿佛就站在阿富汗的喀布什土地上,享受炮火的洗礼,周围全是炸弹炸开的坑洞,一个又一个。一整天毒辣的阳光,也没有把这片裸露的土地上,昨夜士兵留下的血液晒干。站在这里,那鲜红的血液在脚底流淌着。尸横遍野,惨绝人寰。阿米尔带着索拉博在这片土地上“飞奔”,企图带他逃离灾难。
我认识了阿米尔,一个让人无法形容的人。我想去形容他,但我的脑海里没有合适的言语。他是如此懦弱,我知道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完美这个东西像世外桃源令所有人向往却不复存在。
当哈桑的眼中露出绝望,当阿米尔跑出胡同冲入了人海,我便知道哈桑注定要在这条胡同里跌进阴影,这个时刻会成为他生命中最痛的刻痕。
即使再深的友情也没有冲破阿米尔心中懦弱的枷锁,他害怕,他害怕当他站在哈桑面前时,他的人生会从此改变,不是荣耀,而是伤痕。我震惊了,勇气是人类最原始的本能,在面对绝望的时候,义无反顾释放勇气,当热血涌上心头,绽放出的是蔑视一切的霸气。朋友的人格因为自己被践踏,我的热血早已蓄势待发,我也害怕受伤,但我会勇敢。
我记得我曾经也在失败中徘徊,没有勇气突破。1500米是我人生中的一道坎,我热爱长跑,但从前却畏惧这样长的跑道。我记得我不知多少次拿起又放下,一次一次放弃,因为我不会坚持。在甜美的世界,忍受不了撒旦的磨练,在放弃里沉沦。
我在跑道上奔跑,阿米尔在天空中说“你会坚持吗?”
“你会坚持吗?”
也许会吧。
也许不会吧。
多少人和我一样拿起又放下,我们懂,我们明白,在困难的背后是一片金灿灿的光明。一天又一天的犹豫,一次又一次的放弃。我仿佛听见阿米尔的嘲笑,从一开始我就错了,那种懦弱,并不只是唯一。
当在泥坑里跌倒,是谁会站起来,是谁会躺在比席梦思床还软的泥中,静静地躺着,躺到地老天荒。
我庆幸着我拥有勇气从泥坑里爬起来,背上更沉重的行囊,继续前行,将那红色走尽。 坚持,坚持,这必然是一种勇气,放弃意味着结束,唯有前行,才有可能走上成功的大道,抵达幸福的彼岸,让灵魂沐浴在圣洁的光辉中。
我不希望,也不想要当一个弱者,前方是荆棘,我将傲然穿越,即使遍体鳞伤;前方是火焰,我将像凤凰一样飞过,在火焰里,浴火重生,展翅高飞。
我不再是我。
忠 诚
为你,千千万万遍!
哈桑走了,他洞悉一切,但甘愿承受谎言。他在暴雨中越走越远,留下了落寞的背影。哈桑拥有的是超越普通人的忠诚。当我的眼睛看过那段文字,忠诚与背叛,哈桑与阿米尔,这两个人显得那么格格不入,两个人在一起仿佛是人性中善与恶的较量。
从这一刻开始一颗罪恶的种子悄然落地。
我的手拿着书,怔怔地看着那段文字“我看着爸爸的轿车驶离路边,带走那个人,那个平生说出第一个是我名字的人,我最后一次模糊的瞥见哈桑,他瘫坐在后座,接着爸爸转过街角,那个我们曾无数次玩弹珠的地方”,我的思绪仿佛开了闸,汹涌澎湃,四肢似乎已被捆绑,我做不出其他的动作,只有脑子在转动。空气中弥漫着哭声,渐渐向我逼近,我发现喉咙哽咽住了,让我无法呼吸,时间仿佛被悲伤静止了。我记得唯一一次这样的感觉是在奶奶去世时的床前。
在街头流浪,在一个本是地狱的地方遭受鞭打,红色的伤痕布满全身。在地狱中潜行,在一处残败的地方安家。白天,被烈阳烤炙;夜晚,仰望星空,在寒风中颤抖,彻夜难眠。冰与火的交融,这深入骨髓的痛苦使灵魂也难耐。在幻想和现实中来回徘徊,浑浑噩噩,分不清哪个是现实,哪个是幻想,哈桑和阿里像孤魂野鬼般游荡。
多少人期待着“哈桑”出现在自己的生活,我们嘲笑阿米尔自私,不懂得珍惜,我们怀揣着自以为的无私,寻求一个真诚的朋友。我们抱怨生活的不公,“真诚”的朋友,一个个随着光阴成为了生命中的过客,像沙画,随风消逝,不痛不痒。我不是一个忠诚的人,我会告诉自己“真心面对付出!”
当战火蔓延在阿富汗这片土地上,阿米尔走了,在美国开始新的生活,摒弃旧的一切,像个新生的婴儿,重新认识一切。
阿米尔家的空房子被哈桑守护着,一个妻子,一个儿子,却没有一个背叛过自己的“朋友”重要。
多年以后,他再一次回来了,曾经的“为你,千千万万遍!”,如今仍然是坚守。 塔利班,一个如撒旦一样的组织统治了阿富汗,自私而残暴,鲜血是他们的最爱。 为了夺取房子,他们把那个忠诚的“仆人”执行枪决了。枪响的时候,我仿佛解脱了,我没有多少的难过,因为我不想看见一个好人在痛苦,他每一次的痛苦,都仿佛在我身上划过一刀。
痛!
我似乎在哈桑的身上看见了关羽的影子。我从小就喜欢看《三国》,但从没有一次看完过,一次也没有!我总是在看到关公败走麦城的片段时合上书,我不敢看了,因为我知道了结果,我对死亡有一种莫名的悲伤,特别是这样的人。
我相信天使与你同在,上帝的审判,在遥远的天空作响,一阵威严,让罪恶惊恐,在屋檐下苟延残喘。当忠诚成为了牺牲,那是怎样的悲伤;当生命为了证明,那是怎样的悲哀。终结痛苦,应该是幸福最好的开始。
为你,千千万万遍!
救 赎
一个人做了错事,总是要付出代价的。救赎,终有一天会成为唯一的选择。
这本书里我记住了两句话,其中一句便是“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 我曾经认为,黑暗带来的是无边的恐惧,只有光明才会有希望。但世界没有什么是绝对的,什么事情都像双面胶,从产生就注定了两面性。
什么是黑暗?什么是光明?黑暗也可能是黑夜中最真实的灵魂,没有多余的防范,最真实的灵魂对话;光明也可能是阳光下虚伪的侧脸。
错误是生活不可缺少的东西,我讨厌错误,那是我不完美的象征;我小心翼翼的生活,却换来了一份平庸;我不会犯错,而我更不会进步,当我成为别人眼中最接近完美的人,其实我只是一副空壳。
错误带来的是更大的机会。
我想阿米尔该为二十年前的背叛“友情”赎罪了。我突然怀揣着希望,以为太阳从地平线升起,黑夜会被照亮,这时我又被一个秘密打进了沉默的领域。其实哈桑便是阿米尔的哥哥,同父异母的哥哥。
命运的轮盘在转动着,轮盘上无数的命运在转动,没有人知道自己会转到哪一个,在下一刻会是怎样,在下一个转角会遇见谁。命运也总是波澜起伏,人们总说“生活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
是苦,是甜。
不管是友情,不管是亲情,也永远不会再见了。
痛苦在心底咆哮,其实一切都已经预备好了,阿米尔终于踏上了这条路。汽车在大地上奔袭,像猎豹一样凶猛,我静静地等着,一页一页地往下翻,顺着阳光,衬着窗外的绿叶,罪恶的种子即将要结果。
最终,阿米尔遇上了阿塞夫,他是二十年前在胡同里的另一个人。
一次巧妙的相遇,一场似乎故意安排的决斗,当年失去的勇气,在今天都要找回来。因为懦弱犯下的错,转身逃跑的场景,在今天拿勇气去击碎。
阿米尔站出来了,带走了索拉博——哈桑的儿子,而阿塞夫捂着左眼在地上打滚。 我明白那场决斗本来就是一次压制,一次毁灭,但是更是勇敢,是坚强。阿米尔没有真正打败阿塞夫,但,他做到了他该做的。我第一次感觉他是那么英俊,即使是包上纱布像个木乃伊。
时间会让一个人思考,曾经的我们不够强大,在噩梦中也会颤抖,受不了富贵与贫穷的落差,接受不了从天堂到地狱的痛苦,为了生命可以什么也不顾,但有的东西比生命更加可贵,那边是责任,一个人要扛起的责任,即使面对全世界,即使要牺牲,也要抗住责任,勇往直前。
追风筝
我坐在台阶上,周围满是落叶,一阵风吹来,原本树叶就不多的大树,变得越来越光秃秃了。这些都是时间流逝的证明,从春天到夏天,叶子越来越茂盛,从夏天到秋天,叶子渐渐变得枯黄,从树上飘落下来。时间在流逝,事物在改变,变得越来越精彩,再逐渐衰落。
这么多年过去了,五千多个日子从手中溜走了,时钟正如北岛所说的“挂在鹿角上了”,我是否有了那么些改变,我的懒惰,我的不负责任,我的不守信用,我的冲动,是不是改变了呢,我不能确定,但我能确定的是我想改变。
时间绝不会白白流逝,在这条长河中冲刷,即便再尖的棱角也会被磨平,一天天沉淀。我们也许还是那么叛逆,那么冲动,即便几百个日子都不够我们浪费,即便经历上百件事也没有让我们回头,但那些脱了线的风筝总是需要日子来追逐。
阿米尔把索拉博救出来了,但故事并没有结束。他不想把索拉博放在阿富汗这片土地上,这里炮火彻夜鸣响,哈桑的结局,不该在索拉博身上重演!阿米尔要把索拉博带回美国!
其实我们可以早早地握住风筝的线,让他一直跟在我们的身边,但成长是注定要放手的。于是越飞越远,直到发现了如萤火虫般的光芒,夜空中的它是那么绚丽夺目,却仿佛即刻就会消逝。于是我只想将这光芒收集,汇聚,直至可以照亮整个夜空,让我看见那只断线的风筝。
风筝飞走,只要去追,即使再远,终有一天,那根线会牢牢地重握手里。
我追,我的风筝。
我的风筝,我追。
指导师:池丽微
执绿灯的孤影——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后感
他立在空旷又黑暗的码头,茫茫大雾铺天盖地,冷漠的夜色扼得人窒息。远处绿莹莹的一盏灯,明晰了又晦暗,晦暗了又明晰,在他竭尽全力触碰以后,终残酷地陷入无穷尽的晦暗中去。他所向往的美好,或许只是几缕飘渺的绿光,是绿光吸引他前进的曾经。
故事发生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叙述者尼克的邻居盖茨比是个神秘人物,他家常举行大型豪华聚会,以至于夜夜笙歌,高朋满座,其目的是想引起五年前的恋人黛西的注意。五年前盖茨比是一文不名的军官,在派对上与富家千金黛西一见钟情,坠入爱河。盖茨比参加战争时,黛西嫁给纨绔子弟汤姆,继续过着奢华享受的生活,可盖茨比依然恋恋不忘,想方设法靠近黛西。在尼克的帮助下,盖茨比和黛西旧情复燃。可五年前的黛西不复存在,她甚至开车意外撞死汤姆的情妇后,将罪名推脱给盖茨比。在盖茨比含冤被枪杀后,她也没再出现,不动声色地和汤姆逃离。尼克是故事中的旁观者也是参与者,他目睹整个故事的发展,最终心灰意冷离开世俗;他也为盖茨比和黛西牵线搭桥,最后为盖茨比布置葬礼。这个故事有着泡沫绚丽后破碎的心酸,承载烟花盛开后坠落的失落感。
盖茨比让人扼腕叹息。他为了黛西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逆流而上,在黛西家对面建起豪宅,在烟花盛开的热闹暮色中举杯微笑;他恋恋不忘,不停地追着黛西的脚步,在下雨天买下一花店的花只为博黛西一笑;他愿意等来黛西的一句“我从没有爱他”就倾其所有带她出走;奋不顾身的爱和执着的等待在那样虚荣浮华的时代显得弥足珍贵。可是令人唏嘘的是,盖茨比没有等来黛西的毅然决然,他的坚贞不渝最后反而成了现实的牺牲品,造就莫大的讽刺。最后黛西在汤姆怀里瑟瑟发抖,龟缩在巨大的冷漠和懦弱中。盖茨比死后门可罗雀的日子里,黛西连表示哀悼的花也没送去,音讯全无,如人间蒸发。她逃离,绝情而又冷酷,避过码头上的绿灯,开始又一段荣华奢靡。
“盖茨比本人并不相信电话会响,他也许觉得无所谓。如果我的假想没有错,那么他肯定明白他已经失去了原来那个温暖的世界,已经为怀有一个梦想太久而付出高昂的代价。”盖茨比中枪跌入泳池那一刹,也许释然。我似乎能看见他面露微笑,淡蓝色的瞳仁闪烁炽热的光芒。他优雅地后倾,嘴唇翕动,轻唤“Daisy”, 搅乱受惊的空气。水花四溅,一切随淡红的涟漪轻旋而淡化,轻巧的纹路恰似盖茨比恬淡的笑意。早在去小镇他就对尼克说:“黛西的声音里充满金钱。”他早已明白他苦守五年的黛西不再是他理想里的黛西,而他爱的,只是那段狂热的时光而已。如果说他真的明白一切,包括他赤诚的爱全都只是一个甜蜜又寓意毁灭的梦想,却依旧守候,那么说他了不起,毋庸置疑。
“他们都是烂人,那帮混蛋加起来也没你高贵。”尼克在最后一次见盖茨比的时候说。许多衣着光鲜、耀眼夺目的上层阶级实质上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尼克最后见到汤姆,甚至连握手也不屑。而盖茨比这个来路不明的私酒贩子,俗不可耐的暴发户,却让人觉得了不起。我想盖茨比和那些人最大的不同是,他在声色犬马的世界里依旧保持着赤子之心,他在追求绿灯中实现自己忠贞的意义,追求的梦想;而不是惟利是图,沉沦俗世中,功利得一塌糊涂。
盖茨比是了不起,可落得这样可悲可叹的结局,错就错在他以为所有人都像他一样了不起。在那样富人醉心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时代里,他是格格不入的一个。他错在一厢情愿把黛西桎梏“了不起”这一金笼子里,以为她还是五年前他所认为的黛西,以为她深爱到足可以义无反顾随他浪迹天涯,但是一切都是可悲的“他以为”。“谁道故人心易变”,盖茨比追求的黛西,飘渺得像那盏厚雾之间若隐若现的绿灯,雾里看花固然美好,但当雾散了,灯明晰了,反而是残忍了。
黛西注定是盖茨比不能实现的梦,梦强行被堕碎的时候,残忍的玻璃渣划得盖茨比满脸血肉模糊。无限悲凉。而旧人,熠熠在新旅程中,在盖茨比终其一生追求的回忆里,倨傲淡漠的样子,似乎一切都未发生过。她和盖茨比是最极端的两边,她的信仰浅薄,而盖茨比的信仰有血有肉,他死,也是死得其所。
黛西选择最有利的道路,她习惯在金色躯壳里挥霍,当她受到两个男人的逼迫,还会哭着对盖茨比说:“对不起,我不能违心说我从不爱他,我以前爱他,但我也爱你。”她可能至始至终都不知道自己爱谁,但不可否认她爱金钱名利,这在她心里排首位。她只是为了享乐这一简单的愿望生活着,人间的痛苦挣扎与她无缘。“和盖茨比抛下世俗私奔”这样头脑发胀的想法终还是敌不过汤姆给的衣食无忧。她也不是盖茨比想象的“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尚女神,她只是容颜倾城,物质至上的庸俗女孩。黛西背负不起盖茨比沉重的守候,她轻飘飘的灵魂随时会从盖茨比遁走,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黛西所象征的,是与盖茨比对立的大部分美国富人,庸庸碌碌,活得光彩却不精彩。
“盖茨比已经为怀有一个梦想太久而付出高昂的代价”,盖茨比太过理想,而那个社会又现实得容不下他。盖茨比活在自己精心编织的梦里不愿醒来,因此现实的人们高举现实的武器伤害他。盖茨比会后悔自己的结局吗?答案是否定的。他的追求,他的坚持,已成为一种简单的信仰,不被世故左右。他的信仰,让他的形象闪亮。
夸父逐日和精卫填海的故事家喻户晓。他们所追求的梦想遥不可及,可他们依旧坚持,既然是梦想,为何要质疑?在梦想里能实现精神的寄托和人生价值的升华。追梦的路上一定少不了阻挠和痛苦,可在跌跌撞撞前进的时候,浸满汗水的步伐能让路途飞扬金色的尘土,那便一切无憾。
“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是年复一年在我们眼前渐渐消失的极乐未来。我们始终追它不上,但没有关系——明天我们会跑的更快,把手伸得更长。”
我们怀着对过去的眷恋和对未来的期许奋力前进,渴望抓住未来的点点光亮。不管那光是否虚无,依然伸长手臂去触碰,只为了让自己的灵魂在伸手的过程中生长。盖茨比亦如是,他守候的绿光将他的灵魂浸濡,缓缓流淌出温柔的光辉。
指导师:陈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