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社会实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社会实践报告
题 目: 襄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单 位: 襄汾县北侯村
专 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班 级: 1020331
姓 名: 曹 瑜
2012 年 8 月 25 日
目录
一、 摘要„„„„„„„„„„„„„„„„„„„„„„„„„„„„„„„„„„3
二、 正文„„„„„„„„„„„„„„„„„„„„„„„„„„„„„„„„„„3
(一)历史背景„„„„„„„„„„„„„„„„„„„„„„„„„„„„„„„„3
(二)新农村合作医疗简介„„„„„„„„„„„„„„„„„„„„„„„„„„„4
(三)新农合特点„„„„„„„„„„„„„„„„„„„„„„„„„„„„„„„4
(四)基本原则„„„„„„„„„„„„„„„„„„„„„„„„„„„„„„„„5
(五)资金来源„„„„„„„„„„„„„„„„„„„„„„„„„„„„„„„„5
(六)补偿模式„„„„„„„„„„„„„„„„„„„„„„„„„„„„„„„„6
(七)补偿标准„„„„„„„„„„„„„„„„„„„„„„„„„„„„„„„„7
三、 总结„„„„„„„„„„„„„„„„„„„„„„„„„„„„„„„„„„7
四、 致谢„„„„„„„„„„„„„„„„„„„„„„„„„„„„„„„„„„8
襄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一 摘要
为了切实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国家大力推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建设。到目前取得了巨大成果,百姓们对此制度赞不绝口。山西省襄汾县也早在2006年就开始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政策。为此,我对襄汾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进行了调研。
二 正文.
(一)历史背景
中国合作医疗在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由于多数地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费用完全靠个人支付,农民负担较重,因而出现部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据一些县调查,在农村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占20-30%。许多情况表明,疾病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贫困又使疾病难以医治。所谓“看病难”、“医疗难”,主要是指农民对医疗费用的承受能力问题。由于多数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还不具备把农民医疗保障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条件,政府或集体经济也没有能力把农民医疗保障包起来,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只能通过农民互助共济的方式来解决。
1996年年底,江泽民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指出,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从2003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二)新农合医疗简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
(三)新农合特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传统的合作医疗相比较,有六个方面特点:
1、是加大了政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2、是突出了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受益面,与各地经济水平和群众心理承受能力相适应,将重点放在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导致的贫困问题上,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3、是提高了统筹层次,以县为单位统筹,增强了抗风险和监管能力;
4、是明确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赋予农民知情、监管的权力,提高了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
5、是由政府负责和指导建立组织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加强领导、管理和监督,克服了管理松散、粗放的不足;
6、是建立医疗救助制度,照顾到了弱势人群的特殊情况。
(四)基本原则
坚持农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县办县管、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
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以住院补偿为主、兼顾受益面;保持相对稳定,不断完善;充分体现互助共济,以大病统筹为主。
(五)资金来源
1、筹资渠道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筹集资金的主要渠道有两条:一是各级财政补贴;二是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性质是“互助共济”,即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必须每年缴纳一定的费用。
根据我对我们村及附近村子的调查,2012年农民每年每人次需缴纳60元。而这60元在去医疗定点单位看病买药时也是可以用的,在我调查的范围内几乎所有的农民都自愿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
2、资金筹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原则是:“农民自愿参加,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即在农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首先是农民缴纳部分,按照相关规定,收缴入库,进入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账户,然后县(市) 财政按照实际参加人数,将配套资金拨付到位。再根据县市统计报表,县级拨款通知书复印件和县合作医疗进账凭据复印件州
财政按照实际参加人数,拨付市级财政应配套的资金。市级根据各试点县市资金到位情况,统一报省级财政。申请省级财政及中央财政的补助资金。
(六)补偿模式
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无论门诊诊或住院,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要符合合作医疗相关规定,均可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偿。
1 门诊补偿。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其医药费用,可按县市制定的门诊补偿办法及补偿程序,获得补偿,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予补偿。
2 住院补偿。参合农民因病需住院治疗,必须在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补偿方式及补偿比例,需按县市制定的实施细则(方案) 要求进行补偿。
(1)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首先扣除起付标准规定的数额,再扣除超出基本用药目录范围的药品费和有关特殊检查费后,按比例补偿。起付标准,按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确定。越是基层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越低.越是上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越高。
(2)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医疗费用,减去起付标准的金额。再减去应当自付的部分金额,就是计算补偿的范围。以此为基数。按补偿比例计算出应当补偿参合人的具体数额。
具体补偿比例,也是按照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和省级及以上医院级别确定的。具体比例分别为60%、50%、30%、20%。个别县市在制定方案时,适当提高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属正常情况。
(七)补偿标准
2011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和报销比例也由60%提高到了70%,最高的支付限额已经从3万元提高到不低于5万元。同时各地还将普遍开展新农合的门诊统筹,农民门诊就医也可以按照比例来报销。这个报销比例是根据医院等级来的,而不是按照市级或者县级来的,另外各个省根据当地经济水平不同,报销比例也会有5%的差异。
门诊报销比例上调至30%,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院不低于75%、二级医院不低于55%、三级医院不低于45%,政策范围内住院实际补偿比达到70%,最高封顶线10万元,达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0倍以上。基本药物、中药饮片(包括院内中药制剂) 及中医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中医适宜技术报销比例提高10%。
除此以外,新农合工作全面推行慢性病和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将高血压、精神病等慢性病及其他特殊疾病病种纳入门诊补偿范围,全面推行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住院保障试点。
注:属于“除外责任”的医疗费用,合作医疗不予报销。如交通事故、打架斗殴、酗酒、自杀、自残、美容、矫形等等。
三 总结
在调查当中发现我的身边有许多人已经设身处地的体会到了合作医疗带来的好处,从前村里的人们基本上是“有病不看,小病拖大,大病等死”,而现在村里许多人将以前舍不得花钱看的大病都痛痛快快去大医院看了,并且政府都为老百姓报销了。调查时看到的都是村民们满意的微笑,人人都夸的都是农合好。人们再也不怕因
病致贫,有病不看了。总之,现在村民们这项制度的建立,在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减轻农民医疗负担,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四 致谢
致谢
对于这次调查报告的撰写,最需要感谢的是我的指导老师。他在整个过程中都给予了我充分的帮助与支持。指导老师不仅耐心地为我指出报告中的不足之处,对报告的改进提出宝贵的建议,而且还在我遇到困难时尽心地进行指点与解答。在此借报告完成之际,表示由衷的感谢与敬意。
201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