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原理简答题
1、具有代表性的非马克思主义政治观有哪些?
1)认为政治是一种社会价值追求,是一种规范性的道德。这种政治观被称为道德政治观或伦理政治观;(2)认为政治是一种超自然、超社会力量的体现和外化;这种政治观被称为神学政治观;(3)认为政治是围绕着权力展开的活动,对于政治含义的这种理解被称之为权力政治观;(4)认为政治是公共管理活动,这种看法被称之为管理政治观;(5)认为政治是对于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的决策活动。
2、马克思主义政治观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1)政治是一种具有公共性的社会关系;(2)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3)政治的根本问题是政治权力,也就是国家政权问题;(4)政治是有规律的社会现象,是科学,也是艺术。
3、什么是政治?如何理解政治的含义?
政治是人们在特定的经济基础上,通过夺取或者运用公共权力而实现和维护特定阶级和社会利益要求,处理和协调各种社会利益要求的社会关系。对于政治的这一定义,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1)它强调政治是一种社会关系,并且指明这种社会关系本质上是一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利益关系。(2)它强调一切借助于社会公共权力来维护、实现和协调的社会利益要求和社会关系,才具有政治性,这就区分了政治现象与非政治现象;(3)它从经济关系基础上形成的利益关系这一社会关系的本质出发,揭示政治的含义,这就在人们的基本需求的意义上保证了政治定义的深刻性。
5、中国传统政治研究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1)从研究方法与研究体系的角度看,中国人注重研究“天人之际”的学问,即把天地、宇宙、自然、社会、人生视为一体,政治研究实际上就是将社会视为一个整体(系统)的综合研究。(2)就研究内容而言,从居于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来看,中国传统政治研究特点似可概括为“伦理政治学”。(3)从具体的研究角度和成果来看,中国传统政治研究在以下方面形成了理论要素和理论观点:君权神授说;圣贤政治观;伦理政治与尊君思想;重民养民教民思想;德刑兼重;重农抑商思想;天朝大国理想;忠孝观念,三纲五常;等级制度,即人际关系上的尊卑观念;守旧传统,祖宗法制不可更改;“汤武革命,应天顺人”。
6、从政治学的角度讲,如何理解权力这一概念? 从政治学的角度讲,权力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是一个人让另一个人按其吩咐做事的能力,是一套执行政策和决定的能动的工具。首先,权力是一种关系,是一种人对人的制约关系,是权力施动者对受动者的制动关系,同时受动者也对施动者和权力过程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其次,权力是一种能力,是一个人或者机构对另一个人或者机构的驾驭工具手段,是行使权力、执行政策的载体和依托。 7、政治权力具有哪些特性?
1)权威性;(2)支配性;(3)强制性;(4)扩张性;(5)排他性
8、从历史的角度看,国际范围内权利观念的发展经历了哪几代的发展变化?
1)第一代“权利”指传统的自由权和公民权,如宗教宽容,免受专制逮捕,自由言论、自由选举等权利;(2)第二代“权利”指社会经济权利,如受教育权利,居住、健康、选择职业和保持最低生活标准的权利;(3)第三代“权利”指向社团和群体,包括少数民族语言权、民族自治权、维持整体环境和经济发展权等。
9、宪政体制下,政治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1)自由权,各国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自由权利既涉及政治方面,也涉及非政治方面。(2)平等权,公民平等权主要是指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即公民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公民触犯法律时,受到同等的惩罚性对待,公民同等地具有遵守法律的责任。(3)民主权,各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民主权利主要体现在公民的参政权上。 10、封建地主阶级政治统治的特点是什么? (1)在权力分配上采取封建等级制度,使政治权力与土地所有者密切结合;
(2)在统治形式上采取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君主的意志和权力处于万流归宗的地位; (3)在经济和政治上,封建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
(4)在思想上,封建地主阶级广泛利用宗教和宗法思想,对农民阶级进行精神奴役。 11、政府的基本特性是什么?
(1)阶级性;(2)公共性;(3)权威性;(4)有机组织性;(5)特定的职能规定性。
13、如何理解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是现代宪法为国家组织规定的第一个基本原则,它主要阐明了国家权力的来源和归属的问题。首先,人民主权原则明确指出主权属于人民,国家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因此国家机关的建立应该经人民的同意,国家机关的权力应该受人民的监督,一切政治权力应该属于人民。其次,既然国家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人民就有权要求国家机关为人民服务。只有通过人民全体的默契或表示,国家才能获得权力,也只有在为了全体人民的利益时,权力才能给予国家。因此,权力总是归属于人民,总是服务于人民。再次,人民通过选举等方式将主权委托给国家机关,从而使国家机关拥有了治权,但人民始终掌握着“最后权力”,当国家机关违背人民的整体利益和意志时,人民可以起来更换它。最后,宪法还通过规定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来体现人民主权,一方面通过规定人民的委托表现为国家机关的权力,有关国家机关因此取得了派生的权力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则规定公民享有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这是宪法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重要途径。
一,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国家制定的法律必须是良法,四,各国家机关的权力必须由宪法和法律授予,五,司法独立
15、政府组织机构具有那些特性?
(1)阶级性。(2)实体性。 (3)严密组织性。(4)特定的职能性。
17、政党区别于一般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的特性是什么?
1)政党的目标是通过竞取政府职位而赢得政府权力;(2)政党是一个拥有正式会员的较为稳定的组织机构;(3)政党对政府政策的每一个问题都给以广泛的关注;(4)政党以一定程度的共同政治偏好和意识形态为基础。
19、政治社团具有哪些特征?
1)政治社团是利益和目标较为单一具体的政治组织;(2)政治社团是社会成员按照特定规则形成的政治组织;(3)政治社团是旨在影响政府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的政治组织;(4)政治社团是群众性政治组织。
20、政治社团在政治生活中的功能是什么? 1)政治社团的象征性功能又被称为表示性功能。政治社团可以为其成员提供种种象征性或表示性的权益2)政治社团的意识形态功能是指政治社团能够反映和形成其成员共同的政治信念和信仰3)政治社团提供信息的功能是指政治社团为其成员、行政官员,议员或人民代表以及广大公众提供有关行业、本社团成员以及其他具体问题的信息或资料4)政治社团的工具性功能是指政治社团被其成员用来完成某一具体目标5)政治社团的经济性功能是指社团在帮助成员实现经济利益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政治社团的活动与经济利益紧密相关6)政治社团的政治社会化功能,可以使其成员通过社团活动学习和获得政治文化和政治技能。
21、在当代社会经济条件下,形成良好社会的条件有哪些?
(1)人们具有宽容与理性妥协的精神。(2)良好社会必须是一个法治社会,政治制度化的程度较高。(3)存在一个有效的协商机制。(4)存在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
23、善治的精神是什么?
1)契约观念,契约观念的要素:第一,自愿;第二,一致同意;第三,责任性;第四,公开性或者说透明性。(2)效率精神,包括的内涵:第一,管理效率;第二,制度效率;第三,回应性。 24、善治的效率精神包括哪几方面的内涵?
1)管理效率,即指管理的成本与效果的比较。善治程度越高,管理的有效性也就越高。(2)制度效率,制度效率将两种不同的制度进行比较,分析这两种制度对于经济、社会的影响。善治所关注的,不仅仅是某一特定治理行为本身的效率,更关注某种制度的影响。(3)回应性,回应性是责任性在效率问题上的体现。
25、契约观念包含有哪几个要素?
1)自愿;(2)一致同意;(3)责任性;(4)公开性或者说透明性。
26、统治模式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1)政治色彩浓厚。(2)治理权力来源于最高统治者。(3)政府职能包罗万象。(4)治理方法单一。
29、现代国家的选举原则是什么?
30、现代国家的选举程序大致包括哪几个环节?
(1)划分选区;(2)选民登记;(3)提出候选;(4)竞选;(5)投票;(6)计算选票。 32、社会监督的内在作用机制是什么?
1)应该明确权利与权力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和范畴,而这就构成了社会监督机制的第一个层次:权利对权力的消极监督和制约;(2)在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上权利被认为是权力的来源,而这就构成了社会监督机制的第二个层次:权利对权力的积极监督和制约;(3)考虑到权力具有制约性和强制性,当面对强大的国家权力,作为原子化个体的公民往往显得十分弱小,很难与之相抗衡,公民权利常常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实现,因此在现代社会,公民还可以依据其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通过建立一定的组织团体(一般来讲是各种政治社团)、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等方式来监督权力主体,管束其权力的运行;(4)在作为同体监督的政治监督机制中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其背后仍然是权利在起作用,这使得人们能够进一步深化对社会监督内在机制的本质理解和准确把握。
33、社会监督的途径和方式有哪些?
(1)公民监督 (2)社会团体监督 (3)舆论监督
34、政治文化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的功能是什么?
(1)影响社会政治体系;(2)影响人们的政治行为;(3)影响社会的政治发展。
35、为什么说意识形态能够发挥“观念的力量”的作用?
意识形态能够发挥“观念的力量”的作用,是由于它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性:(1)它对现存秩序表达不满,提出批评;(2)它提供未来理想的模式;(3)它指出政治变迁如何发生,指明人们应该如何改变现实。
36、保守主义的基本思想要素是什么?
(1)传统观;(2)实用主义;(3)人性论;(4)社会有机论;(5)等级观念;(6)权威观念; (7)财产观念。
37、保守主义如何看待财产私人所有问题? 保守主义把财产私人所有看得至关重要,在它看来:(1)财产私人所有给人们以安全和抵制政府控制的手段;(2)它也鼓励人们尊重法律,尊重他人财产;(3)财产也是人的个性的外化,人们总是用其所有来定义和评价一个人;(4)财产私人所有会增进人们的权利和责任意识。
38、全球化对国家政治产生了哪些深刻的影响?
(1)全球化使国家主权受到一定的制约; (2)全球化对政府的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全球化推动世界范围内的民主化;(4)全球化对后发展国家的政治文化造成了双重影响。
39、政治革命不同于其他政治发展方式的特征是什么?
1)政治革命是以革命阶级为主体的政治活动,是革命的阶级推翻落后、反动阶级的统治的运动;(2)政治革命的首要任务是夺取政权,通过夺取政权来推动政治发展,是政治革命的最重要标志;(3)政治革命是以政治体系全面的、根本的变革
制;(4)政治革命往往以暴力为表现形式,通过革命的暴力推翻反动的阶级统治,建立新型的政治制度和政治秩序。
40、政治改革的特征是什么?
1)政治改革以政治领导阶层为变革的主体,通过政治领导层自上而下的发动来实现政治改革进程;(2)政治改革是有计划、有步骤的渐进过程,整个变革的过程从属于政治领导层的严格控制,通过量变的过程达到质变的实质;(3)政治改革以和平的方式进行,从根本上排斥了革命和暴力在政治发展过程中的地位;(4)政治改革从维护和巩固现在政治统治为目的,以不破坏既有政治统治的根本基础和原则为限度。
41、政治稳定对政治发展具有哪些重要意义? (1)政治稳定是政治发展的内在目标之一,一个有良好社会的政治秩序必然是稳定的,人们将有序地组织他们的社会生活,而不必因为政治不稳定而造成社会福利的总损失;(2)政治稳定是政治发展实现其他目标的前提。政治稳定作为政治发展的前提条件,是政治体系实现政治发展目标的基础保证,只有在政治有序运行的前提下,政治发展的目标才能按照既定的计划、方案逐步得到实现。 42、为什么现代化过程中容易出现政治不稳定?
1)现代化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加剧,导致政治不稳定。(2)新旧价值观念的冲突。(3)人们的社会期望以及参与意识的提高而导致政治不稳定。(4)政府的执行危机。 (5)此外,对于那些后期现代化国家来说,由于国际势力的影响也往往造成了很大的不稳定因素。
43、政治制度化包括哪几个方面的内容?
1)政府职能结构的合理化;(2)行政执行的程序化;(3)反馈监督机制的制度化。 44、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秩序原则,(2)自由原则(3)平等原则,(4)宽容和理性精神
47、全球化具有哪些特征?
1)全球化是自近代资本主义诞生以来而开始的一个客观的历史进程和趋势;(2)全球化的内容以经济领域为主,涵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3)全球化的进程是世界各民族、国家和文化相互冲突和磨合的过程。
48、最具代表性的民主理论有哪些?
(1)直接参与民主理论;(2)代议制民主理论(3)精英民主理论;(4)多元民主理论 49、民主的价值是什么?
概括而言,政治学对民主价值的研究和论述大体存在两种途径,即理想主义的和经验主义的。 理想主义途径是民主的政治哲学研究的基本思路。经验主义途径体现了民主研究的现实主义思路。
50、民主固有的缺陷是什么?
(1)轻视个人权利,容易制造“温和专制”;(2)趋附时尚,可能降低政策水平;(3)争执不已,可能造成效率损耗。此外,民主制度避免了一个人或一部分人对社会大多数人的奴役和颐指气使,却也为大多数人的盲目性和狂热性的发作留下了空间
52、经济发展如何促进政治民主化?
1) 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庞大的中产阶级,这是民主的基础之一。中产阶级是天生的民主派。他们崇尚自由,反对干涉;主张合作双赢,反对你死我活;倾向中道温和,反对极端和突变等。他们希望改革权威主义政治,而不是革命推翻这种政治。 2) 与中产阶级规模发展相伴随的是教育水平的提高。经济发展促进教育的发展。公民受教育程度提高,自主意识增强,不容易受极端分子的煽动,不盲从政治野心家的蛊惑,这有利于民主政治的成长。
与上述两方面因素相联系,经济发展使人们逐步认识到自身利益并希望表达出来。公民自我意识和个人权力观念的形成,是要求制度保障其权利的开始。市场经济本身教会公民自立、多元化、宽容以及不要期望过高。这都有助于维持一个民主制度。
论述题
1、试评述历史上的非马克思主义政治观。
(1)认为政治是一种社会价值追求,是一种规范性的道德。这种政治观被称为道德政治观或伦理政治观。这种观念仅仅从社会价值的层次上把握政治,重哲学思辩和抽象的伦理价值而轻社会现实,无法现实地反映社会政治生活,也不能深刻揭示社会政治的本质。(2)认为政治是一种超自然、超社会力量的体现和外化;这种政治观被称为神学政治观。这样的政治观往往与宗教崇拜紧密结合在一起。(3)认为政治是围绕着权力展开的活动,对于政治含义的这种理解被称之为权力政治观。它忽视了政治生活中确实存在着特定的价值和道德,也没有指明权力背后的实际动因,因此,对于政治本质的把握是不深刻和不全面的。(4)认为政治是公共管理活动,这种看法被称之为管理政治观。在西方,有许多政治学家从管理公共事务的角度来探讨和阐述政治的含义。(5)认为政治是对于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的决策活动。它没有揭示社会价值权威性分配及其方式形成的深层动因,同时,把政治活动仅仅限定于分配性决策,也具有片面性。 2、试述中国传统政治研究的特点。
(1)从研究方法与研究体系的角度看,中国人注重研究“天人之际”的学问,即把天地、宇宙、自然、社会、人生视为一体,政治研究实际上就是将社会视为一个整体(系统)的综合研究。(2)就研究内容而言,从居于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来看,中国传统政治研究特点似可概括为“伦理政治学”。(3)从具体的研究角度和成果来看,中国传统政治研究在以下方面形成了理论要素和理论观点:君权神授说;圣贤政治观;伦理政治与尊君思想;重民养民教民思想;德刑兼重;重农抑商思想;天朝大国理想;忠孝观念,三纲五常;等级制度,即人际关系上的尊卑观念;守旧传统,祖宗法制不可更改;“汤武革命,应天顺人”。 3、试述划分“公权”与“私权”的意义。
(1)对“公权”和“私权”进行划分是公共权力有效行使的保证。
(2)对“公权”和“私权”进行划分是公民权利充分实现的保障。
(3)对“公权”和“私权”进行划分能防止“公权”对“私权”的侵犯
(4)对“公权”和“私权”进行划分是公民社会秩序稳定的基础。
4、试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分工和私有制的产物。 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的有关论述,国家是阶级社会中的特殊的公共权力,比起原始社会中的公共权力来,这种特殊性主要体现在:1)国家是实行阶级统治的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它的本质在于阶级统治2)国家是按地区来划分其国民的。3)国家是一种特殊的暴力机器。
在上述三方面差别中,国家的阶级统治本质是最根本的,国家与氏族社会公共权力在划分居民和暴力组织方面的差别,不过是国家的阶级统治本质的自然延伸和特定表现。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国家本质的论述,可以认为,国家是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和实现自己的阶级利益,按照区域划分原则而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管理组织。
5、试述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是现代宪法为国家组织规定的第一个基本原则,它主要阐明了国家权力的来源和归属的问题。
首先,人民主权原则明确指出主权属于人民,国家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因此国家机关的建立应该经人民的同意,国家机关的权力应该受人民的监督,一切政治权力应该属于人民。其次,既然国家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人民就有权要求国家机关为人民服务。再次,人民通过选举等方式将主权委托给国家机关,从而使国家机关拥有了治权,但人民始终掌握着“最后权力”,当国家机关违背人民的整体利益和意志时,人民可以起来更换它。
最后,宪法还通过规定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来体现人民主权
6、试述政党在现代政治中的作用。
政党在现代政治生活中发挥着广泛的作用。总的来说,政党是现代社会变迁的推动力。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的共产党、第三世界民族独立过程中的民族主义政党以及政治经济改革过程中发达国家的政党,都在这个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概括而言,政党的功能和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实现利益聚集和表达的途径。(2)形成和培养政治精英的渠道。(3)实现社会化和政治动员的途径。(4)组织政府的手段。
7、试述政治社团的功能。
政治社团作为政治性的利益集团,在政治生活中 (1)政治社团的象征性功能又被称为表示性
功能。政治社团可以为其成员提供种种象征性或表示性的权益。(2)政治社团的意识形态功能是指政治社团能够反映和形成其成员共同的政治信念和信仰。(3)政治社团提供信息的功能是指政治社团为其成员、行政官员,议员或人民代表以及广大公众提供有关行业、本社团成员以及其他具体问题的信息或资料。(4)政治社团的工具性功能是指政治社团被其成员用来完成某一具体目标。 (5)政治社团的经济性功能是指社团在帮助成员实现经济利益方面所发挥的作用。(6)政治社团的政治社会化功能,可以使其成员通过社团活动学习和获得政治文化和政治技能。 8、试述如何形成一个良好社会。
(1)良好社会指的是一种政治秩序处于有序、稳定和连续状态之中的情形,即政治传统中人们常指的人类的理想社会。良好社会包括以下基本因素:(a)存在着稳定的政治共识,并可以调节人们的政治行为;(b)政治体系良性运转。稳定的政治共识在社会意识形态上表现为政治秩序的合法性,而政治体系的运转则是依靠治理来实现的。 (2)在当代社会经济条件下,形成良好社会的条件应当包括:
(a)人们具有宽容与理性妥协的精神 (b)良好社会必须是一个法治社会,政治制度化的程度较高。(c)存在一个有效的协商机制。(d)存在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
9、试述善治模式的特征。
(1)善治模式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
(2)善治模式强调国家与社会的合作,模糊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明确界限,并且更加强调国家与社会的依赖关系;
(3)善治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强调管理对象的参与;
(4)善治还意味着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的多元化。
10、试述政治选举的意义。
1)政治选举为公民选择自己信赖的代表组成国家机构,从而为实现国家权力的转移提供了制度保障。(2)政治选举为公民监督权力行使者,并在一定条件下更换权力行使者提供了重要途径。 (3)政治选举是促进民意的形成、表达,并使公民民主意识得以提高的重要手段。(4)政治选举还是缓和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11、试述社会监督的功能。
(1)社会监督的预防功能(2)社会监督的矫正功能(3)社会监督的惩戒功能(4)社会监督的保健功能(5)社会监督的教育功能
13、试述政治社会化的途径。
1)家庭,家庭是政治社会化的第一个途径。(2)学校,学校是一个人走向社会的专门化的学习和训练场所,因而,是传播文化的专门机构,是系统化强有力的社会化途径。(3)大众传播工具,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传播工具是现代社会政治社会化的重要途径。(4)社会政治组织,各种各样的社会、经济、政治组织,如工会、职业协会、社团、政党、国家机关等,也是政治社会化的重要途径。(5)政治符号,特定的政治符号如国旗、
政治社会化过程中起着重要的政治文化的传播作用。 此外,教会、工作场所和娱乐、职业、文化团体、社区等,也都具有政治社会化的功能,承担着传播政治文化的功能。
14、试述现代化过程中产生不稳定的原因。 (1)现代化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加剧,导致政治不稳定。
(2)新旧价值观念的冲突。
(3)人们的社会期望以及参与意识的提高而导致政治不稳定。
(4)政府的执行危机。 (5)此外,对于那些后期现代化国家来说,由于国际势力的影响也往往造成了很大的不稳定因素。
15、试述现代政治文明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1)秩序原则,政治文明意味着人类合作的稳定性和有序性,它的根本原则就是秩序。这体现在政治上就是法治。 (2)自由原则,自由是政治中的基本价值之一,它体现在政治上有如下几个含义:(a)个人的自由权(b)有限政府。(3)平等原则,平等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原则之一,它与古代社会的等级形成尖锐的对立。平等原则在政治上有如下两上基本含义:(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民主。(4)宽容和理性精神,宽容和理性精神是现代政治文明的精神实质。 17、试述民主和平转变的基本条件。
第三次民主化过程中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政治发展的现实显示,民主的和平转变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经济市场化:在一个温饱不能保障的国家,在一个政府对社会主要资源即经济资源实行高度控制的国家,在一个连经济自由都无从谈起的国家,保障政治自由的民主宪政不可能得到成长。2.文化世俗化:在一个宗教观念主导人们思想,人们总在非理性地寻求和证明自己的“正统”,而把其他持有不同信念的人视为“异教狂徒”的地方,民主不能得到成长。3. 政治文明化:在一个政治没有得到“驯服”的“自然状态”下,在一个动不动拔刀相见、崇尚武力的国度,民主也不能得到成长;在一个没有“给政治家和反对派以出路”的地方,民主转变也不会通过采用和平手段得到实现。4. 政治领导人和执政党开明化,精英在政治转变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具有现代化和民主意识的政治领导人及执政党的存在,对于民主的和平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16.1、多元的市民社会是“多元民主”的社会载体
2、健康的市民社会是国家权威和个人自由之间的缓冲地带
3、自治社会是民主力量生成发展的良好基地 4、多重组织的社会是民主发展的平衡砝码
五题 12
试述自由主义理论所遵循的原则.
(1)个人主义原则,个人主义是自由主义的核心原则.它坚信社会生活中最具重要意义的是人类个体,而不是社会群体或集体组织.每个个体不仅具有同等的道德意义,而且具有独特的特性.自由的目标就是建立一种社会,使每个个人根据自己的判断尽其所能地去发展自己,追求自己的利益和幸福.基于上述观点,自由主义确立了一种中立的原则,给每个人以同样的机会做出他们自己的道德决定;它认为,人要得到自由的发展,不仅要排除人类活动的一切自然障碍,而且还要尽可能地排斥人为的干涉,而任其个人的本能自由发展和自我实现. 由优先原则建立在这样的信念之上:相信每个人都能够按其所愿做出自己的行动选择.自由主义认识到一个人的自由可能会威胁他人的自由,所以,它倡导
(3)理性原则, 自由主义坚信,世界具有其理性的结构,凭借人的理性能力和严格审慎的研究,可以揭示这种理性结构.它相信在大多数情况下,个人能够做出明智的判断,即对个人最为有利的判断.同时,它也鼓励每个独立自由的个体相信进步,相信人类有能力通过争论和交换意见来解决分歧而无需流血和战争.
(4)平等原则,自由主义相信平等,认为人生而平等,至少具有同等的道德价值性.这使它对平等权利采取认同态度,特别是对于
(5)宽容原则,自由主义还认为,宽容(容忍或允许持不同意见的人说话或行动)不仅是个人自由的保障,也是社会强大的手段.它相信,多元主义作为道德,文化和政治多样化的体现,是社会积极健康发展的条件和标志.它确保所有的观点都能够在自由思想的市场上得到检验,从而促进争论和智力的发展.此外,自由主义还倾向于认为,竞争观点和利益之间存在着一种平衡和自然和谐的关系,它往往使各种相互矛盾冲突的观念大打折扣.
(6)同意原则,根据自由主义观点,权威和社会关系应该以同意或意愿为基础.政府必须建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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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949 年以来宪法的变迁为视角
蒋传光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确立了新民主义社会制度,我国就开始了社会主义宪政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从共同纲领到1982 年宪法的颁布实施,其间历经曲折。1982 年宪法实施后,根据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已进行了四次修改。通过我国宪法发展的历程,尤其是第四次修正案的提出,可以充分反映出我国对宪政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已渐趋理性,在逐步走向成熟同时,也体现了与时俱进和不断创新的精神。
一、我国社会主义宪政理论与实践的曲折历程
(一) 从共同纲领到1954 年宪法
1949 年9 月,在全国还没有完全解放,召开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组织和领导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其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针。共同纲领规定了我国的国体与政体,人民享有的各项民主自由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它还规定了相应的政权机关和经济、文化、教育、民族等各项政策的基本原则,从而确认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制度的建立。共同纲领是按照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宪政思想制定的一部临时宪法性文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长期革命斗争的经验总结,是新民主主义宪政运动的硕果。它的颁布实施,揭开了新中国宪政史新的一页,成为建国初期全国人民共同遵循的大宪章。但作为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也表现出一些与其过渡性特点相适应的历史局限性。
新中国成立以后,经过三年恢复时期,国家的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召开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时机已经成熟,国家既有必要又有可能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制定一部比共同纲领更加完备的宪法。1954 年9 月胜利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1954 年宪法。这部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根本大法,它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宪法内容既充分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要求,又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把民主原则和社会主
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了一条清楚的前进轨道和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
实践证明,1954 年宪法是一部比较好的国家根本大法,它在国家生活中确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并以宪法为依据,开展了新中国的法制建设。但这时的法制建设也存在着许多不健全、不完善之处。1957 年以后,及至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时期,1954 年宪法遭到先被漠视、后被抛弃的命运,固然有复杂的政治、经济、传统文化和宪政理念等各方面的原因,但宪法本身所存在的缺陷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如1954 年宪法没有规定保障和监督宪法实施的内容。此外,宪法的主要内容模仿了前苏联1936 年宪法。在当时的情况下,向前苏联学习是必要的,但“全盘苏化”式的模仿,使前苏联在斯大林时期的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及其他一些“左”的东西很容易被接受下来。这样,宪政观念、宪法意识也就不可能在中国领导人的头脑里扎下根,所以一旦形势变化,在“左”倾错误支配下,人治思想抬头,法律虚无主义肆虐,中国的宪法和宪政首先遭到厄运,这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再者,1954 年宪法是确认性宪法, 是“历史经验的总结”[1] 。它对新中国已经取得的宪政成果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而对新中国未来的宪政目标、实施步骤等,则规定得过于原则、宏观,因而不能为新中国的宪政建设提供指导,在迅速发展的形势面前,自然给人以过时的感觉。
(二) 宪政理论与实践的挫折与倒退
随着“左”的思潮日益泛滥“, 以阶级斗争为纲”上升为整个国家一切工作的指导方针。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最终导致了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发动。
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理论依据是曾被概括为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其核心就是,在无产阶级取得了政权并且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条件下,还要进行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这个理论夸大了阶级斗争的严重性,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再加上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推波助澜,出现了一股“打倒一切”的无政府主义狂潮,形成了全国范围内的大动乱。在这场政治运动中,宪法和法律不宣而废,公、检、法机关被彻底砸烂,公民的权利遭到肆意践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立法工作遭
全部依靠中央文件乃至领导人的讲话和“两报一刊”社论等非法治手段,社会主义法制遭到严重破坏,党和国家遭到空前的浩劫。1975年宪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1954 年宪法实施后,由于“三大改造”任务的提前完成和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出现的新变化,使1954 年宪法规定的部分内容显得与现实情况很不适应,必须根据形势的发展进行相应的修改。1973 年8 月党中央决定筹备四届人大并修改宪法。但由于当时整个国家处于“文革”的动乱之中,国家的政治生活极不正常。在这种情况下,对1954 年宪法的修改,并由此而产生的1975 年宪法,不可避免地打上了动乱年月的痕迹。1975 年宪法从指导思想到具体条款都掺杂了极“左”的内容。“以阶级斗争为纲”是这次修改宪法的指导思想。在总纲中,把无产阶级专政的科学理论改为“全面的专政”;规定“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取消了国家主席的建制;改变了1954 年宪法对地方国家机关和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产生方式的规定,撤消了检察机关;关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仅在形式上先列义务,后列权利,而且取消了1954 年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及对公民权利的一些保障条款;同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范围与内容也大为缩小。虽然这部宪法的社会主义性质没有改变,但由于其从内容到形式都充分反映了十年动乱的现实政治,而且有悖于民主宪政的基本要求,因此,这是一部存在严重缺陷的宪法,是中国宪法和宪政史上的大倒退。
1976 年粉碎了“四人帮”以后,宣布了“文化大革命”的结束。此时,1975 年宪法存在的严重问题也暴露了出来。修改宪法,势在必行。因而1978年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三部宪法,即1978 年宪法。1978 年宪法与1975 年宪法相比,在内容上前进了一大步,规定了许多反映时代要求的内容,基本恢复了1954 年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机关的某些规定,取消了1975 年宪法中的一些错误规定等。
它的产生标志着中国宪政的发展开始摆脱十年动乱的干扰破坏,走上了恢复和发展的轨道,使中国的法制建设又有了核心和基础,结束了持续20 年的法制萧条时期。但由于此时“文化大革命”刚结束不久“, 两个凡是”的观点还禁锢着人们的头脑,许多重能彻底摆脱“文革”的影响,还保留了许多错误的内容。尽管1979 年和1980 年,两次通过决议,对1978 年宪法进行了修正,但从总体而言,这部宪法在我国宪法和宪政发展史上是一部过渡性的宪法,仍不完善,远不能适应客观实际的需要。
(三) 1982 年宪法的产生
1978 年宪法颁布不久,召开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此后,党和国家领导全国人民深入总结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并根据新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和政策,使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而实现了历史性的根本转折。1981 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标志着党和国家完成了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1982 年9 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大确定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战略决策。这一切都为宪政理论研究的深化和对1978 年宪法内容的全面修改和完善创造了有利的政治条件,提供了可资遵循的理论依据和正确的指导思想。
社会实践的发展也对制定一部新时期的新宪法提出了客观要求。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 对1975 年宪法修改后产生的1978 年宪法,仍然没有摆脱“左”的指导思想存在着的明显错误和缺陷。
在其实施后,虽然进行了两次修改和补充,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揭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宪政建设的新篇章,但它在许多方面同现实的情况和国家生活的需要仍不相适应。
因此,对1978 年宪法进行全面和系统的修改,根据现实条件和客观需要,制定一部新宪法已经势在必行。1980 年9 月,中共中央适时地向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提出了《关于修改宪法和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建议》,其后历时两年多,中国宪政史上的第四部宪法,于1982 年12 月4 日由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正式通过。
通过宪法发展的历程可以看出,宪法的制定并不等于宪法的实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虽然制定了宪法,但对宪政的认识非常肤浅;可以说,有宪法,无宪政;并且对法治和宪政的漠视,致使法律虚无主义逐步盛行,最终导致了十年“文化大革命”对法治
中国人民从实践中认真总结了经验教训,并经过艰苦的努力,终于使中国的法治走上正确发展的道路,对社会主义宪政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也进一步深化,宪法规定的内容更加科学全面,宪政理论和实践逐步走向成熟。先后制定了1982 年宪法、国家机关各类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选举法、国籍法、授权法等,形成了以1982 年宪法为主体的现代中国的宪法体系。
(四) 1982 年宪法实施以来的几次修正
1982 年宪法是我国建国以来最完善的一部宪法。它之所以完善,是因为它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吸收了建国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宪政实践探索和宪法发展的成功经验,又总结了反面的教训,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反面教训,在制定过程和内容上比1954 年宪法、1975 年宪法和1978 年宪法具有许多明显的优点和特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首先要保持其稳定性。维护宪法的稳定,就是维护国家根本制度的稳定,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宪法也要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与时俱进。1982 年宪法是一部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建国以来最完善的一部宪法,但并不等于这部宪法将永远不会被修改。现行宪法实施以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针对原来规定的某些条文与现实不相适应的情况,全国人大于1988年、1993 年、1999 年和2004 年4 次通过宪法修正案,共30 条,对有关内容作出了适时修改,补充完善了制定宪法时因实践经验的局限不可能写入的内容。
修改宪法,我国确立的原则是:改革要遵守法律,法律要为改革服务;修改宪法,只限于不修改就会妨碍改革的条款,可改可不改的不改,有些问题采取宪法解释的办法去解决。在修宪的方式上,借鉴外国的经验,采取了修正案的方式[2] 。四个宪法修正案都充分贯彻了上述精神,做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与时俱进的统一。通过修宪,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道路的过程中,认识在逐步深化和更加符合实际,也使现行宪法更加完善,宪政理论更加成熟。
二、现行宪法实施以来宪政理论的发展与创新 1982 年宪法实施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发生果。一个社会中各种不同的政治经济制度的变动和最终确立,都是由那个时代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思想诱发和塑造的。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后,我国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等一系列基本问题进行了探索,有了较为深刻和清醒的认识,与此相适应,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也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形成了一脉相承、与时俱进,指导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理论基础,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我国当代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所带来的所有变革,都是在这些理论指导下进行的。而这些社会变革的成果,也促进了宪政理论研究的深化和创新,推动了宪政实践的向前发展。宪政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与创新,在现行宪法实施以来所进行的4 次宪法修正案内容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一) 确立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邓小平理论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这个理论科学地把握住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坚持、继承和发展,是中华民族振兴和发展的精神支柱。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总结我们党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新鲜经验,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又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以新的思想、观点、论断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二) 法制观念逐步增强,宪法在建设法治国家中重要地位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首先,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肯定了治国方略的转变。党的十五大报告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在理论和实践上,确立了中国共产党从主要依靠政策执政和领导改革开放转变到主要依靠法律执政和领导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使其上升为国家意志,并成为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这表明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社会,已被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标志着我们党和政府在总结实践经验的过程中,对政治体制改革和治国的基本方略作出了最佳的选择。
党的十六大报告又进一步提出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并把政治文明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2004 年的宪法修正案将其写入宪法的内容。政治文明就是政治活动的文明,政治活动的文明以“法治的政治”代替“人治的政治”为标志。因而我们可以说,政治文明的突破口就是法治建设,或者说政治文明的核心就是法治,建设法治国家。
其次,宪法至上的观念逐步确立,公民的宪法权利意识也在逐渐加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就是通过规定国家权力的界限和组织方式,来实现对人民权利的制度化保障。约束政府权力,保护个人权利,是宪法的核心问题。因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其核心就是依宪治国。实行法治,必须实行宪政,确立宪法至上的观念。上述观念目前已逐步确立。这从4 个宪法修正案的产生过程,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以及目前正在全国开展的学习宪法的活动中都可以得到体现。
此外,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公民以宪法权利受到侵害为由提出的诉讼案件在逐渐增多,尤以2001 年山东的“齐玉苓诉陈晓琪等侵犯姓名权受教育权”案具有典型意义。该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直接援引宪法中公民享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判决原告胜诉,由此开了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先河。以宪法权利受侵害为由诉诸司法手段保护,这一方面说明我国公民的宪法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另一方面也表明了我国宪政实践的巨大进步。
(三) 国家机构进一步完善 完善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国家主席的职权;延长了乡镇政权的任职年限;确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将“社会主义的建设
者”写入宪法,扩大了统一战线的政治联盟的范围,以利于调动建设社会主义的各方面积极因素。
(四) 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得到确认经济制度是我国现行宪法四次修正案涉及的主要内容。它明确了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肯定了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从而使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在宪法中的表述更加完整。强调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将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定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确定了农村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确定了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
(五) 对公民私有财产所有权的保护日益完善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宪法只对公民的生活资料提供保护,不承认公民个人拥有生产资料。1982 年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根据当时我国的经济制度,这里的“其他合法财产”并不包含对公民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保护。随着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护问题日益突显出来。
1999 年宪法修正案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际出发,在宪法层面上确立了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结合我国宪法所确立的经济制度,宪法所保护的公民财产权,不仅包括公民合法所有的对生活资料的私有财产权,也包括了对生产资料的私有财产权。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并没有在宪法条文中得到明示。
2004 年宪法修正案进一步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和继承权。”明确给予公民的私有财产和在现行宪法下不受侵犯的公有财产同等的地位,这在新中国的宪政史上是第一次。
(六)“人权”入宪,使公民权利的保障更加完善
我国宪法和法律对人权的保障一直很重视,不仅规定了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社会经济文化权利,而且为权利的实现提供了物质和法律上的保障条件。此外,我国还签署和批准加入了联合国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正在为加入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作准备。但是,人权的概念一直没有成为我国的法律概念。2004 年的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人权”写入宪法,是社会主义人权发展的重大突破。1991 年11 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首次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正面肯定了人权概念在中国社会主义在政治发展中的地位。1997 年,首次将人权概念写入党的十五大报告,从而使人权从对外宣示的主题变为党领导国内建设的主题。此次修宪把“人权”写入宪法,将“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提升为法律概念,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由党和政府文件的政策性规定上升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一项原则,这是中国民主宪政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中国人权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表明人权已成为国家的价值观和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和目标。人权入宪,对于提高全社会的人权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七) 紧急状态制度的建立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宪法写入紧急状态,对提高我国政府的危机管理水平,使国家在紧急时期不至于出现法治空白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现行宪法实施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日益丰富,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经过4 次修改,及时确认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和经验,使宪法内容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增强了宪法的适应性和生命力,有利于宪法功能的发挥,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三、社会主义宪政理论与实践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及今后的发展方向
(一) 社会主义宪政理论与实践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
我国社会主义宪政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建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体制,必须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从宏观方面来说,就是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我国现行宪法确立了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总的指导思想,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所当然地应当成为我国宪政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以及宪法修改的指南。我们党和国家一开始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确立为指导思想。随着社会的发展,根据时代的要求,后来又增列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种发展变化过程,体现了时代变革,与时俱进的历史过程。其核心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而这恰恰是在我国宪政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中,所必须遵循和坚持的精神。
从具体操作层面来说,建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体制,应坚持什么方向,以何种模式为标准,在制度上如何操作? 中共十六大报告在论及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时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这些论述,可以说为建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体制指明了方向。
简言之,建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体制,就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确立宪法至上观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核心问题是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关系。
在处理党的领导与法治的关系上,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能离开党的领导而存在。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二是党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但在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的同时,也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做到党的领导法律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从而使党的领导建立在合法性的基础上。这就要做到,
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二) 宪政理论的发展及宪法内容完善的发展方向
宪政是法治的基础,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因而,宪政理论的发展和宪政实践的探索,以及宪法的修改完善,必须把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需要。
宪法的生命力就在于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对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成果,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必须及时予以肯定,在宪法的内容中及时得到体现。
20 多年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取得巨大成就,并成为4 次修宪的主要内容。从1982 年宪法实施后通过的4 个宪法修正案的内容来看,虽然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如政治、经济、公民权利等许多方面,但其表现出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经济制度是历次宪法修改的重要内容。1988 年宪法修正案共两条,全是经济制度。1993 年的宪法修正案主要内容有5 条,其中4 条是经济方面的。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6 项内容有3 项是经济方面的。2004 年宪法修正案共有13 条,其中4 条涉及经济制度。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在宪法的框架下对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始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体制改革已经使现实利益格局乃至权力架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改革的要求日益越出纯经济领域,不断触及社会的、政府行政管理和政治层面,特别是以政府职能转变为中心的改革正在涉及多层次、多领域的改革,改革的综合性日益增强。在新的形势下,经济改革如果不辅以相应的政治改革和制度安排,不仅难以深化,而且有可能增加社会动荡和不稳定因素。这种状况,要求我国的宪政理论研究要适应对这种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变化,同时也为宪政理论的深化研究提供了动力。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社会的不同层面将会表现出不同的政治要求,这就需要新的整合机制的建立。因而,社会要求新的基本价值观,执政党的执政方式、对政府权力与责任的有效监督、以个人产权维护为基础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切实
保障,正在成为启动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这也应理所当然地成为我国今后宪政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