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工厂环境管理规定
生产车间环境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生产车间
第二章 生产环境的要求
1 生产车间必须保持环境通风、整洁和安全,符合“3定5S”要求。
第三章 员工管理规定
1 上班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鞋,不穿工作服不得进出车间。
2 车间人员有责任加强生产现场环境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光洁,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3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4 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
5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间设备,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6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
7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8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9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10 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四章附则
1本规定由行政部和研发试制部试制组共同制订。研发试制部试制组全面负责本管理规定的执行。
2 本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编制: 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