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护理技能大赛规程
2013年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天堰杯”护理
技能大赛规程
一、大赛名称
2013年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天堰杯”护理技能大赛
二、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云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云南省大理卫生学校
协办单位:天津天堰医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大赛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协办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开幕、大赛、评判、颁奖等协调工作。
大赛组:由协办和承办单位派人组成,负责赛场布置、大赛安排、筹办开幕、颁奖仪式等工作。
裁判组: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组成,负责大赛命题、大赛抽题、大赛裁判、计分、统分等工作。
接待组:由承办单位组成,负责大赛报名、人员接待、食宿安排、医务、安保等工作。
三、大赛时间及地点
大赛时间:2013年4月11日-13日
大赛地点:云南省大理卫生学校学校
四、大赛内容
(一)必考项目(每位选手必考):
1.密闭式静脉输液法。
2.卧有病人床更换床单法(每位选手必考)。
(二)选考项目(每位选手抽签决定选考一项):
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无菌技术、氧气吸入法。
密闭式静脉输液法、卧有病人床更换床单法、氧气吸入法及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使用天津市天堰医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协办单位(赞助商)提供的相应模型(具体型号待通知参赛代表队)。
五、大赛参考书目(均为教育部教材编审委员会指定教材)
李晓松主编《护理学基础》第2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 张美琴主编《护理专业技术实训》,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
耿莉华、宋雁宾、黄叶莉主编.《护理实训教材〃基础护理分册》第三版,科学出版社,201l.
六、比赛方式及名次排序
(一)比赛方式
每个代表队选派4位选手,每位选手独立完成2项必考项目和1项选考项目(抽签决定选考项目内容)。
(二)名次排序
1.个人名次:选手成绩独立计算,包括必考项目得分和选考项目得分,得分最高者为个人第一名,其他名次以此类推。本次大赛个人一等奖取前4名4人,二等奖取前5-10名6人,三等奖取前11-20名10人;同时奖励相应名次的指导教师。
2.团体名次:代表队4名选手成绩累加,得分最高者为代表队团体第一名,其他名次以此类推。本次大赛团体一等奖取前第一名、团体二等奖取前2-3名、团体三等奖取前4-6名。
七、参赛范围及选手要求
参赛学校限定在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范围内,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参赛选手必须具有2013年内中等职业学校中专在籍学籍,并在全省学籍系统可以查询,已毕业学生不得报名参赛。指导教师应是参赛选手所在学校教师。
八、组队规则
(一)组队方式
1.州、市、县学校以州、市为单位组队,原则上每个州市组成一个代表队,代表队可以由一所学校组成,也可以由几所学校联合组成,联合组队的必须确定一所牵头学校,负责办理一切参赛事务。州市代表队原则上通过选拔赛产生,由州市教育局组织预赛,成绩较好的学校代表参赛;也可以由州市教育局指派学校组队参赛。报名事务由组队学校和牵头学校办理。代表队由州市教育局负责人领队,并负责指导、协调本州市代表队参赛事务和安全工作。
2.省属学校可以以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
(二)参赛人数
每个代表队限报4名学生选手,2位指导教师。
(三)资格审查
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先由州市教育局审查并盖章(省属学校自行审查并盖章),报名后由省教育厅学籍管理人员审查,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人员,取消参赛资格,不再补报。
九、奖项及奖品设置
(一)团体奖项
团体一等奖一名(代表队各选手成绩累加积分第一名),奖励代表队奖金1万元;
团体二等奖二名(代表队各选手成绩累加积分第二名、第三名),奖励各代表队奖金5仟元;
团体三等奖三名(代表队各选手成绩累加积分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奖励各代表队奖金3仟元。
获团体一、二、三等奖学校获奖杯一座和获参赛证书。
(二)个人奖项
个人一等奖4人(选手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得分累加分前4名),奖励每位选手价值500元的奖品,奖励指导教师各600元奖金,同时颁发奖状。
个人二等奖6人(选手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得分累加分前5-10名),奖励每位选手价值300元奖品,奖励指导教师各400元奖金,同时颁发奖状。
个人三等奖10人(选手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得分累加分前11-20名),奖励每位选手价值200元奖品,奖励指导教师各300元奖金,同时颁发奖状。
(三)其他奖项
其他选手和教师分别获优秀选手证书和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获得个人一、二、三等奖选手,由协办单位优先提供年薪不少于3万元的就业岗位(学生自愿)。
十、成绩评定
1.护理操作大赛成绩由现场评委依据大赛评分标准分别打分,取平均分为选手单项得分,三项得分累为选手总得分,记入选手个人成绩。
2.成绩核算办法:每项操作的总分为l00分,依据大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成绩先后顺序,并得出名次。如成绩相同,名次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