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 >> 三轮汽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与《三轮汽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相关的范文

  • 06-29 机动车维修规定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 ...

  • 11-21 xx市出租车辆治安管理暂行办法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客、货运出租汽车、市区公共车辆和人力客运三轮车(以下简称出租车辆)的治安管理,预防和减少车辆运营中的刑事及治安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秩序,维护车辆驾驶员的安全和利益,根据《xx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下列出租车辆的治安管理:  1、不指定营运线路的客运出租车。  2、不指定营运线路的货运出租车。  以上客、货 ...

  • 01-05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规定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是指以培训学员的机动车驾驶能力或者以培训道路运输驾驶人员的从业能力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 ...

  • 07-14 危险货物运输规定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和使用自备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规定。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特定种类危险 ...

  • 10-20 政府关于集中开展无牌无证机动车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分支机构:   市政府决定自4月1日起至6月底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对无牌无证机动车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为确保我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根据《河东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无牌无证机动车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按照“平安河 ...

  • 09-27 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以下简称供热)企业资质管理,保障向城市安全、可靠、持续稳定地供气、供热,促进城市燃气和供热行业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城市中从事供气、供热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系指以自有设施向用户专门供气、供热的企业,包括气源厂、热源厂、燃气厂和供热输配企业。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系指燃气和供热企业的设施水 ...

  • 01-06 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 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部领导批示以及全国校园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深入推进“护卫天使行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要求,市公安局、教育局决定自10月20日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 ...

  • 02-19 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 县农业局 县教育局 县安监局   为坚决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关于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xx〕159号)精神,决定从9月1日开始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 ...

  • 04-16 XX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XX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 县农业局 县教育局 县安监局 (二oo六年八月十四日)   为坚决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关于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xx〕159号)精神,决定从9月1日开始至年底,在全县 ...

  • 09-09 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制度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