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协议书
06-09
交通安全协议书
甲方:大埔县洲瑞镇实验学校
乙方:
甲方因组织本校学生到大埔县田家炳第八中学考场参加2013年梅州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为确保学生、教师的交通安全,约束驾驶员的行为,并结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特签订此运载学生交通安全协议书,并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
自2013 年6月16日起至2013年6月18日上午
二、双方议定事宜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履行交通职责,维修车辆设备,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有权对违反有关交通安全法规、规定、制度的乙方进行制止和纠正。
2、乙方必须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制度;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法规,持证上岗。全力配合甲方工作,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运载学生,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乙方必须坚持中低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乙方必须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的“三检”,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甲方除付给乙方由本次承包车辆的费用外(具体数额另行商定),不对其它如住宿、伙食等费用负责。
三、违约责任处理
1、由于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应承担责任。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因乙方违约造成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2、乙方因不按本协议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原因造成乙方人身伤亡等事故的,责任自负,造成甲方人身伤亡等事故的,损失全赔。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盖章) 乙 方:(签章)
电 话: 电 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