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申请表
附表1:
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
申 请 表
申请单位名称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申 请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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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一、确认申请表封面要求
1、 申请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工商登记名称一致,并加盖企业
公章;
2、 联系人必须是企业内部熟悉标准化工作或者负责标准化
工作的专职人员,联系方式必须固定且便于联系; 3、 申请日期必须是在企业标准体系有效运行3个月之后。 二、表格填写要求
1、 相关登记注册的信息必须真实,与登记证书原件内容相一
致;
2、 产品标准栏必须填写申请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的企业标
准体系所涉及的产品的执行标准,备案登记号、采标证书号等信息必须与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备案登记证书、采标证书号等相一致;在采标程度栏中,根据采标程度,分别在“等同”和“修改”栏中画“√”; 3、 体系建立时间和运行时间应与良好行为企业计划任务书
中的预期时间相一致;
4、 自我评价情况和结论必须包括自我评价的时间、内容以及
通过自我评价而确定的达到相关级别的要求;
5、 申请单位意见栏中应填写“同意申请?A 级确认”,并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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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企业公章;
6、 在“是否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栏应根据实际情况,
发生的填写“是”,未发生的填写“否”;在“有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栏根据实际情况,对有或者没有发生的分别填写“有”或“无”
7、 受理部门意见应根据申请确认的级别区分对待。对A 级、
AA 级企业,由当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填写“同意受理确认申请”,并加盖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公章。(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指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包括县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AAA 级、AAAA 级企业,该栏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填写并加盖公章。
三、所有填写内容不宜手写,没有相关内容的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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