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购买房屋协议书
合伙购置房屋协议
甲方:任爱玲,女,住址湖南省怀化市钟义县平安小区11栋,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乙方:胡文,女,住址湖南省怀化市钟义县解放路5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
XXXXXXXXX。
甲方和乙方是多年朋友,现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位于湖南省怀化市钟义县新开路19号房产一套,面积332.3㎡,现双方就合伙买房事宜约定如下:
一、位于湖南省怀化市钟义县新开路19号房产一套(房产证号为2014XX450)是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但实际为甲乙方按份共有,各占产权50%。
二、 首期款190万元人民币,双方各出一半,按揭贷款200万元人民币元,分3年偿还,每月月供55556元元,双方各出27778元,乙方每月9号前将该月的按揭款打进按揭账户。
三、 房屋出租收益、增值贬值后买卖、拆迁补偿等盈亏
权益均属于双方共有共担,且要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行使上述处分房产行为。
四、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有第三条处分房产的行为,即使乙方处分房产行为形式上有效,那么甲方也可以向乙方主张房产实际市场评估价值50%的权益,且乙方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按房产实际市场总价值的10%予以赔偿甲方。
五、如一方中途不愿意合伙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对方房产份额的权利,具体价值按照退伙时的市场实际评估价值。如另一方也不愿意购买,则共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出售该房产,并除开中介费用后平分房产出售款项。
六、如一方要求自住,那么应按租赁市场价格每月付一半的房租给另一方。自住一方的装修费用自行负担。因自住而产生的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由自住一方承担。
七、双方如因合伙产生纠纷无法协商处理时,应由一方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由法院判决处理。
八、合伙未尽事宜,双方再友好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