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名词解释
1. Cy –cy (door to door ) 场到场 整箱装整箱卸
2. cfs /cfs (port to prot ) 集装箱站到集装箱站,拼箱接拼箱
3. f cl (full container load 整箱)
4. lcl (less than container load 拼箱)
5. trust receipt: 信托收据 如系出口人指示代收行借单,就是由出口人主动授权银行凭信托收据借给进口人,即所谓远期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D/P•T/R)方式,也就是进口人在承兑汇票后可以凭信托收据先行借单提货,日后如果进口人在汇票到期进拒付,则与银行无关,应由出口人自己承担风险。这种做法的性质与承兑交单相差无几,因此,使用时必须特别慎重.
6. w/m (weight or measure ) 运费吨
7. TEU是英文Twenty-foot Equivalent Unit的缩写。是以长度为2O英尺的集装箱为国际计量单位,也称国际标准箱单位(即:长20英尺 X 宽8英尺 X 高8英尺6吋)
8. fca : free carrier也就是“货交承运人 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9. cfr: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10. EDI是英文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的缩写,中文可译为“电子数据交换”。它是一种在公司之间传输订单、发票等作业文件的电子化手段。
awb: AIRWAY BILL 意思: 空运快递单号,运单号;航运收据..
11. incoterms: 全称为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它的宗旨是为国际贸易中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或减少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它是国际商会制订的,几经修改,最新的版本是2000年1月1日生效的,即 Incoterms2000.
12. swift:“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是国际银行同业间的国际合作组织,成立于一九七三年
13.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简称UCP600),是国际银行界、律师界、学术界自觉遵守的“法律”,是全世界公认的、到目前为止最为成功的一套非官方规定。
14. 国际商会(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
15. H.S CODE(hormonized system code)意为:海关商品编码,在海关的操作中,会将每一种商品由8位数的代码来标示,便于海关统计,而每一个代码都有相应的关税所对应依循\
16. t/t : T/T(Telegraphic Transfer)电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拍发加押电报\电传或SWIFT给在另一国家的分行或代理行(即汇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
现金方式结算,由您的客户将款项汇至贵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 T/T属于商业信用,也就是说付款的最终决定权在于客户
17.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写 D/A )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即出口人在装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商业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承兑汇票后,代收银行即将商业单据交给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由于承兑交单是进口人只要在汇票上办理承兑之后,即可取得商业单据,凭以提取货物。所以,承兑交单方式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承兑交单是国际贸易常用的一种付款方法。出口商透过托收银行指示代收银行在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向进口 商发放所有权及其他货运文件。出口商将面对进口商不如期结数之风险。
18. 托收统一规则》(The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 ICC Publication No.322);1995年再次修订,称为《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简称《URC522》),1996年1月1日实施
19. Bunker adjustment factor 的简称, 意为油价调整指数附加费(即燃油附加费)。
20. straight bill of lading :记名提单。Non-negotiable bill of lading (不可转让提单) :指规定将货物运给记名人而不载明待指定或待分配(to order or assigns)的提单。指定的收货人在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交出一份提单正本时则取得交付的货物。尽管记名提单是一种权利凭证,但它是不可流通的。在我国,记名提单不得转让。
21. order bill of lading : 指示提单(Order Bill of Lading),是指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载明“凭某人指示”(to Order)或“凭指示”(to the Order of)字样的提单。前者称为不记名指示提单,承运人应按记名的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后者叫记名指示提单,承运人按托运人的指示交付货物。
22. through bill of lading: 是指须经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海陆、海河、海空、海海等)联运的货物,由第一承运人收取全程运费后,在起运地签发到目的港的全程运输提单。
23. 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F.P.A.)其英文原意是指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
24. 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w.p.a.)英文原意是指单独海损负责赔偿,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主要险别之一。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了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水渍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货物被水淹没,引起货物的损失。
25. 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从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发货人
仓库或储存处索开始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为止,但是最长不超过被保险货物卸离海轮后60天
26. H.S CODE(hormonized system code)意为:海关商品编码,在海关的操作中,会将每一种商品由8位数的代码来标示,便于海关统计,而每一个代码都有相应的关税所对应依循。
27. s.s:steamship 轮船
28. D/P at sight:即期付款交单,出口人通过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汇票和海运单据,进口人见票立即付款,代收行放单。分为远期付款交单和即期付款交单。 付款交单(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
29. D/A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承兑交单:汇票被制成 D/A at xxxdays after sight ,出口人通过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汇票和海运单据,进口人只要在汇票上签字承兑(accepted)就可取得全部海运单据,汇票到期日才履行付款。
30. s/c sales confirmation 销售确认书
31. c/o certificate of origin :产地证用来证明货物的原产地和制造地,进口国海关凭此采取不同的国别政策和关税待遇。产地证包括国际商会出具的产地证,出口商制作的产地证,以及gsp form a ,出口企业应该在出口前三天办理产地证。
32. form a :特惠制产地证也叫做gsp form a ,也是一种产地证,实质上是由美国西欧日本一些工业化国家赋予100多个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关税待遇,我国的form a 由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但是美国和匈牙利、保加利亚没有给中国这种待遇
33. 国际惯例:
34. 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是指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品牌的包装,也就是说,在出口商品包装的内外,都没有原产地和出口厂商的标记。中性包装包括无牌中性包装和定牌中性包装两种,前者,是指包装上既无生产国别和厂商名称,又无商标、品牌;后者,是指包装上仅有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但无生产国别和厂商名称。用中性包装,是为了打破某些进口国家与地区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及适应交易的特殊需要(如转口销售等),它是出口国家厂商加强对外竞销和扩大出口的一种手段。性包装的注意事项:在采用买方的商标或品牌的同时,必须标明“中国制造”。
35. G.A General Average共同海损 P.A Paticular Average单独海损
36. 结汇:settlement of exchange
37. 议付(押汇)negotiation
38. 空白背书:endorse in blank
39. 佣金:Commission 承兑(Acceptance) 贴现(Discount)
40. 不清洁提单 FOUL B/L 滞报金Fee for Delayed Declaration
41. 滞报金Fee for Delayed Declaration liner service班轮运输 租船运输Affreightment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