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权转让协议
承包权转让协议
甲方:沈阳金鹏宾馆现承包人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金鹏宾馆客房事宜,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共同遵守:
1、乙方承包甲方宾馆客房两年,招待所现有部队正式员工2人未经职工本人申请和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安排其下岗,违反劳动纪律的乙方可按有关规定处理。
2、与承包有关的设施、设备及物品,由甲乙共同清点后移交乙方无偿使用,移交后养护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乙方承担,承包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如数返交甲方。设施物品丢失损坏的,乙方按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承包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维修。
4、经营承包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和消防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电话网络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承包期间对外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若因乙方与第三人发生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7、甲方将金鹏宾馆转让乙方经营管理,承包期自2015年4月 日起至2017年3月16日止,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甲乙双方不得自行终止合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赔偿甲方宾馆遭受的损失,房租为第一年为壹佰壹拾万元,第二年为壹佰壹拾伍万元。到期后甲方必须给乙方续约4年,乙方共付壹佰万转让费,2015年付伍拾万,续约后余款伍十万付清。续约第一年房租不得超过玖拾万。
8、如乙方到期继续续约餐厅由乙方管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9、乙方承包期间一切经营活动、社会活动、公共安全、财产安全、人身安全及经营纠纷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10、发票由部队统一配置的部队专用发票给乙方。
11、乙方负责管理的部队员工接受正常工作安排如遇问题与甲方协商处理。
12、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沈阳金鹏宾馆现承包人
乙方: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