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o供暖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日 期:
供热工程施工合同
玉皇庙镇政府办公楼供暖 项目
年 月 日
供热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玉皇庙镇政府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玉皇庙镇政府暖气安装工程 2. 工程地点:玉皇庙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为经甲方确定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即: 1、室内设备及管路连接、阀门等附件的安装。 2、对设计图的优化,热力管并网验收。
3、上述乙方承包范围内属于乙方施工范畴内未列举齐全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其它所有工作内容。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并网验收等一切工作。
三、工程造价与结算原则
1、工程造价
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为一次性包干结算价。本合同价款包含施工图纸中的全部工程量内容及各种试验检测、验收调试、材料及风险等所有费用,乙方无论何种原因没有列入单价或总价款中的工程,甲方都没有增加支付的义务,并认为该项目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部分,不再对预算书进行重新核对。
2、工程结算原则
工程竣工结算依据:经审核批准后的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经济类签证、
甲方书面通知、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等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可按工程结算原则据实结算。
3. 工程结算及审查:
⑴、工程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并网结束移交甲方5日内。 ⑵、工程结算双方确认后2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
四、工程价款支付
1、 本工程进度款按以下工程形象进度支付:
⑴、乙方按甲方要求在施工人员全部进场施工及材料(管材及管件)到达施
工现场后,甲方支付合同固定总价款50%的预付款。
⑵、所有设备进场,完成暖气片的安装后, 支付合同固定总价款35%的工程款。
⑶、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固定总价款10%。
(4)、剩余百分之五,在一个采暖期结束后支付。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形象进度后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法的发票。
3、乙方各期工程款应优先发放农民工工资,同时应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各期有效
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复印件),若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乙方则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
五、工期
1. 工程工期为 30天。
2. 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为准,竣工以验收通过并在取得单体验收合格证为标志,并以此为工期截止时间(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在施工期间,乙方应具备足够的劳力和材料、设备等满足甲方阶段工期的工期要求。
3.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和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⑴、重大设计变更。
⑵、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的。
⑶、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地震)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以上非自然灾害引起的工期顺延,乙方在后续工期安排中,应采取积极措施追赶工期,必须保证施工质量,不得影响单体验收时间。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规定做好材料的试验及工程的检测验收工作。 2、合格标准:
依据«陕西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采暖期内,室内供热温度应当保持在18℃±2℃,不得低于16℃。
七、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
1、涉及到甲方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先行按通知要求进行变更施工,由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的工程变更通知视同作为设计变更依据。
2、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经甲方批准后的合理化变更的计价原则按合同规定的结算原则执行。
3、现场经济签证:
⑴、现场经济签证范围:经甲方批准的施工合同外增加的项目、设计变更无
法体现在竣工图上的项目、设计图纸滞后造成工程返工的项目、竣工图无法体现的隐蔽工程项目。
⑵、现场经济签证的要求和时限:乙方应在经济签证发生前贰天将要发生签
证内容报告甲方现场代表,经济签证必须由甲乙双方的现场代表现场当场签证。经济签证仅限于签证内容和工程数量(含计算式)并附图给予图示尺寸说明。
⑶、不符合本条款规定的现场经济签证均属无效签证,甲方不予计价。 7、符合合同规定结算原则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等严格按合同规定的结算原则执行。
八、工程资料与移交
工程资料
1、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各项施工资料须按国家规定,必须随施工进度同步报送给甲方及监理方。
2、工程竣工交付后15日内,必须报送全部竣工结算资料及变更、签证资料。 工程移交
工程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并在取得单体验收合格证为标志,并以此为工期截止
时间。
九、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负责工程款的按期支付。
3、及时提供至工地内的水源和电源,确保工程按期顺利开工,其用水用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临时设施场地内搭建临时设施,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负责自身施工产生的垃圾(含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产品的成品保管,如因保管不当或者施工不善造成的部件的丢失、损坏、磨损,均由乙方在不影响工期情况下,无偿更换。
4、本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为乙方单位职工,本工程不得擅自分包、转包;如果需要分包的分项工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按有关分包程序执行。
5、本工程应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包括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 6、服从甲方代表的监督,按时参加现场例会。
7、服从总包单位在进度、质量、内业资料、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十、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应承担合同暂定总造价的30%违约赔偿金给乙方。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价款,乙方工期顺延。甲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如果甲方未按期拨付工程进度款超过7日,乙方有权暂缓施工,施工工期顺延。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将工程转、分包,甲方经查核属实不予支付乙方合同价款, 并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擅自更换双方已确认的材料(设备)品牌,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天内未整改的(乙方未整改的事实证据以甲方现场代表的工作记录为准),甲方不予支付合同价款。
3、在甲方履行合同正常支付工程款前提下,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甲方不予支付合同价款并可以在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以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在劳动监察部门监督协助下)。
十一、工程保修与责任
1、质量保修期责任:
乙方在保修期(两个采暖期)内若存在工程材料(设备)质量和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后25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维修。
保修期结束后,我公司继续承担此工程的售后服务。
十二、其他
1、乙方郑重承诺严格
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可在合同约定的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以及经审核批准后的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经济类签证、甲方通知、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等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甲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
供热工程施工合同 8 中工建筑安装公司
合同附件(一)
《甲方指定材料清单》 换热机组配臵清单
9
供热工程施工合同
其它设备主材配臵清单
合同附件(二)
《进度、质量管理条例》
一、工程进度
1、乙方应严格按照经甲方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每月上报的《月进度计划》及相关的工程配合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以确保工期计划的实现。
2、鉴于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任何进度过慢或者不合规范的赶工措施必将产生质量问题,因此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发出加快工程进度的要求,改进其施工措施。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后的14天内,未能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致使实际工程进度进一步滞后,或乙方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仍无法保证按交工日期交工时,甲方可以立即向乙方发出书面警告通知,14天后甲方可终止对乙方的合同,也可将本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给其他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完成。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
3、在农忙季节(麦收、秋收、种麦)乙方务必保证连续施工,如果因民工放假造成停工、误工,乙方应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将延误的工期挽回。
4、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乙方必须及时向监理单位及甲方申报,确认后方可顺延。
5、自甲方协调总包单位提供施工工作面起,乙方应具备施工实力。否则造成交付拖延的由乙方承担由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
二、工程质量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乙方采购的材料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主要材料(设备)应具备产品质量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应符合在甲方备案的材料(设备)样品要求和资料要求,乙方不符本条款要求或擅自变更材料的按合
同违约条款执行。
2、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代表工作、工序安排并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和拒绝其他专业施工队进场施工。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地现场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施工安全规定和违规施工。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乙方应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甲方的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应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工作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由于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施工问题造成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时间内进行更换或返工,并自行承担费用。工程施工过程乙方应自行承担工程成品保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5、施工中,凡出现质量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工程上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经甲方、监理或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返工的,乙方必须认真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将根据情况责成监理单位对乙方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到位所造成的后果,乙方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
6、工程实行周报和月报制度。工程周报在每周工程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工程月报由乙方在每月___日前向甲方及监理报送,主要内容包括《本月完成工程月报》和《下月施工计划》,《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资源、工程量等。
7、乙方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自行承担建设费用。施工现场使用的水、电由主体施工单位提供水源、电源,乙方自行负责连接和安装计量设施并承担费用。
8、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交付甲方,并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程验收合格证书给甲方。
9、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应无条件提交验收和交付给甲方使用,乙方工程验收不合格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并负责工程整改。
三、违反《进度、质量管理条例》的扣款处罚
1、乙方未按施工规范施工,每发现一次扣款1000元。
2、乙方采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每发现一次扣款1000元。
3、需经检查签认的隐蔽工程,未经甲方签认先隐蔽的,每发现一次扣款1000元。
4、未按规定提交周报和月报,每发现一次扣款500元。
5、材料进场没有按程序报验或先施工后报验的,每发现一次扣款3000元。
6、因乙方管理或质量问题造成主体或其他专业施工队伍工期延误及损失时,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现场确认后,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本管理条例的扣款处罚不能代表甲方默认上述事实的存在,扣款处罚仅是对于乙方处于警示作用。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管理条例及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乙方若违反本规定,乙方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合同附件(三)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一、现场管理制度:
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监理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根据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生产施工安排。
2、遵守各项规则及管理规定,及时办理治安防火、防盗、暂住证等各项手续。
3、进场后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协调一致,统一指挥。
二、临时设施的管理:
现场生产性的办公设施、仓库、加工区、成品堆放、卫生设施、生活区等必须按统一标准搭设,位臵形式必须根据建设单位审批的总平面图搭设。
三、 现场场地的管理:
1、物料码放:
施工现场配臵有序,物料码放规范合理,并有明显标志与界线。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收集,日产日清或密封存放及时清运。
3、建筑垃圾:
四、工地设专人日常保洁,必须设立垃圾暂存点,并及时回收,清运工程垃圾和废土。
1、施工工作面:工作面必须及时清理,做到活净料净,工作面清。场内楼内严禁随地大小便。
2、场地排水设施要按标准做到位,平时加强管理,做到排水畅通无积水。
3、必须建立场地的保洁措施及相应制度,如洒水、防尘、专人清扫等。
4、施工现场作业区、材料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施工机具堆放区必须有明显的隔离措施。
四、 现场管理人员及劳动力的管理:
1、乙方进场,必须持有三证。
⑴、各特殊工种要随身携带相应的上岗证及培训证书。
⑵、不准带家属及儿童进场。
⑶、不准雇佣童工、精神病患者、刑事犯罪在逃人员。
⑷、场内严禁酗酒闹事、赌博等违法行为。
⑸、现场管理人员及作业者必须佩戴胸卡。
2、用水、用电的管理:
⑴、进场后主体施工单位提供电源,乙方负责电源的连接和计量设施,
计量设施必须检测合格,用电设施应按国家安全规定并设臵警示标志。用电计量设施由主体施工单位与乙方共同读数确认,由主体施工单位收取费用。
⑵、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及河南省郑州市相关规定的配电箱、电缆;
并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⑶、生活区内室内生活用电压为36伏、电线不准私搭乱接,严禁用电褥
子、碘钨灯、电炉取暖、做饭。
⑷、临水进场后由主体施工单位提供水源,乙方自行挂表必须检测计量
合格,由主体施工单位与乙方共同读数确认,由主体施工单位收取费用。
⑸、杜绝跑、冒、滴、漏、长流水、乱切口接管现象。
⑹、必须建立用水、用电的规章制度,做好节水、节电宣传。
3、安全生产的管理:
⑴、进入现场作业区内必须戴安全帽、佩戴胸卡。
⑵、楼上工程垃圾应用容器垂直运输,严禁凌空抛散。
⑶、重大活动及节日管理:
⑷、应积极配合,统一指挥,服从甲方的安排。
⑸、必要时停工整理现场。
五、违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的扣款处罚
1、工地内随地大小便、随意丢弃建筑和生活垃圾,每发现一处扣罚500元。
2、将家属、儿童带入进施工场地,每发现一次扣罚500元。
3、雇佣童工、精神病患者、刑事犯罪在逃人员,每发现一次扣罚5000元。
4、在施工场地内酗酒闹事、赌博等违法行为,每发现一次扣罚5000元。
5、现场管理人员及作业者未戴安全帽、未佩戴胸卡,每发现一次扣罚500元。
6、规定需持证上岗人员(特别是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每发现一次扣罚5000元。
本管理条例的扣款处罚不能代表甲方默认上述事实的存在,扣款处罚仅是对于乙方处于警示作用。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管理条例及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乙方若违反本规定,乙方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合同附件(四)
《工程进度质量评价意见书》
( )工程质量评价
合同附件(五)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发包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结合承发包工程的实际情况,经过协商,签订对 地块供热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协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承包人在本协议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在本协议中的约定,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2、承包人质量保修的范围包括全部承包人施工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双方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 贰年(即两个采暖期)。
2、工程质量保修期的开始和结束:
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范围结束时,承包方的保修责任期才最终结束,在此之前,本保修协议对双方仍然有效。
三、承包方质量保修期的保修责任:
1、保修通知的发出:保修通知按照以下地址发出:承包方在本协议中提供如下约定地址,供发包方发出维修通知使用:
省 市 路 号
邮政编码:
电话及传真:
上述地址,承包人声明,发包人可以选择以挂号信函、特快专递、电话或者传真或者直接递送等方式通知。发包人只需保留信函或特快专递记录文件、电话录音、传真回执等材料,承包人即无条件认可其通知效力。承包人声明,在变更上述通知地址时必须保证事先通知发包人,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2、承包人的维修义务:承包人接到发包人或者发包人在本协议中指定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派人维修。双方商定一般工程维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 贰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发生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情况下维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维修通知后,立即派人到达现场开展抢修。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开展维修,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维修。为不使维修责任扩大,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有权先行采取必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承包人承担。
3、维修工程的验收:维修事项完成后,承包方会同物业管理公司对工程进行验收。
四、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费用和赔偿责任:
1、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有证据证明质量事故是由于发包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承包方不承担责任。
2、在质量保修期发生维修责任,属于承包人维修的,维修费用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不履行保修义务,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属于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的,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五、工程质量维修保证金的返还:
1、质量维修保证金:双方商定本工程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采取发包方留臵保修(证)金,承包方按照本协议承担了保修义务,保修期结束后,双方根据本协议办理完结算后,剩余保修(证)金在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本工程的维修保证金为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5 % 。发包方在办理工程最终支付时从工程价款中留臵。
六、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1、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发包方即将本协议书约定的质量保修通知、监督、结算的权利义务委托给河南升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或发包方指定的其他物业公司(以下称物业管理公司)执行,承包方表示无异议。
2、关于工程质量保修金的退还,由物业管理公司与承包方具体办理结算。保修期结束后,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结算报告后,由发包人办理最后结算支付或者追缴工作。
3本协议在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后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