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相对性与绝对性
美是一种发展的文化共识,它与个人审美经验的关系怎样呢?首先二者在内容上是同一性质的,只是范围大小不同。文化共识,人们的思想集合,因此美是一个大的思想范畴;个人审美经验包含于美的文化共识之中,个人审美经验与个人的修养,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及个人志向爱好密切相关。其次,二者又是辨证的统一。个人审美经验包含于美的文化共识,自然会受到当时的文化共识影响;反过来,个人审美经验又会作用美的文化共识,推动和发展美的文化共识。
让我们再来讨论一下朱光潜先生所举的那棵著名的古树问题吧!植物学家考察的是它的生理生长习性,把古树顽强的生命力认为是美,这是科学的美;木材商考虑的是它的木质、树围,把古树的实用价值认为是美;而画家则惊叹它奇特的外形,把古树的形态看作是美。古树的美的差异源于欣赏者的观赏角度不同,即使是从同一角度去考虑古树的美,不同的人,或者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期所得出的美也会存在差异。这种差异映证了“审定一事物是否为美取决于欣赏者的审美经验”的著名论断。个人接受知识的差异,对知识的理解广度、深度及个人审美趣味的不同,造成了对同一事物的认识角度、深度也迥然各异,这就是所谓的审美个体差异。但不管从那一角度得出古树的美,古树从这一角度得出的美的文化共识并没发生改变(注意与客观美论的区别),至少在短期内不会发生改变。
究竟是美的主观论把美与美感弄混了,还是美的客观论把客观存在与美的文化共识混淆了,这个问题应该有个了断。
当五星红旗被定为我国国旗以后,它就代表中国,代表独立、自由、幸福和伟大的国家,就我们国家的公民而言,它很美,对他国公民就不见得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赋予它的深意,只适用于炎黄的子孙。很显然,国旗美带有社会性。既然它有一个影响的范围,那国旗美还带有民族性,区域性。甚至一个国家的国旗图案可以修改,赋予它的内涵也可以改变,所以国旗的美还带有时代性和相对性。如此看来,国旗的美,不管是代表的美还是其形式美,都是主观的了。
让我们再看看下面这个例子,一位名叫乔德的西方美学家,为了说明美不是主观的,提供了一个“使人信服的论证”:假如世界上的人都没有了,拉斐尔的《西斯廷圣母》像将依然如故,“无庸质疑的事实是我们所有的人都将认为即使无人静观的《西斯廷圣母》像的存在也要比无人静观的臭水沟要好。”就这个例子而言,确实有一点让人难于辩驳,但让我把这个例子类比到国旗上,会有什么样的结论呢?
现有一个
野蛮、侵略成性的国家(民族),它的臣民都以生在这个国家而自豪,因为这个国家强大,战无不胜,能征服、奴役其他民族,从其他民族掠取丰富的财富,过着富有、奢侈的寄生生活。可想而知,当这个国家的国旗飘扬之时,他们是引以为荣,以之为美。相反,其他民族则痛恨不已。突然这个国家遭了灭顶之灾,全国民众无一生还,当他们的国旗还在飘扬之时,已经无人去欣赏那面国旗的美了。按乔德的推理,他们的国旗还是要比臭水沟要美。无庸质疑的事实是这样的结论让人难于接受,当其他族人见到臭水沟时,最多捂着鼻子走开,而见到那面充满邪恶、肮脏、野蛮与仇恨的旗子之时,更有可能把它撕碎扔进臭水沟,谁愿意还让它在那儿飘扬,更不要说去欣赏它的美了。
同理,乔德所举的“使人信服的论证”根本就站不住脚。如果一面国旗的文化共识已消失,那它的美就不存在了。当全人类已经灭亡,《西斯廷圣母》像的文化共识也随之消亡,它的美当然也就不存在了。除非还有其它生物能懂得并欣赏它,否则,它只能静静的呆在它原来的地方,它的存在的状态是一个样,而臭水沟存在的状态是另外一个样,没有什么懂得他们谁更美,也不会有什么拿它与臭水沟作比较。而《西斯廷圣母》像与国旗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们的文化共识的内容不同吧,一个涉及民族利益,范围狭窄,部分人接受它的美;一个内容更广阔,易被多数人接受。
由于写的比较凌乱,下面是我对自己观点的归纳。
美的主要理论依据:客观事物的存在只是一种状态,它形状的美丑完全是人类依据自身立场的一种看法。
美的前提:美是主观的。
美的定义:美是一种发展的文化共识。
由定义得出的推论:
1、个人审美经验包含于美的文化共识之中。
2、美的规律是美的文化共识。
3、衡量美的标准也是美的文化共识。
4、美与美的文化共识共存亡。
5、美没有对与错之分。
从人类对美的经验认识上看美的定义的合理性:
1、美是一种发展的文化共识,与美的主观论相统一,二者不发生冲突。
2、美是一种发展的文化共识,不脱离人论美,充分体现人在美的认识上的主观能动性。
3、美是一种发展的文化共识,还道出了人与动物在美认识上的根本区别。
4、由美是一种发展的文化共识推论出的美的特性与人类在美的认识上是相吻合的。
5、从美是一种发展的文化共识可以看出真、善、美的统一的必然性。
很多人知道相对论,那是爱因斯坦的杰出思想。
而后来,相对论被广泛的引用在除了物理学之外的很多范畴,比如说
主观意识世界中。
美到底是什么?古往今来的智者们一再追问,却始终难以给他一个定义。
庄子说,一个天生的没人,如果不被别人告知,她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是美的。
事实上,美是一种感觉。是一种让我们心动的感觉。
每个人都喜欢美人儿,爱吃美食,愿意穿美衣华服,但是,对于什么是美,是不是真的每个人都理解了呢?
而很多大师们最后经过深刻的思考以后的结论,就是“美,是相对的一种感觉”
比如说庄子,在他眼中,小草和大树,厉这样的丑人,西施这样的美女,根本没有美丑的区别。现实生活中其实也一样,一位明星被捧出来了,有人会奉为偶像疯狂追随,有人却不以为然,甚至嗤之以鼻。比如现在对于众说纷纭的小沈阳现象,有人说是幽默风趣,有人说粗俗不堪,艺术之美,也是看他给人们心灵中带来的那种感觉。
苏格拉底对于人生种种问题的认识常常和庄子有心意相通的地方,关于美的定义,他也曾经展开过探讨。
苏格拉底曾经问当时的诡辩学家希匹阿斯“什么是美”,就是最著名的《大希匹阿斯篇》,这是西方美学史上第一篇系统讨论美的文章,美是一位漂亮的姑娘,可是一匹母马,一个竖琴,一个汤罐,难道就没有美的吗?再说,再美的姑娘,和女神比起来,也还是丑的。那么,这位姑娘,究竟是美的,还是丑的呢?他们最后的结论是“美是难的”。
为什么没的概念这样难以确定?那是因为美是无限的,是相对的。
最著名的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古代有个公子,爱上了独眼的姑娘,他觉得那些长着两只正常的双眼的女子,怎么都那么难看呢?热恋中的人们,平凡的对象都美若天仙,失恋的人们,看到漂亮的花朵也会觉得是一种讽刺。
这就是美的相对性了。苏东坡著名的诗云:“横看成岭侧成峰,高低远近各不同”,同样的任何事, 在不同的人眼中,会因为看的角度和心理的不同,而感受到不同程度和方面的美。
美的相对性是美和审美的辩证属性的重要方面,它与美的绝对性之间呈现出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美的相对性具有三方面含义,其一是指审美对象自身对美的表现有程度的区别,这种表现程度的差异性是以对象自身属性为基础的;其二是指不同审美主体对同一审美对象会产生不同的审美感受,即使同一审美主体在不同条件下对同一对象的感受也有程度差异甚至截然相反,这是美感的相对性;其三是随着主客观因素及其关系的历史发展和审美活动的逐步深化,主体的审美情趣将呈现出多层次、多趋向的状况,因而审美标准具有相对性。美的相对性
的三种情况在美学史上的均被注意到,古希腊赫拉克利特所谓“最美丽的猴子与人相比也是丑的”就意识到美本身的相对性,中国古代关于人体美的标准变迁如“环肥燕瘦”也显示出人们对美的相对性的思考。
美的相对性产生于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的动态过程和关系之中,它是客观存在的,但其产生原因既有客观因素,又有主观因素。造成美的相对性的客观原因是受认识中介如工具等客观条件的制约,人们只能感受到无限发展的大千世界的部分事物的美,只能体味到事物的一定层面的美。其主观原因是,受主体自身审美能力、审美意识和审美心境等因素的制约,审美活动的角度和深度、广度会有差别,因而主体的审美感受、审美判断也会表现出差异性。总之,造成美的相对性的因素是主客观原因的统一,美的相对性也是美的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统一。美的相对性无疑是一种客观现象,但主观主义地对待它或形而上学地理解它,都会导致绝对化的理解,滑向相对主义。美学史上把美的相对性绝对化从而导致相对主义的,主要有中国的庄子和英国的休谟,庄子从“道通为一”得出“美丑齐一”的结论,休谟认为美和美感依存于人心的特殊构造,因而人们的评价都不相同。马克思主义美学承认美的相对性的客观存在,但反对相对主义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