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一、测风管理制度
1、每月上中下旬对全矿井各个工作面、测风站进行风量测定,每次两遍取平均值,每次测风结束后除做原记录外及时上报总工。
2、测风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应平直,无障碍,无分岔。
3、测风人员要爱护仪表,不得随意拆卸或碰撞风表,每次用完要及时装入盒内,他人不得随意乱拿,不得对风表进行口吹试风。
4、测风结束后,要认真进行计算,做到准确无误。
二、盲巷管理制度
1、凡矿井独头巷道、无通风系统的峒室、未掘通的小眼及通向采空区的巷道,其长度自负压风流巷道与该巷道交叉入口处算起,超过6m而未安装局扇的即为盲巷。
2、矿井盲巷必须制定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盲巷在48小时内悬挂栅栏,并在悬挂警戒牌禁止入内。
4、盲巷不使用,要进行密闭,并建立密闭档案。
三、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对井下所有局扇进行编号、挂牌,设专人负责管理,并每月对所有局扇进行一次彻底检查,作好记录,每月5日前,将记录情况向总工汇报。
2、局扇负责人对局扇要全面负责,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风机,要保持风机的正常运转,需要停止运转时,负责人必须向调度室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停转。启动前,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对周围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浓度超过1%时严禁启动。
3、各采掘工作面局扇的安装,必须符合《规程》的规定,局扇必须安装在新鲜的风流中,吸入的ch4浓度不得超过0.5%,回风距工作面进风口不得小于10米。
4、对利用局扇通风的采掘工作面,一定要按照质量标准化的要求,严禁一机多头向工作面供风。
5、采掘工作面必须有风电闭锁装置,否则不允许工作。
6、对工作面的局扇安装,必须有安全措施、请示报告,并经总工程师的批准后,方可安设,批准报告作为资料留通灭科。
8、对任意损坏局扇及电缆者,按违章处理并赔偿接受罚款。
四、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一)、风筒管理制度
1、风筒从开始使用到拆除必须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吊挂平直、逢环必挂,接头有反压边,不漏风,高压部分应用毛毡包裹严密不得漏风,定期检查及时修补。
2、风筒的拐弯处,必须接弯头,严禁有死弯,与风机相联处必须有包头,每节风筒之间必须有反压边,反压边方向朝向风流方向。
3、任何人不经通风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拆除风筒、风机,不得挪作他用。
4、对于工作面的风筒,采、掘区要特别注意保护,防止放炮时崩坏风筒,如有损坏风筒的情况,按区域管理办法执行。
5、风筒在正常使用时,不得折剪吊挂风筒的铁丝。
(二)风门管理制度
1、风门在行人或过车时,应用手将风门打开,严禁用脚踏或用车撞。
2、人或车通过风门后,应立即将风门关好,凡有两道风门的严禁将两扇门同时打开或打开后不关。
3、风门需包边沿口,不得漏风,需设底坎的风门必须安设,且符合要求。
4、风门要按月定期检查,有损坏的及时修理并做好记录。
1、对井下所有的密闭前都要设置栅栏,栅栏间隙为20x20cm,并留有可供检查人员进入的小门,提示警标。警标要醒目、清晰,文字书写正确。
2、对所有密闭必须定期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全矿检查,检查工作由救护队员负责。
3、对密闭的质量要求四周掏槽,内外抹面,料石密闭要求进行勾缝,尽量做到不漏风,发现表面脱落或压损要及时修补、抹面。
4、密闭前5米内要清扫干净,不得有杂物堆积。
(四)测风站检查制度
1、测风站的构筑表面必须,断面均匀,前后10米范围内不许拐弯或杂物堆积,测风站需设有测风记录牌,记录牌板字迹要清晰,数据要准确。
2、测风员每旬进行一次全矿性测风,并将数据写在测风站的记录牌上,如果发现测风站的表面有破损或顶底板走形要及时汇报修整。
五、主扇管理制度
1、每五年进行一次主扇性能测定工作,并将测定结果上报行业管理部门。
2、每月进行一次主扇外部漏风率的测定。
3、每年进行一次全矿井反风演习。
4、主扇风机房反风、防爆设施每季度检查一次。
5、主扇的停止运行需经调度室、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不得擅自停止主扇。
六、矿井通风管理制度(总则)
1、矿井通风的日常业务由通灭科负责。
2、矿井风量分配要根据采掘工作面产量变化情况、瓦斯涌出情况由技术员和测风员定期进行调整,每月至少调整分配一次,每季必须重新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和通风网络图。
3、定期检查和维修通风井巷,保证风流畅通无阻,在经济合理的情况下尽可能扩大主要通风井巷的断面,以降低矿井通风阻力,提高效率,降低风压以利火区管理。
4、通风管理的要求是:要消灭五风,力争矿井有效风量率达到85%以上。
通风报表报批制度
1、瓦斯日报表及通风调度日报应在次日填写,由科领导签字后及时上报矿总工程师、矿长审阅。
2、通风月报表在次月的5号前由测风工报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后报行业主管部门。
3、通风季报表在下季度首月的5号前由测风报矿总工程师签字后报行业主管部门。
4、各种报表数据必须填写准确、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