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重点人群乙肝补种工作总结
甘区乌卫字[2012]12号
乌江镇中心卫生院
关于2011年国家重大公共卫生
项目15-18岁人群及重点人群补种乙肝
疫苗项目工作总结的报告
甘州区疾控中心:
为加强乙型病毒性肝炎预防控制工作,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要求,我院积极对全镇范围内15岁以下人群及重点人群进行乙肝疫苗补种工作。现将补种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实施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接种实施氛围。宣传活动重点为告知接种活动的意义、接
种对象、接种时间和地点等,采取当地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使受种者获取准确的信息。并对我镇15-18岁目标人群及重点人群进行了摸底。具体参照《2009年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项目甘州区实施方案》,核查登记辖区15岁-18岁及重点人群乙肝疫苗未种或未全程接种的人员。
二、 目标人群
全镇未接种或未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的15-18岁儿童进行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对乙肝防治重点人群进行乙肝疫苗补种。重点人群为:医务人员,学校、幼儿园教师,经常接触血液的人员,经常接受输血或血液制品者等高危人群。
三、接种原则
根据既往接种史,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对既往未完成免疫剂次的人群,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四、免疫程序
按照0、1、2月的免疫程序实施接种,即未接种乙肝疫苗者,接种3针次;既往接种不足3针者,补足3针;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需接种3针次疫苗。
五、疫苗接种
根据《2009年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项目甘肃省实施方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我院分别于2011年11月3日对
193名应种人群进行了第一针次的补种工作。2011年12月5日对193名应种人群进行了第二针次的补种工作。2012年1月5日对193名应种人群进行了第三针次的补种工作。在接种工作中没有出现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二O 一二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