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网站统一标识征集活动规则
附件1:
党政机关网站统一标识征集活动规则
一、 应征资格
所有具有设计能力的个人或单位均可参加。
二、 应征方式
(一) 仔细阅读并认可本规则。
(二) 填写附件2《党政机关网站统一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和附件3《应征作品描述》电子版,与作品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多个作品应填写多份《应征作品描述》。
(三) 应征费用
提交应征作品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四) 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11年3月31日24:00。
(五) 提交方式
应征者应将其应征作品、附件2《党政机关网站统一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附件3《应征作品描述》以rar 或zip 格式制作成压缩文件,文件名为“bzzj 应征者姓名.rar ”或“bzzj 应征者姓名.zip ”,发送到党政机关网站统一标识征集办公室(以下简称征集办公室)征集专用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为:bzzj 应征者姓名。
三、 设计要求
(一) 主题鲜明,寓意贴切,体现党政机关网站的严肃性和权威
性,无歧义。
(二) 简单明了,美观大方,形状、文字、图案不限。
(三) 独具一格,易于辨别记忆。
(四) 在彩色和灰度、各种使用场合(详见附件4:《标识使用场合说明》)下显示清晰,允许分别设计标识和标识的辅助图形。
(五) 附有标识的设计思想和详细说明,描述标识的由来、寓意、内容、颜色以及各组成部分的含义,并展示不同尺寸、彩色和灰度的显示效果(详见附件3《应征作品描述》)。
(六) 提交的作品可以为矢量图格式cdr 、eps 、ai 或300×300像素的位图格式jpeg 、bmp 。
四、 评审工作
本次标识的征集活动分为预审、专家评审和终审三个阶段。
(一) 预审阶段(2011年4月1日~4月10日)
作品提交截止后,征集办公室将根据设计要求对收到的应征作品进行预审,筛选出24件优秀作品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征集办公室将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提交优秀作品的应征者,应征者向征集办公室提交本人签名的纸质版本《党政机关网站统一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
同时这24件优秀作品将在重要门户网站的征集专栏中进行公布展示,听取广大网友对作品的意见。
(二) 专家评审阶段(2011年4月11日~4月20日)
征集办公室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参考网友的意见,
对通过预审的优秀作品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4件作品作为推荐作品进入终审阶段。
(三) 终审阶段(2011年4月21日~4月30日)
征集办公室将4件推荐作品提交有关部门终审,确定1件中选作品。
五、 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设中选作品奖1名,奖金10000元人民币;推荐作品奖3名,奖金3000元人民币;优秀作品奖20名,奖金500元人民币。
征集办公室将对所有24件获奖作品的应征者颁发荣誉证书。 获奖者应按照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六、 相关责任和权利
(一) 所有提交至征集办公室的应征作品均不退还。
(二) 获中选作品奖的应征作品,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征集办公室所有,征集办公室有对其进行修改的权利。
(三) 应征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如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作品应征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与征集办公室无关。
(四) 如应征作品被选定为获奖作品,应征者同意因此向征集办公室提出的要求仅限于本规则所列奖金金额。如应征作品未被征集办公室选定为获奖作品,则不能向征集办公室提出任何要求。
(五) 在获奖名单公布后,作品没有中选的应征者方可自行处理自己的作品。
(六) 所有应征者在提交作品时,已被视为阅读、理解、并确认遵守本规则中的所有规定。
七、 最终解释权
对本规则及整个征集活动产生的任何疑义,征集办公室保留最终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
单 位:党政机关网站统一标识征集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6号赛迪大厦14层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南霞
电 话:+86-10-8855938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