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相关法律
利用人寿保险做好财产保全规划
为自己多留一条后路
最近,发端于美国的次贷危机正在一步步演化和扩大为一场全球金融危机。许多企业破产倒闭,但还没听说有企业负责人为此锒铛入狱的,倒是有报道说这些倒闭的企业的经理人或者董事长还可以拿到数以千万计的遣散费! 几年前破产的美国大企业安然公司的老板肯尼斯·莱就没这么幸运了,被联邦法院指控犯有11项罪行,其中包括共谋欺诈、欺骗股民、银行欺诈和虚报经营业绩等。罪名成立不但要被判25-40年监禁,还要被罚款几百万美元,曾经市值高达600亿美元的公司也化为乌有,将来只有流落街头接受社会救济了! 但不为人知的是,肯尼斯·莱有“先见之明”,早在两年前就投资数百万美元购买了各种年金保险,从2007年开始,肯尼斯·莱夫妇就能开始享受年金90万美元的待遇。最绝的是这些年金是受法律保护的,债权人无法以此为由起诉肯尼斯·莱。 在美国,许多州的法律规定,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都受法律保护。莱夫妇所在的得克萨斯州就是其中之一,而莱夫妇购买的年金保险基本上都是保险政策以内的投资,债权人拿他们根本没有办法。
其实,这就是人寿保险不可取代的理财功能——财产保全 :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解读
1:人寿保单不纳入破产债权! 《公司法》规定,私营企业和合伙企业都需要业主承担无限责任,偿债范围包括了业主的私有财产。 我国法律规定:人身保险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即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
债权人不能通过要求债务人退保其人寿保单追索保单解约的现金价值。 -------------摘自2004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报》
2: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 受益人的保险金请求权来自人身保险合同的规定,故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既不纳入遗产分配,也不用于清偿被保险生前的债务。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务,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注:最高人民法院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抚养,瞻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身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
3:保单是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这是其他理财工具决不具有的安全性能!
4:保单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 第六十一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5:保单不需要纳税且不能随意质押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 人寿保险的保险单,必须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才可转让或者质押。
利用人寿保险做好财产保全规划,为自己多留一条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