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卫生法律法规解读
常用卫生法律法规解读
1、 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收费? 不收费
2、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
3、公共场所经营者为什么要提交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报告”?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提交“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是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前置件之
一。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期间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以保障消费者拥有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具有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检测。负责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单位属有偿委托服务,需收检验检测费。检验检测后出具的报告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
4、未能提供“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报告”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
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5、《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频次?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每2年复核一次;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6、从业人员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而上岗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